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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之國恥


  (一九二四年五月九日)

  蠻橫的二十一條交涉,急迫的四十八點鐘限期,強暴的海陸軍動員令,使中國四萬萬人民忍受著恥辱,遏抑著憤恨,吞聲含淚的以屈服於日本的暴力之下,這所以使五月九日,永遠成為中國人不敢忘記的日子,然而這已經是九年的事了。

  在巴黎的會議裡面,在華盛頓的會議裡面,取消二十一條的要求,是屢經我國的代表提出來了的。在每次會議中,當列強的利害尚有衝突的時候,未嘗不有假作惺惺之態挾我國以恫嚇日本的人;然而一到他們的贓款分配妥當了,他們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了,二十一條仍永遠是讓他成為中日的懸案,讓他成為中日間互相仇視齕的種子。

  日本實在做了不少使我們疾首痛心的事了!二十一條不廢;旅順大連不還;長沙六一案,宜昌案,廈門案,琿春案,均拖延不肯解決;加之以東報案干涉的蠻橫,賈初敏案判決的狡展,乃至於所謂文化事業的無誠心,處處都給我們很不好的印象。我們的國民,似乎久已很單純地認定了日本是我們的仇敵;對日的市民大會,反對日本的演說論文,排斥日本的貨物,已經成為最尋常最易惹起的事了。我們不能不可惜日本人的眼光短淺,他們不覺察自己在世界上真正的地位,妄欲以欺淩同種的弱小民族,與白人爭一日的光榮。實際據日本今年大藏省公佈的,每月貿易入超在一萬萬元左右。華會的規定,海軍噸數對於英美只能為三與五之比,而英之議築港於新加坡,美之議築港於斐律濱,又無異直接加日本以威嚇壓迫。最近美國不顧所謂紳士協約,竟通過排斥日本的移民法案了。就事實看來,日本在今日,實際亦不過像中國一樣,成了英美經濟侵略與武力壓迫的目的物罷了。然而日本人還不能打破他們誇大的夢想,還不知道站在弱小民族的利益方面以敵對英美等國的惡勢力;他們偏要很勉強的混在英美等國家裡面,自己受了人家的侵略壓迫不敢理會,卻反幫著侵略壓迫自己的人以來壓迫中國,以為這乃是他們國家的光榮。這是一個如何可惡而又可憐的事啊!

  但是我們中國人的眼光短淺,亦正與日本人相仿佛。中國人只記得二十一條,只記得五月九日,只記得日本的各種侵略和侮辱;不肯把英美等國一切橫暴的壓迫一併打算在內。二十一條的交涉,誠然是中國的國恥;然而何必定要遠溯到前九年的國恥,眼前堆滿了各種無理的外交案,哪一件不是像二十一條交涉內容一樣的喪權辱國?哪一件不是像五月七日日本遞最後通牒時一樣的蠻橫暴厲?中國人卻偏能伈伈伣伣的不甚認為重要的事。

  是心死了麼?是神經麻木了麼?還是真個不曾注意這些擺在眼面前的事情?我們已經在國際勢力的壓迫之下了。我願紀念九年前的國恥的人們,還要注意我下述的所謂今日的國恥才好。

  為篇幅所限,我現在僅於四個綱目之下,將眼前最重大的國恥交涉,概括地舉述出來。

  第一賠款方面,庚子賠款的總額,有人說比之各國實在的損失超過七倍;美國人則自己承認,賠款中百分之八十,是屬￿懲罰性質的。為什麼要這樣重的懲罰我們呢?即使單說賠償,我們中國也可以要求幾十年來華僑在外所受非法待遇的損失賠償。為什麼我們要於賠償了實在的損失以外,還受這樣的懲罰?然而還不止受懲罰而已。在幾多年按照匯市折合電匯賠款之後,忽然會發生金佛郎案,發生賠款用金的要求;這種不義的劫掠,還可以那樣貪得而無厭。還有值得注意的,最近臨城案件的賠款,他的數額既不容許中國審核減少,而他所謂乙項的附帶賠款十余萬元,又是屬￿懲罰的性質。「據某使館人雲,某公使對於此案曾表示意見,謂此事已不必由各國關係者與中國方面商酌;因各國對於第一賠款及附帶賠款多已列出數目,又均經受有損失之各本人發誓證明其為實數,在法律上已生效力,目下公使團所處之地位,實已與中國外交部所處之地位完全相同,對於賠償額已無磋商餘地,惟有予以承認之一法也。」愛國的人聽罷!庚子賠款還待二十二年每年支付一千余萬元始能了結;然而從這樣下去,地位與外交部相同的公使團,還不和要提出若干件數磋商餘地的賠款,我們的牛馬負擔,知道哪一天能清楚呢?外國的公使而居然自命為地位與外交部相同,交涉而至於無磋商餘地;中國人卻不知理會他,只記得二十一條的最後通牒,豈不是怪事嗎?

  第二稅務方面 中國的海關,自從受條約束縛,為賠稅擔保以後,大權完全落於客卿之手;協定的稅則,混一的稅率,久為全國財政與產業交受其弊的事。自華盛頓會議的時候。各國想以無誠意的甘言誘惑中國,許於修正稅則,切實值百抽五以外,為裁厘加稅計,得由中國定期召集簽約各國開特別關稅會議,且允此會議考量在未裁厘前,頒佈附加二五稅,奢侈稅尚得酌量增加,惟不得超過百分之五。然華會以來兩年有餘,法國不肯批准會議各項條約,於是遂使各國得著延捱不開特別關稅會議的藉口,乃至北庭所欲召集的關稅預備會議,亦拒絕不願參與。二五附加稅原說為中國辦理教育實業之用;然而現亦想于增加之時仍用以整理無抵押的外債,不使中國得一滴的實用。同時他們對於中國內地的加增捐稅,常好越權干涉。吉林的煤油捐,各省的紙煙捐,分明取之於中國用戶:洋商照約章所定,雖許其持執照往內地遊歷通商,雇用助執工藝華人,且許其商品暫行存棧,然洋商並無可以雇華經理在內地作永久營業之權利,所以內地稅務,外人無過問之權。乃英美等國利用北庭之媚外性成,敢於任意節外生枝,抗議要求禁阻。京漢路洋貨運費加增,公使團居然又執還未能生效的華會九國條約以提出抗議;華會條約所謂「運費及方便,不得以乘客之國籍……為差別之待遇」,原只指各條約國間不為差別待遇而言,在該會遠東委員會中國代表施肇基原已保留了中國貨物價格容積及重量之差別待遇,所以此次因優待國貨而使外貨負較重之負擔,乃為外人不能反對之事。自然,北庭和軍閥搜括以供浪費,是吾人所極力反對的;然這決不能為外國人蔑視條約,不履行加稅義務,而又複任意干涉吾國內政的理由。中國人果不甘於任他們自由宰割麼?還要把痛心於二十一條約的熱烈感情,延展到這些問題上面來才好。

  第三司法權方面 中國的司法權,自從允許外人有領事裁判權便失其完全獨立的地位了。上海的租界會審公廨,在前清時,只有華洋雙方之訟案乃由華洋會審,純屬華人之訟案於晚堂中由華員單獨裁判,外人不能過問,及辛亥革命,外人乘我無暇顧及,將一切租界內民刑訴訟均納入華洋會審之範圍。此等佔據行為,一旦為主權國所清理,以常情論之當即謝過歸還;然而使團於數次交涉之後,只允將純屬華人之民事案件移交中國法庭,不但于原被告有一方為外人之案件不肯移交,即純屬華人之刑事案件,亦複藉口於「與租界治安前途有極大影響」,不允移交,而即此民事案件之移交,複靦然提出擴充上海租界的希望,以為是適當的而且是必須的交換條件。租界的喪失主權,是我們最感痛苦的。在上海工部局提出增加碼頭捐率案,印刷物附律案,交易所領照案時,上海群情洶湧,以為其苛暴為舉世所無;然而上海華人雖納稅數額略與西人相等,究竟除仰望納稅西人投票否決以外,束手無自救之法。此三案雖幸因納稅人會不足法定人數而至於擱置,然工部局公報宣稱「已經提出之案,此後必每年繼續提出之,至機會成熟,得納稅人之表決為止」。觀此可知租界一日不經收回,華人終不能高枕而臥,豈有今天還允許他們擴張租界的道理?上海有了租界,複惹起毗連租界地段之紛擾:如此次宜樂裡房東假英商泰利洋行之勢,至帶同印捕馬隊西探荷槍實彈,干涉華界住戶,強迫其即時遷徒;複誘房客馮明權至北四川路弄口,使西探華捕擅自拘押入租界捕房,而偏激之西報記者,反以一切不滿於西人此項行動的為「幻想」,為「發瘋」,而備致其輕薄侮慢之辭。此種由租界而引起的最近的國恥,何以大家不以之與二十一條相提而並論呢?在北京方面,陳國賢案以處罰不滿英使之議,而擅敢要求複審且派員觀審;觀審之事,為北京向例所不許,華人犯罪縱在使館地段以內,亦必引渡中國警廳;乃英使此等無理要求,前清陳夔龍猶知堅拒不允的,媚外的顧維鈞乃敢率爾允之。李義元案起,英使因以更藐視中國主權,強拘李義元於使署,指令中國交於何種法庭,不但要求觀審,且進而要求與法官座次平等,完全蔑視中國的司法權。一方英人所加於我的壓迫,固已蠻橫到此田地,然而一方英人威德比漏稅毆警,北庭僅要求亦得觀審,英使卻又能延捱不加審理;他蔑視外部抗議,而以為必須被毆巡士到英使署起訴乃能有效。我們看罷!這樣的大國威風,這樣的不平等的辦法,便令系事事根據條約,已足證條約之僅為束縛中國人的工具,何況不知饜足的強鄰,還每好濫引條約,濫施壓迫?這種接二連三的喪權辱國的外交,何嘗不是與日本對賈初敏案非法袒庇日人島羽一樣的事,何以只有對日大會這樣熱鬧,而別的大會卻從沒聽到?

  第四教育權方面 中國自有了教會教育,任聽外人不遵守國家教育法令,而一意進行其迷信的媚外的教育,已侵犯了中國教育權的完全與獨立了。自美國利用一部分庚子賠款,辦理清華學校,大招游美學生,年來大能造成中國親美的空氣,於是法國亦允於賠款中每年撥一百萬佛郎為教育實業費用,日本亦允撥一部分舉辦所謂對支文化事業。日本的所謂文化事業,完全為其國家之一種侵略政策,乃敢公然派遣官員,闖入中國北京上海等處,欲以小利收買中國智識階級,以建設他們的研究中國文化的機關。奉天人不忍見南滿沿線日本所辦非驢非馬的教育,使學生只知有清國、日本,而不知有中華民國,使學生鄙棄中國而信仰日本,於是有收回教育權之議;而日人竟敢強迫奉天當局勒令作此等鼓吹最力的東報停版,及東報停版滿期再行出版的時候,又欲迫令封禁東報,或禁止東報討論南滿附屬地教育權問題。廣州聖三一學校學生組織學生會,亦居然為洋教職員所禁阻,說出英國人辦的學校,有英領事在廣州等語,簡直欲使教會學生,俯首貼耳自認為英國子民。這樣的屈辱,何曾是獨立國人民所能忍受的事?

  我現在請大家想想,我們究竟成了什麼樣的國家?我們的仇人是不是僅一日本國?我們所應沒齒不忘的恥辱是不是僅僅九年前的所謂二十一條交涉?日本人自己受了歐美侵略壓迫,卻只知欺淩中國;中國人受了東西列強的侵略壓迫,卻只知痛恨日本,真是黃種人的腦筋啊!

  倘若真願意紀念國恥,還應當把每一個列強加於我們的恥辱,都深刻的記在心中。

  載《民國日報》副刊《覺悟》五九國恥紀念特刊

  署名: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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