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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紀事


  (一九一七年五月七日)

  正月至二月

  教育行政界消息 開年以來,教育界頗呈活氣。一月二十二日:大總統有振興教育之命令。略謂:民德不進,民智不開,欲求鞏固共和,劃一政治,其道無由。應由教育部分行各省區長官,通令所屬,察酌情形,安籌整理推廣之法。務使地方教育,積極進行。數年之後,漸期普及云云。教育部於一月間訂檢定小學教員辦法十條。二月間訂小學教員褒獎規程九條。褒獎分勳章獎章褒狀三種。又訂小學教員俸給規程八條。校長及正教員月俸自八元至六十元。專科正教員及教員月俸自六元至四十元,助教員月俸自四元至二十二元,得計年增俸。校長自八十元止,專科教員自六十元止,助教員自三十元止。又嚴禁學生加入政黨。通令各學校校長,不得有其他兼差。教員則凡屬專門學校以上,所有主要科目,應一律定為專任。其他暫行兼任者,應由各該校長聲敘理由,以憑考核。觀此則當局之勵精圖治,可謂日不暇給矣。教育部又通令審定圖書,以六年為有效期限。過期學校不得採用。又諮各省凡師範生在服務期內,不得改就他項職業。各地師範中學,暨國民高等小學校,遇有管教各員缺額,應就高等師範及師範學校畢業者,儘先分別任用云云。又分派視學及部員各九人,至各省考察學務。

  教育界消息 開年以來,職業教育之學說,甚為一般社會所注意。伍廷芳、梁啟超、張謇、範源濂、湯化龍、唐紹儀、王正廷、袁希燾、嚴修、蔡元培、郭秉文、黃炎培、雍濤等,特發起中華職業教育社。黃炎培、郭秉文、蔣雍喬、張煊等,往日本、菲利濱調查該地職業狀況。王正廷及其同志,又從事於徵集社會之狀況,以定職業選擇之途徑。商務(印)書館所刊教育雜誌,亦以提倡研究職業教育為本年編輯方針。其他各雜誌亦時有論及職業教育者。又江蘇教育會刊行歐美職業教育一書。

  又去年八月,蔡元培等所組織中華民國國語研究社,於二月末開會於北京學界俱樂部,宣言提倡國民學校之教科書,宜改用白話文體。以調查各省區方言,選定標準語、編輯語法、辭典教科書、參考書及國語雜誌,以求可實行于教育界為己任。此亦中國教育界有價值之活動也。

  北京大學自去年蔡元培校長受任以來,既以抱定宗旨,砥礪德行,敬愛師友三事,為諸生告。複大事內部改革,規定專任教員不得兼他校教科,教員擔任鐘點以二十小時為度。教員中有為官者,不得為專任教員。教員請假過多,得扣薪或辭退之。又召集評議會為議決一切校務之機關。使學生自由函述其意見,投之該會,聽其採擇。由是所辭退不職教員頗夥,上下情意,不復隔閡。校務亦無從前由少數人把持之患。至蔡校長對於大學分科,及畢業年限,頗與教育部及國立各專門校長會議,欲有所更張。約改預科為一年,本科為三年,加研究科二年。文理二科學生,不經研究,不能畢業。其他分科,則准免入研究科,但僅予技師資格,不得受學位。此項辦注,聞已呈教育部核辦矣。

  名人之教育言論 吳敬恒言:吾國學問之標準,不可不急遷高其級度,即望有多數學子,認定學也終身之事。或在內國,或在外國,完其大學校之教育,仍繼續而為博深之搜討,庶幾吾國亦將產生遍搜硬甲蟲之達爾文,日守顯微鏡之巴斯德。不至以學術受人蔑視,人種受人蔑視也。

  黃炎培言:欲實施職業教育,第一須確立職業教育之制度。如于實業學校外,廣設種種包含職業性質之學校。又如于高等小學中學,各酌設職業科是。第二須審擇職業之種類與其性質。一方從貧民教育入手,成效見漸,自易推廣。一方極意提倡職業神聖之學說,發揮職業平等之精神,務先於普通教育,植其基礎。此等事業,國會政府學校學生職業界應同力襄助之。

  梁啟超言:教育界之責任,分為四點:(一)學校應免除科舉之精神。求學以研究學問為主,不可存畢業後做官之心理。(二)不可專講究詞章考據等紙上工夫。要請求物質上真知識。(三)勿專注意淺近有趣味之教授,致難深造。宜於精深之學理,痛下功夫。(四)宜注重普通文學。一代有一代之文學,教育之道,尤重普及尋常,能理明辭達即可。總之凡教育家必終身以教育為職志。須有一種哲學之理想,與社會之惡習相抵抗。政治家之事業,有失敗時,而教育則無所謂失敗也。

  出版界消息 中國之出版界,自以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為巨擘。此二月間所出書,亦以該二處為多。惟惜自教科書外,多為小說,若比之他國出版界狀況,尚幼稚不足道耳。其有可注意之價值者,商務(印)書館有實用手工參考書第一冊(四角),日用工藝品製造法(五角),藤田氏身心調和法(二角半),精神與身體神經建[健]全法(一角),潛水艇(四角)等書。此外刊印舊書及從該館各雜誌中抽印之單行本尚夥。中華書局有歐美短篇小說叢刊(二元),中國六大文豪(一元八角),國民立身訓(六角),學生衛生寶鑒(六角),拳術(二角),女子拳法(四角),訂正八段錦(三角)等書。新學會社,亦有養雞新術(四角),農學校用化學有機篇(八角半)等書。此外協和書局有青年德育鑒(五角)。廣東萃文書坊有文明家庭育兒法(一角半)等書。

  雜誌界之狀況。依各書局次第述之:(一)商務(印)書館,現有雜誌凡八種。東方雜誌發行已十四年(新加價每年四元),小說月報發行已八年(每年三元),教育雜誌發行已九年(每年一元),婦女雜誌發行已三年(新加價每年三元),學生雜誌發行已四年(新加價每年一元五角),少年雜誌發行已七年(每年八角),英文雜誌發行已三年(每年一元五角),英語週刊發行一年餘(每年一元六角),此外又有出版界(每年一角二分),兒童教育畫(每年十二冊七角)。現該館定章:凡訂雜誌者,滿五元贈該館禮券五角,滿八元贈一元,以後每贈四元加贈一元。(二)中華書局原亦有雜誌八種,現皆停辦。改刊大中華叢書、婦女叢書、學生叢書、教育叢書、小說叢書等。自小說叢書現已刊行六集外,餘均未見發行。但新刊有新國民一種(每年三元)。(三)有正書局有小說時報(減價每年四元),婦女時報(每年四元),但未能按期刊印。原擬開年加辦少女畫報一種,亦不克成。此外尚有餘興一種,則自時報餘興欄中抽印之單行本。(四)中華青年全國協會:舊刊進步與青年兩種雜誌。進步之價值,極為社會承認,現擬自三月起與青年合併,改為青年進步,每年十冊,價一元五角。(五)群益書局:新青年雜誌,刊行二年餘,每年二元,但惜亦不能按期出版。(六)泰東書局:新刊有太平洋雜誌(全年三元)。(七)廣倉學庫有學術叢編(每月刊行售五角八折),藝術叢編(間月出售三元四角九折)。(八)寸心學新社刊有寸心雜誌(全年四元)。此外清華學校有清華學報。北京楚學會有楚寶雜誌。又有民彝、丙辰、礦學等雜誌。未能罄述。惟女子生活研究社發行週刊一種,又高劍華女士等發起閨聲小說雜誌一種,未始非女界可記之事也。

  載《光華學報》第二年第二期

  署名: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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