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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黃陂農民生活


  (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黃陂的田,是以石,鬥,升,合為單位而計算的。每石田上好的約可產谷二十石,即穀可以碾糙米十石,若碾細米只得九石零。田少的人,有只得田若干升的;中國人分家的風俗,每令後一代平分前一代的田產,所以田少的人很多。這種人專種自己的田不能供給生活,所以每須同時兼佃人家的田,佃的田與自己的田,不必在一處,不過距離總在三四裡以內。

  佃田的人,每石田普通完租谷十石于田主,便是等於產穀總額一半左右;亦有少到完租八石或七石的。完租多的,或至十二三石。這種佃穀,是以「每石田幾石穀」預先約定的,除了大荒歉以外,田主是不肯減少租穀成數的。在別的地方,有按收成五成對分或四六成對分的。黃陂的田主,則不問佃戶的收成,他們按一定的石數收租。若要希望他減少租谷,佃戶鬚髮轎子把田主接到家中,請他大吃喝一頓,再引他到田裡踏勘,才雙方商議減成的辦法。

  佃田的人,因為田地不是他自己的,他在任何時間都有被田主撤換的可能,所以他不甚肯愛惜田地。再則一般農人,多半是愚昧的,他們不知道精意耕耘,田中土塊亦每不注意使他散碎;田中雜草,有時便聽他自由滋長。因此所以他們每不能盡生產的地力。

  鄉中生活自然變更的很少。但是顯然易見的變更,便是種花生種豆的人加多了,這是因為洋行的人收買的原故。買洋紗的人一天天多了,有些地方的紡線機,都已經劈作柴火燒個乾淨;雖然有些地方,還保存自己紡棉花,然而像去年棉花的價目太貴了,一些人都覺得買棉花自己紡織太划算不來。婦女們漸漸喜歡洋貨布匹,穿著土布的人比從前略少些。

  請雇工再不是一件容易事。從前有些采樵賣柴的人,肯隨時受人雇用,現在這種人漸次少了。鄉中農忙時的短工,有些是相互的幫助。甲家的人先幫乙家做工,所以甲家忙碌時,乙家亦便來幫助。但是請長工很不容易。有些人寧可在都市上作窮困的流氓,他們不願在鄉村中過生活。

  鄉村中有一般討飯的人,多兼作竊盜生活,鄉中人不敢得罪他們。這等人多系沒有田產的,在周圍百餘裡中,大約可以有一百人左右。強壯而遊惰的約占他們中三分之一。他們有的住在自己的破屋中,有的夜間睡在土地廟牆角一類地方。他們有很嚴整的聯合,凡違反紀律的,他們輒毆殺而棄置於溝中,地方的人亦不過問。他們討飯時,每家約給一茶杯或一小半飯碗的飯;強壯的人,不要飯而要米。

  鄰縣有了荒歉,便會有大批災民到各鄉村中。這種災民,有一種公文交給鄉村中負責的人,於是這個村子便要擔負供養他們的責任。他們大抵住在村子附近廟宇中間,村子裡的人便要大家捐米菜給他們,他們大概住不上兩三天,便會很客氣的又移到別的地方去。但如招待不好的時候,他們有時亦會滋擾起來。

  一個朋友的家庭,是雇用了三個雇農,而自己耕種五石田的田家。他家裡除了他的父親在農忙時幫著種點田以外,其餘的田事便靠幾個雇農服役。據他說,用三個雇農耕五石田,是很經濟不容易辦到的。但他計算他家中耕田的本金與利息,(雖然是上好的田)他感覺種田是很不划算的事。我現在把他所計算的開在下面:

  五石田的利息

  (一)產谷一百石可值四百元
  (二)產麥十石可值二十五元
  (三)產雜糧菜蔬可值五十元
  (四)產乾草一萬四千斤可值二十五元

  耕田的本金

  (一)雇農三人工資七十元
  (二)雇農三人火食一百元
  (三)耕牛一隻的芻糧及牧童食用約四十元
  (四)農忙時雇短工十元
  (五)肥料八十元
  (六)農具修理或添置十元
  (七)各種派捐(如學堂捐公債票等)四元

  以上所說的,利息共五百元,本金須三百一十四元,即是終歲勞動所餘隻一百八十餘元。現在的田價,五石田可值一千二百五十元。若以一千二百五十元,加耕田的本金三百一十四元放債,鄉間利息常年三分,應可得四百七十元。我們試看,以田地所值變為現金與耕田本金一併用以放債的人,安坐可得四百七十元的息金;而有田的人加以終年的操作,卻只能得一百八十五元,可想見耕田是一件很不划算的事。

  鄉間普通放賬,是常年三分行息,即一年作十個月計算。典當鋪則按月三分或三分五厘,一年作十二個月計算。鄉間只有放賬的與佃田給人家耕種的人最划算。然而佃田給人家種的,以前述五石田為例,只收得租穀二百元,還須完糧納稅;比起賣了田放賬,可至少得三百七十餘元,仍不是一件划算的事。

  耕牛的價錢,黃牛可以耕田的,最少需十五元,最多需三十五元。水牛耕田的能力約抵黃牛一倍,價約三十元至六十元。亦有不能獨力買一匹耕牛的,便由兩三家合購公用。

  田賦大約是每次一石田完一鬥穀,即是照收成完百分之一左右;每年兩次加以其他雜捐,大概不過收成二三十分之一。但這些田賦,是很不公平的。有些新墾或新近淤起的田,以前沒有租稅,亦便相沿沒有租稅;有些沖沒毀損了的田,以前有租稅,到現在仍舊要完納。加以有些糧書舞弊,亦有人田已賣出而課稅未轉移于買主,所以中國的田賦,簡直是一篇大糊塗賬。

  養豬是一件有利的事。價值二元左右的豬,喂上半年,可望售得十五六元,除了一切芻豢,約可賺六七元。不過若遇著豬不發胖,或中途倒斃時,他們便會大受損失。

  婦女有時還能自己織布,以供給作家庭中一部分衣服的用。但多半已不能不向外買布了。婦女能織布的,若終歲勞動,亦可略得利息。貧苦無田產的婦女,有些靠自己砍柴或討飯過生活。

  自耕農或田戶的子弟,自然不容易有餘力受高等教育。這樣的家庭,有時兼營了別的商業,亦可以有些餘剩;鄉村裡小康之家,幾于都兼營著一兩種商業,所以他們有時亦可以送幾個子弟,到都市學校裡去。然而商業的贏利,既不一定是有把握;田地的收穫,又每不足以自養;這所以使許多學生,每不能不中途輟學,或畢業以後,陷於無力升學的地位。鄉村中每個人的生活費用,每年約須四十元,男女老少拼命的工作,還怕不能夠用;若有可以作牧童或供樵蘇的子弟,沒有肯放他到學校中長期讀書的道理。

  他們至多能于幼時讀幾本三字經百家姓,再不然讀幾句論語孟子,他們只能每年送教師學費二三元,他們是不會有什麼好教師的。他們讀了書只是莫明其妙的,字仍可以不會寫,書仍可以不懂解,過了半年一年,亦便不能繼續下去。書是買不起的,制服是沒有錢做者,遇了田事忙的時候,他們連讀書亦是不會有時候的。

  這都是由我問詢幾個黃陂朋友所得來的,我覺得這中間包含了許多實際的社會問題,所以寫出來供大家討論。還有朋友供給我們這樣的資料麼?我們亦盼望得很。

  載《中國青年》第二十三期

  署名: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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