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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婚姻的討論


  (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我說婚姻應該廢除,戀愛應該自由,男女間一切束縛應一併解放。這話很惹起興煥、光耀的爭辯。他們難我的理由:

  (一)是戀愛讓他自由發展,愛情因有兩男對於一女,兩女對於一男的時候,會發生忌妒衝突。然而,我們把貞操的遺傳觀念姑且放開,而且記著這時是無所謂夫婦的了。為什麼兩男不可同時對於一女,兩女不可同時對於一男各盡其情?何以見其必有忌妒衝突之處?若與人握手,亦慮不能與兩個朋友都握手,慮因此引起忌妒衝突的地方嗎?必須先將一個朋友謝絕,然後與一個朋友握手嗎?我把肉欲比作握手,許多人一定害怕。然而害怕不是一個理由。我還怪世人何以一時將肉欲看作醜事,一時又把他那般重看呢?

  (二)是戀愛讓他自由發展,人類會到淫亂的田地。他們以猴子騷亂作比,人類為猴子一類的動物,所以疑惑人類原天性比狗馬還壞。再不然,人類既有許多特殊的地方,這淫亂或者亦是人類特殊的一點。然而,我們若以人類有這特殊的天性,他應該時時顯出來,而且在解放些的社會,應該更顯出得多些。現在我們看歐美社交公開的社會,果然比中國淫亂的利害些麼?鄉村的自然社會,果然比仕宦之家淫亂得利害些麼?至於他們拿猴子作比,我想可承認,猴子的性欲是無氣候限制的。或者人原亦是這樣。至於猴子是不是騷亂,還須考他在山中自然生活是怎樣,不能將他轉入人類社會一種不自然情形下所生變態作比。至於猴子在山中的生活,我雖然未實地考察,然就書中記載,人入山看見猴子,亦沒有提及他們肉欲特別發達的事,而且他們果然如此騷亂,猴類應該滅種,不應還能生存。所以,我們不必怕人類近於猴子便會淫亂。至於說人類淫亂或是特性,這種萬分之一可有的事,我姑且不斷定人類必不是這樣。然而人類原始亦是完全解放,何以不特別聽見淫亂的事呢?人類果然完全解放便會淫亂,那便在原始時代先滅了種了。然則何以獨怕將來解放便會淫亂,便會滅種呢?而且照動物的自然法律,教他自衛繁殖的機能是常看見的;教他自己滅種的機能,如假定的人類淫亂的特性,那是沒有的事。似乎人類亦不得特別到這步田地。

  選自惲代英一九一九年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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