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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學生聯合會提出對於全國學生聯合會意見書


  (一九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敝會於此際全國學生聯合會,各省各埠代表之前,有應該請諸代表注意者:

  (一)學生聯合會應永遠成立

  此際以全國學生之大同情不約而成立各省之學生聯合會,以數十計,而上海又有全國學生聯合會之成立,此誠吾國學生界空前絕後之聯合也。此等聯合若用之得當,一可為政治界之最後有力的援助機關;二可以為學生界道德之智識上互助的機關;三可以為下級社會承受通俗教育的機關。故諸代表今日最大之任務,即用如何適宜之方法使學生聯合會永遠成立也。

  (二)學生聯合會之事業應中庸平易

  政治界之齷齪,非一手一足之烈所能擴而清之者。說者每觀於此次全國之一致精神,因欲藉以謀種種根本之改革,然不知所謂全國之一致者,初不過表面之現象,論其實際,不但工商界無多數之覺悟,即我輩學生多數亦並無真正之覺悟,故我輩並無其厚的後援(此數語萬望諸代表以冷靜頭腦體會之,初非自挫銳氣也)。若必貪做事實上做不到之事,若政治上之擴清,甚至欲藉以實行過激派之主張,必見嫉於政府,失一般社會的同情。學生界內部或且顯破裂狀況,無濟於事,徒搖動學生聯合會之根本,此不可不慎也。至於中庸平易之事業,即為社會一般所承認為正當事業,為學生的正當事業,而事實上又無甚大之妨礙者。學生聯合會盡可取以自任,積而久之於國家前途關係仍極重大,學生能自居為國家負責任之人,國家必能承受學生事業之益,又可以斷言也。

  (三)學生聯合會之組織應嚴整完密

  各省學生聯合會,多成立于外交危迫之中,官廳壓制之下,故其組織多草率簡陋。質言之,以前乃烏合之眾也。既如上述欲求此會之永久成立,則不可不有嚴整完密之組織,以求其為能垂久而有功效之機關,且於會務之進行,固不妨多留各省自由發展之餘地。然關於此會之生命的,如會費之收取,職員之支配,不可不由全國學生聯合會中略停[訂]一二強制之條件,庶能力較薄弱之省區,亦得有所遵循,以資建設。且各省互相維繫,互相觀摩,亦易不敗(創造力與恒心不易令人人所有,故便有所遵循有所維繫為必要也)。

  (四)學生聯合會職員應用負責任的分工方法以治事

  凡群眾之集合,每每因事權之不專一,互相觀望,互相推諉,事務叢脞積而久之百無一成,此甚可戒也。何況各處之學生平日未有結合,驟然強三、五心性素不相習之人同治一事,其上者彼此敷衍,次者彼此猜疑,下者甚至彼此意見參商,互相破壞,以此治事,不但有損于學生界治事之興味,且有損學生之自信力與進行之決心。故欲求學生聯合會之成功,職員之大部分均宜一事專責一人,務使事權專一進行。迅速其事務非一人之所能了者,由該員自尋心性相習之助手,如此則可以收指臂呼應之效。其人之不能勝任者,由各處代表同意更易之,亦不至以責任不明有可以卸過之餘地也。

  本上所述,茲擬學生聯合會之宗旨如下:

  (一)輔進學生間道德智識的互助辦法

  (甲)敦請名人演講。(乙)藉書報以傳播世界新知識與新潮流。(丙)各校同時為社會服務,藉觀摩以求競爭。(丁)藉會所及各種聚會,各校友得常相聚晤以促進情誼。(戊)由各校代表負責避免各校間妨害感情之事。能如上述,則各校間感情既厚,互助之習慣亦逐漸養成,不惟此日有裨益於學界之事業,亦有益於將來社會各種之改進事業也。

  (二)注意下級平民的通俗教育

  其辦法:(甲)刊印學生報傳播時事及本會真精神。(乙)刊印各種通俗小冊子,或送閱或廉價發售。(丙)定期演講,以傳播時事及通俗科學日用常識。(丁)演有意義的新劇。如上述,則下級平民藉此固能得多少覺悟,一改其今日昏迷不醒之狀態,即吾輩學生亦藉此有磨煉其實際才幹,以為他日應世之憑藉,固不徒有以自盡其天職也。

  (三)非關國家命運或名譽極大之事不干預政治

  所以為此消極之規定者,表明此等干預政治之事,雖遇必要時學生可偶一為之,然究非學生聯合會經常事業之一。不承認為學生聯合會經常事業者:(甲)免因動輒干政精力為無範圍的活動有礙學課。(乙)免與政治太形接近,易啟政客利用之心,反對者因有所藉口,破壞本會之根本,使歸消滅。(丙)免因政治上細故,發生學生界不一致現象,有損總會之威嚴與信用。由此故干預政治,總以如此次外交及賣國事相等者,一方關係國家存亡,一方又無他種機關他種方法可以促政府之反省,學生聯合會乃有出而仗義執言之必要。且即有何等仗義執言之事,亦如此次,由各省自由意志發起,以自由意志響應,則發起者自審慎而不敢孟浪。總之,應請代表注意者,凡有勢力集合,外人固每意欲為軌道外的利用,即個中人亦未嘗不常欲為軌道外的利用。利用之者,以其為有勢力之集合,因不審慎其利害而利用之;受利用者,亦以其為有勢之集合,因不審慎其利害而受其利用。如此,故學生聯合會之受人利用乃不可不事先慎防者也。

  擬定全國學生聯合會之組織與職務如下:

  (一)此會為臨時會,集合每年舉行一次,每次更易其開會地點。此等辦法有四種利益:(甲)使各省人士心目中皆有全國學生聯合之感想。(乙)使各省因相互之往來得以互相瞭解各省學生界彼此之狀況。(丙)聚會地點不拘在一定地方,免有常駐委辦及會所等開銷。(丁)免發生一地方為中心之嫌疑。

  (二)此會由在開會地點之學生聯合會主持之,各省區聯合會應各舉代表二人赴會。凡開會時之主席,散會後之撰印報告書乃至開會時之用費,除代表之路費、膳宿、用費由各省區聯合會自行擔任外,餘均由所在聯合會擔任之。全國學生聯合會既輪流在各地方開會,此種規定省去無數攤派等手續,究之並非對於一地方責以何等偏畸之義務也。

  (三)此會之職務有三:(甲)各聯合會報告一年中之成績以資比較而求進步。(乙)共同商議改進方法,但為多留各會自由發展餘地計,故所議不必拘束各會能力。(丙)共同商議其他各會應行一致之事。此所議多有為各會一致之必要,當然可以拘束各會。

  擬定各學生相互之義務如下:

  (一)各會之出版物應相互贈閱;

  (二)各會臨時重大事務應相互通知;

  (三)凡由各會介紹之個人或團體,應相互負招待之責,但得酌量情形以定供給膳宿用費與否。

  如上述,然後可以得全國學生互相聯絡之效。而此屆全國學生聯合會之任務,應調查已未到會之各省、各區之聯合會制題名錄,分發各聯合會,庶以後書信來往得確切之收發地點。擬定各學生聯合會之組織如下:

  甲 關於經費者

  (一)由加入各中等以上全體學生組織之,每年每人常捐五角。

  此項常捐應由全國學生聯合會議決,全國一致施行,庶能力較為薄弱之省區不致發生障礙,以搖動學生聯合會之根本。各代表必注意吾輩學生之內部之實情,於此不可不有略含強制之規定,不然學生聯合會必有以經費無著解體者。又此項常捐若能要求學校於收學膳費時代收更妙。

  (二)會外自由贊助經費固所歡迎,但學生聯合會除表示感謝之意外,無報酬之責任,如此,則不致發生政客利用之事。

  (三)本會不向外界募捐,以免發生藉名招搖之弊,且無募捐之必要也。

  乙 關於會所者

  (一)會所須有一定地點,租金由會費中撥支之。能捐款自築合用之會所更佳,因會所應有下列之用,故以有合用的一定地方為佳。

  (二)會所應設圖書室,以限於經費,所購置者限於:(甲)最新之雜誌報紙。(乙)與學生界最有關係之新舊圖書。(丙)重要參考圖書。購置圖書之用款,由會費中撥支之。此于灌輸學生界世界新知識與新潮流,使與二十世紀新生活相適極有關係。雜誌報章,國內者不拘持何論調,應完全備置(除淫猥瑣屑者不計外);國外者及其他新舊書報則擇其需要,最為可以提起為輔助研究之興味者,擇優購置之;其餘圖書歡迎會內外人贈閱,不能遍購。

  (三)會所應設遊戲室,備置各種遊戲用品,費由會費中撥支之。此亦利用遊戲以聯絡感情,且有正當遊戲,亦可以防學生界之沾染惡習也。

  (四)會所屬設運動場,購置各項運動用品,用款由會費撥支之。此其為用與遊戲室正同,且亦學生界之公共體育場也。

  (五)會所應設會議廳,此其為用:(甲)為名人演講之地。(乙)為學生界對外懇親之地。(丙)為學生間自己開會之地。(丁)為各界正當事務借址開會之地。(戊)為本會開會之地。此既為本會亦為社會多設份公益機關。

  (六)會所應設談話室若干間。其為用:(甲)為本會開代表會或職員會之地。(乙)為學生間結社之地。(丙)為學生談話之地。亦既為本會亦為學校學生多一聚晤之地,於感情之聯絡大有益也。

  (七)本會所不得為下列之用:(甲)不得藉遊戲運動為賭博等事項。(乙)不得用為政客聚會地點。(丙)不得有違反道德的結合。(丁)不得有違反現行法令的結合。以上皆關於本會根本之能否成立鞏固甚大,不可不大注意。

  (八)學生及得學生之介紹者,得自由出入會所。

  (九)另設閱報室以饜社會。

  (十)用為學生通俗演講之所,一星期至少開講一次。

  關於學生報者即日刊之目的,可以條舉如下:

  (一)用以傳播時事知識。欲求國民有真感情與持久的有力活動,必須灌輸以正確的時事知識,使人俱具世界眼光。此種灌輸之文學,苟能真誠淺近,有條理而能動人,自然可以激發一般人愛國家愛正義之熱情,較談空疏籠統而枯寂的道德勝千萬倍。且時事新聞,販夫走卒,皆樂聞之,且易於互相傳述,其功效極遠大。

  (二)用以傳播國恥知識。明恥所以教戰;知恥所以國強。故欲激發一般社會傳播國恥知識,亦為要舉。且此亦事實之講述,一般人樂聞而易由傳述也。

  (三)用以傳播日用生活的通俗的科學。此亦所以介紹一般國民使接近二十世紀生活之方法,且可以喚醒社會中流行的守舊黨之癡夢。

  (四)注意提倡國貨。每物品應為詳細介紹,閱者又於其比較洋貨好壞貴賤,俱宜敘清,任閱者各以良心制裁行為,此為最切實的勸用國貨方法。又賣處亦宜敘清,此報與宜常備參考之國貨調查錄不同,此以系定期出版品,故宜以單刀直入之介紹國貨,激動人愛用國貨之感情,彼則宜訂為冊子,備人常置案頭也。

  (五)注意引導或糾正輿論。此在用極銳利中正的眼光,敘述及評論事實,以引起或轉移公共的感情,為解決時局之助。

  (六)傳達有價值的民意。有價值的民意,苟非有所憑依,輒不能得發表之地,殊非集思廣益之道,故學生報專設一欄登載來函。

  (七)輔進國民的外交。凡造成國家間嫌惡者,野心的政治家之罪,于各國國民固無關。故吾等總宜以愛和平重正義之精神,贏得各國國民之同情,不為任何傷國民感情之語,一以表友誼于各國之國民;一以使野心之政治家無所利用,以激起國民間之惡感也。

  (八)研究學生間各問題。此所以達到藉學生報,以求學生間道德上、智識上之互助目的也。

  (九)用以傳播國民對於政府的地位之知識,即說明民治國,國民監督政府之意義,及改換守舊派貼服受制之腦筋。

  (十)使會外人得知會中大概狀況。凡會務之公佈于學生報者必其:(甲)為有公佈社會周知之必要者。(乙)公佈後可以增加此會之信用與價值者。(丙)藉此公佈以使一般學生周知者。此外瑣屑之會中文件,不值無關係之人一顧者,至多油印分發各校,以備存查,皆不闌入學生報中。

  載《漢口新聞報》一九一九年七月十五日———二十三日,又見一九一九年七月八日———十二日《時事新報》

  (1)惲代英在1919年6月19日日記中寫道:「起作《學生聯合會之建設的意見書》,共盡六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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