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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約解除之困難


  (一九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代英:我因受新文化的刺激,總覺得舊婚制必無好的效果,所以決意要解除我在六歲時定下的婚約,寫了一封信給我的雙親,力陳舊婚制產生的悲慘,請他們允許我的要求。誰知他們不許,尤其是我的母親,更為固執。此時我知有窒礙,每寫信回家,反復說明我有解約的必要,但他們終不允許,使我束手無策。我要對他們說些激烈的話,則恐他們斷絕我的經濟,然若不及早解決,後來更為棘手。請你替我想一個兩全的方法,使我不致墮落。

  方斌

  方斌:倘若能有自立的生活,自然你可以不理會你以前的婚約。今天你父母不許你廢約,你若能延遲不結婚,到你能自立的時候,你仍可不理會你以前的婚約。再不然,你能聯合青年努力求革命之及早成功,使以後真能代表人民利益,尤其是使他能代表青年利益,你自然可以自由廢約,父母沒有權力能干預你的事。今天我們在經濟上要倚賴父母,而且社會上有許多腐敗勢力幫助父母的此等無理的壓制,自然無法可想;惟一可想的法子,便是一個緩兵之計,使到你能自立之時再說,不過這種緩兵之計是不一定能行的,他們若強迫你早日結婚,你為經濟上要倚賴他的原故,仍然會要屈服於他之下。最好是能努力于青年之聯合,使青年成為革命運動中之主力軍,使革命政府不得不擁護青年利益,那時父母絕不敢以無理的壓制加於我們身上。

  代英

  載《中國青年》第七十二期

  (1)本文是惲代英與讀者方斌的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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