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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文學的表現體裁之分類


  文學不外乎表現,在前頭已經說過。然當表現的時候,或因材料的不同,或因表現者的內部要求的互異及嗜好氣稟的差別自然而然的在具體的形式上也有各種不同的種類。莫耳頓(Moulton)教授在他所著的《文學之近代研究》

  (Modern Study of Literature)

  裡說:「文學的形式的研究,對於欲瞭解各種文學的實質和精神的人,是很要緊的。」我們在這一章裡,想把文學的各種不同的體裁很簡單的說一說。

  大抵生物的發聲,總不外乎為自己保存,種族保存,或種族繁殖的緣故。為分配生存的必要物件,而放聲喚友,為防止敵人的侵襲,而張喉求救,為滿足生殖欲,而嚶嚶求偶,就是發聲的起原。不過人類進化之後,發聲的時候,卻不是這樣簡單了。這時候的人類,不單是為實用而發聲,有時候簡直有毫無實用的意識而發聲的。如感著痛苦的時候的叫喚,感著快樂的時候的歌唱,背後完全沒有一點實用的意思在那裡。又如看見美的物事、美的風景的時候,不知不覺放出來的驚歎的歡聲,也是如此。這些無實用的發聲,都是表現人類內部熱烈的要求的,實際上就是藝術的表現。不過人類的生活,更進一層,變得更複雜的時候,大家就想出一種可以充實用的發聲的手段來了,這就是我們所使用的言語。所以人類生活愈複雜,言語亦複雜,去藝術的表現的發聲亦愈遠。

  像這樣蕪雜的表現,在使它回向純一的原形,是藝術家的志望,所以從這一方面講起來,文學上的體裁,以詩的形式為最純粹。大約人類生活還沒有變成現在那麼複雜之先,文學上的具體的表現,用的多是詩歌的形式。無論那一國,無論那一個民族的文學的原始,都起自詩歌。或者中間加以一點舞蹈,也不過是詩歌的旋律的延長,所謂「詠歌之不足,不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但是生活的複雜化,影響到了文學,覺得光是詩歌的形式,有點不足,於是小說、戲劇、及其他的雜文學就發生了。

  對於文學的分類,西洋各國的文學家意見紛岐,中國古代論文章的流嗢,更是青黃雜出。現在想參取莫耳頓教授的意見,先把純文學視作創造文學,使和記述文學相對立:

  

  文學的表現,離不了言語--言語的符號是文字,--而言語的構成,在前面已經說過,實含有兩重要素。第一,言語為發聲的表現,所以有音調;第二,言語又為實用的手段,所以有意義。在文學裡頭,這兩重要素,當然也是有的,尤其是在抒發感情的時候,要借音調來搖動我們的內部,使作者聽者都感著一種激發不能自抑之情。所以純文學因為這兩種成分配合的不同,又可分出幾種形式來:

  

  在純文學裡,有於綜合上述兩種要素外,更加以動作的分子,而達其表現的目的者,是戲劇。至於近代劇,則可以說是越過純文學的範圍以外,而參入科學的領域去了。

  純文學是創造的文學,系創造從來所沒有的東西的。所以純文學的每一作品,都可以增加文學之量,反之,記述文學,系就從來所有的東西記述評論,而使我們能得到精確的知識的,例如歷史、哲學批評之類皆是。所以依照第琴稷的主張來說,則前者系力的文學,後者顯然為知的文學。不過文學上的分類,並非絕對的,有時候有種種作品,簡直不能分入任何的種類。上述的分類,亦不過為便利起見,勉強設分的大別而已。至於各種文學的特質成分等等,在各種詩論、小說論、及戲劇論裡,另外有人介紹,斷非這一本小冊子所包括得了,不再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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