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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日記(5)


  二十六日 星期五

  六點起,盥漱。體育至十分。(一)0 晏起扣五分。此後讀《書經》至六點半。(二)3 此後服務至五十分。(三)2此後《書經》至七點五十分。(四)8 此後閱《完人之範》二十三頁至九點。中雜早餐。(五)8 九點至十二點寫信,作文。(六)10 (七)8 飯後睡,醒已二點,起作文至三點。(八)6 三點至四點《精神病學》二十頁。(九)8 此後遵昨改,至高等商業訪陳君國粹,謝君國澤。(十)8。

  共日程八十分。扣十一分。實得六十九分。報告不過十分鐘。申明常求交新識益友。

  五點半至七點社務。申論非理助人之招累召[招]侮,頗不乏事實可證也。(十一)4 七點半至九點教聘三英文。(十二)8 此後至景陶處,與談悟除學校間結會外,提倡此會會員與會內會外個人交際談話之必要。景陶告餘言語不宜過冗,致失頭腦,使聽者反少感動。良然,良然,景陶誠益友也。歸十點半。不扣。(十三)10。

  世有二種人不易救。一為志氣浮偽者,多年輕。一為志氣昏惰者,多年長。吾人於已犯或將犯此二弊之友人不可不救之也。

  與仲清言,助一有能力者,用力少成效大,且彼複可轉而助人,故較助一無能力者其成效遠殊也。又如果有數十有能力人同力合作,可以移風易俗。風俗既移,其隨俗浮沉者自不覺入善。如此則助有能力人即間接助無能力人矣。

  今日致廖煥星一信。

  明日應改之事,第五時改讀《完人之範》。

  二十七日 星期六

  五點五十分起,盥漱。體育至六點。(一)0 今日晏起,仲清呼不知即起,可愧,罰扣十分。明日仍五點起,讀《書經》二小時。六點至六點半《書經》。(二)4 此後至六點五十分服務。(三)2 此後至七點四十分《書經》。(四)8 此後至八點四十分讀《完人之范》,得益:1.一切人格均須不搖不拔。2.個人之力可感動全世及未來(因早餐改不扣)。(五)8。

  九點十分寫致勞動記者信,未完。大概謂生活正當預備之必要,及對於惡勢力之抵抗、撲滅之能力之必要,至十點一刻。(六)10 此後至十二點半作互助社述略,完,共十四節二十八頁。(七)10 飯後睡半小時,一點半起。作文至三點二十分。(八)10 此後至四點五分《精神病學》十四頁,少作十分。(九)6 此後家事至五點,少作五分。(十)7。

  共日程八十七分。共扣晏起十分。好過時扣二分。爭無謂勝利扣二分。實七十三分

  今日寄吳致覺一函。

  五點半至七點,社務。因教師多枉道以從學生,戒同人以為前車之鑒。又,申論已知己有惡癖,即宜改之;不改不如不知,尚不致以犯過諉於此等之癖,而不深長痛悔也。

  飯後八點邀景陶、伯言至青年會,學校間之會社成立,議決之事如左(夜十時回,以成己成人為宗旨,定名仁社):

  每星期開會一次,開會時間訂為星期六夜八時至九時。

  開會之初,每人誦其此星期行事報告。此報告書於特定之紙上,報告以後社員得擇報告之可商量,可師法或有疑惑者,提出請求詳述或與之討論。

  設報告簿,會員輪流記錄。

  到會之人:

  第一師範 何定國(敬生)、張素武(複初)、張師孔(卓群)、柯毓材(蔭宇)、姚世輝(志惟)、劉文(硯蓀)、朱有澂(淵若)。

  外國語學校 黃道(文卿)、陳之任(重堪)、廖煥星(雯初)。

  中華大學 余景陶、冼伯言、惲子毅。

  青年會 汪強(伯平)。

  本星期平均分數七十四。應罰五十文。

  二十八日 星期日

  早五點起,盥漱。體育。五點半至六點三十五分《書經》。此後至六點五十分服務。此後至七點三刻《書經》。此後至十點為仲清講歷史,中雜早餐。此後接父親手諭,即寫安稟,至十二點寫完。此後出,至養初處。又出買書及印色,印色並盒去六百八十文,大上其當,浪費扣十分。從厥民處購《輿論》一,篇中轉載餘所作《義務論》,此冊南洋出版者也。歸三點,清書,加蓋智育社印。四點訂日程,及下星期預定應作事。

  五點,飯後景陶來,與商仿《完人之范》作修身日覽法。六點半至七點半社務。(十)8 譏誚人過失扣四分。此後至景陶室,仍商作修身日覽法,決從明日起首。出至全叔處。與昆弟閒談至十點半。(十一)10 (十二)0 攙言扣二分。無益交談扣五分。

  4

  下星期預定應作事:訪範明玠。寫信楊賢江、舒新池[3]、劉子通、子強弟、飛生。作文至少成功二篇。

  預定日程之更改。今日第十一時改交際。第十二時以三刻讀雜書。

  【注】

  [2]惲代英為每項日程定的最高分。

  [3]原為「池」,疑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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