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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整頓學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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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四年五月四日) 學生會是五四運動第一個主要的產物;所以在五四的紀念日,討論整頓學生會的辦法,我以為是一件很合當的事。 我這一篇文,是願意對於整頓學生會這一件事,與關心於此問題的人作一個切實的磋議,我最注意的是辦法,是切實可行的辦法,所以對於與此點不甚關涉的,都力求略而不提。 這一篇文,是預備登在覺悟的五四紀念特刊中間的,所以關於五四的歷史,以及我們對於五四紀念應當怎樣振刷精神,完成五四以來未完的事業,一定有別的先生們會提到的。我只願意在各位讀者讀了他們很多警策沉痛的文字以後,能夠便在今天,此時,決定要為中國做幾件事,所以我便在此處提出各位讀者今天,此時,可以做的一件事來。 學生會在緊接著五四運動的時候,因為青年們一致的要打倒賣國賊的心理,所以由一校聯合到一省,由一省聯合到一國,他們轟轟烈烈的在中國各地方,引導工商市民與一切誤國的惡勢力決鬥,這是中國少有的。這樣的大聯合,與這樣的大活動,遂集中了國內外的注意力,大家仰望著這個龐大的學生會,認他為中國未來的新生命。 然而,這都是過去的光榮的事了。現在呢?全中國除了廣西,湖南,還保持著多少舊有的信用;北京雖然時有小的內部紛歧,還有可以指揮學生的實力;廣州雖以前成績不甚優良,現在已經進行改組以外;其餘各處的學生會,或者已歸消滅,或者名存而實亡了。是學生會根本無存在的理由呢,還是我們在這中間做錯了許多事? 我以為學生會的結果不良,是有許多原因的;不過這中間實在做錯了一件事。我的意思,我們以前學生會的事業,太偏於政治運動,否則便是關於學生反抗教職員的學潮,這實在是所以使學生會不能成為一個永久而普遍的真實結合的重大原因。 學生幹與政治,用學生會去作政治運動,在中國今天,這都是極應當而且必要的。但學生會若專門做政治運動,便不免有下列的兩種弊病: (一)可供號召以喚起一致的學生運動的政治問題不能常有,所以學生會平時因為沒有事做,而至於有名無實。即令此種問題常有,然經年累月,只是引得學生開會遊行,亦易令學生厭煩疲倦,結果甚至於漠視學生會一切號召的事。 (二)如因要當時喚起學生的政治運動,對於比較小的問題,亦把他當一件大事鼓吹宣傳;那便因為過於勉強的原因,有時不能得全國一致的贊成,而引起學生界內部的分裂,有時亦會因學生的厭煩疲倦,而損害及他們對學生會的信仰,至於這樣的浮動,要希望像五四那次的博得社會的同情,亦幾於是不可能的事。 學生的反抗運動,無論是反抗不良的軍政官吏或教師,都是極應當的事。但這種事亦不是可以常有的,所以若專靠這,亦便不能使學生會常有固定的事做。而且還有一層,在學生會還沒有較穩固的基礎,與一般學生還沒有較長期的團體訓練以前;不量力的與這些勢力相決鬥,結果每是失敗,而失敗了以後又一無善後辦法。 學生對於惡勢力的決鬥,是必要而不可避免的,勝敗亦只是兵家的常事。然而話雖如此說,在今天學生的隊伍,還不曾安營下寨以前,我們對於敵人,便下了總攻擊令,這自然是過於孟浪的事。在下總攻擊令之前,為了軍事的必要,零碎的戰鬥是不可免的;然在一切佈置未曾妥當,假令失敗了沒有能收集殘餘隊伍的把握的時候,仍然不可以一味的進行反抗運動。 我決不是說,政治運動與學潮是不可以作為學生會事業的。我以為政治運動與學潮,只有在兩種情況之下可以提倡。哪兩種情況呢?一是內部的組織比較堅固而有訓練,可以一戰了;一是這件事能喚得起外面很大的同情與援助。 所以政治運動與學潮,都只可以認為偶發的事情;學生會應當另外有固定的日常事業做,學生會才能活潑而強固。 另外做什麼事呢?我現在就所想到關於各校學生會的寫在下面: (一)討論研究教室,自修室圖書室,宿舍,操場等之改良;有些是可以自己進行的,有些可以提出與辦事人交涉商議。 (二)討論膳事之改良,或直接與廚役交涉,或提出要求辦事人辦理。 (三)提倡遊藝會,使同學活動,而感情亦相融洽。在不妨害功課的範圍內,便每星期有一次小遊藝會或小運動會,都是可能的事。 (四)辦理學生的消費公社。這縱然不能由全校學生發起,亦可由一部分比較稍多的人辦起來,對於出資的人,才讓他們將來按照消費數額分配紅利,以求漸變全校學生為消費社員。 (五)辦理救濟同學臨時困厄的事,如募捐籌款,以救濟不幸的同學。 (六)辦理招待新同學的事,使每個新學生進了學校,便可以得著許多好的舊班朋友,教他們知道校規及學校一切舊例,他們便有無窮的方便。 (七)辦理刊物,少做不痛不癢以充篇幅的文章;多載校內各種事實,討論校內各種問題。 (八)照料請比較能有益於同學的人講演,或者甚至於請人作稍長期的系統講演,以補學校內的不及。 (九)辦理學生報告會。我所謂報告會,是主張不要大家做那些空洞的演講。學生演講會是每易失敗的;因為那種千篇一律的材料,說的人不願說,聽的人亦不願聽,所以結果總是大家索然寡味。報告會是以報告時事或各方面社會經濟材料為主的,這可以大家交換識見,易於喚起興味,自然,在報告之後亦可以略附一些討論。 (十)幫助校內各種小會社;為他們請人作自修的導師,為各種困難問題的解決人。使他們的內容被人家所瞭解,使他們進步,而且使他們可以漸次集中起來。 (十一)主持各種研究會,特別是對於社會科學與現代政治經濟問題的研究會。為他們採購保管應用書報,找比較好的指導人或臨時講演人,搜集各種便於研究的材料。 (十二)調查社會狀況,將應注意事項作為表格,找一般人負責調查,調查後加以整理統計。 (十三)研究並指導地方問題的解決,這我以為是要緊的。一般生,多半不高興留心本處的地方問題,而好談高遠理想,或全國或世界的事情;結果,他們所說的事,本處人民既不懂是什麼意思,而本處的地方問題,他們又完全不瞭解亦不參加,學生與社會永遠成為兩極。學生會最好能提倡研究地方問題,供集種種材料,亦常找一般導師,研究所得,便引一般學生去實際進行運動;最後須使學生群眾在地方問題上面有大力量才好。 (十四)辦理學校周圍農工市民的教育或娛樂事業,這最好是提倡「平民教育」,亦還可以在校內辦公開的遊藝會或演劇,亦可使同學結隊到校外附近地方辦露天學校,或作其他有益的事。自然,學生會應當為同學預備一切這樣做的用品。 (十五)進行要求相當的參與校務。學生參與校務,是我們最後的理想。今天在可能的地方,不妨作這般的要求,以減少教職員專斷的弊病。 這十五件事,加之上述政治運動與學潮,於是學生會可以有做不完的事了。我以為要這樣做,學生會才能成為固定的學生本身所需要的團結。 各校學生會的組織,在我以為像現在許多自治會,或校友會一樣,設立許多職員,亦是不妥的。若是將我前述的一些事劃為幾部所管,總不易使各部繁簡均平;而且各部職員不易集合,結果便成了有名無實。我以為學生會的最高機關應當是一個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人數看班次而定;班次多的學校每班舉委員一人,班次少的每班舉二人,所以這個委員便是他本班的一個代表。 為要使一般同學注意學生會的事務,學生會所將要討論的事,先須通知各班委員,使他先詢本班意見;在討論決定以後,又須由委員告知本班,其他有關學生會的事亦須報告。這樣的法子,使委員與本班有密切關係,委員亦不敢輕易的不到委員會。 至於上述的許多事,在委員會中,再決定加以分配。那許多事自然不是委員會所能獨力負責的,不過只要有一二委員主持,在他們之下,可以由執行委員會指定若干同學為一特別事件的委員會。最好是能使每個同學都在一種事上面負一點責任,使學生會成為全校活動的總機關。 我相信這不是不可能的。若是有在學校中比較有力的學生,設法將那個有名無實的自治會或校友會,照我所說的把它改過,以做我上面所述的一些事,這不是一件難事情。再若加以有些熱心教職員的幫助,使這樣的規模定了下來,並且督促扶掖學生們去執行,那便辦起來更要容易。 倘若有些青年沒有力量改變學校自治會或校友會,再不然,是沒有力量發起這樣一個全校的學生會,而教職員又不肯幫助呢,亦並不是沒有辦法。在這種情形中間,最要緊是先就同學中去找同志的人,由這些同志的人發起個小團體,極力鼓吹同學加入。這個會的事務,一面是代行上述學生會的各種事業,一面又早用來鼓吹督促正式學生會的成立或改組。在正式學生會未成立或改組以前,這個小團體雖不能有力量影響于全同學,然而對於已入團體的同學,仍是指導他們做上述的事;這個小團體的組織方法,是可以參照上述學生會方法的。在正式學生會已成立或改組後,這個團體的使命終止了,便應當取消了它。 至於各地以及全國的學生聯合會呢,我以為聯合會的職務是有兩種的: 一、是對於它所屬的地或全國的公共事業,或有關於公共的利害的別種事業,聯合會應當決定應付方法。 二、是收齊所屬的地或各省所有學生會的成績,整理,統計,核閱指導,並彙集發表。 學生聯合會我聽說已經是取執行委員會形式組織的。他們的成績所以不見好的最大原因,是因為下面沒有好的學生會。所以他們對於我說的第二項職務,簡直無從辦起。我以為學生聯合會最近的事業,最好是注意怎樣整頓下層的學生會。但這不是學生聯合會幾個人做得好的。這要全國的青年們努力,這要全國關心于青年運動的人們努力。 我們天天喊民眾集合起來,然而倘若學生都不能集合,別的方面又能夠集合嗎?學生能集合了起來,不但在大的政治爭鬥中將要從他們身上得著大的力量,而且便在平時,他們亦可以為地方或農工市民做許多事,所以學生的集合,還是一切民眾集合的第一步。 在學生會這樣不能滿意的時間,我們既然肯這樣記得五四運動,我不能不希望今天有許多讀者亦發一個決心,大家到各方面去整頓學生會。我亦希望還要有人發表他關於整頓學生會的意見。 載《民國日報》副刊《覺悟》五四運動紀念特刊 署名:代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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