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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生活與藝術


  藝術與生活,究竟有什麼關係?這一個問題,是從古至今,不能解決的問題,也是我們所急欲知道的問題。我想先把生活為什麼要要求藝術,及藝術之影響到生活上的力量若何這兩點說明之後,或者大家對於生活與藝術的關係,能夠得到一個極粗的概念,現在先從生活說起。

  要講到生活,我們先要知道構成這生活內容的「生」是什麼東西。總之我們是活在這兒。我們的一切要求,都因為我們的「生」的原因而來的。那麼,我們就是說「生」這一個不可思議的力量就是造成一切存在一切現象的原動力也未始不可不過「生」的本質究竟是什麼,卻是很難說出來的。

  「生」的本質,雖然是很難說出,但是因為我們天天生在世上,所以從我們的經驗上說來,約略可以知道這「生」對於人生的影響如何。我們一般的人,大約生存在這世上的人,無論何人,總有一種想把這世上的生存繼續下去的心思。這一種衝動,這一種內部的要求,想來是誰也不能否定的吧。我們非但想把這生存繼續下去,同時且更有想使這生存強固擴充的心思,所以我們的生存在世上,實在是這一種內部的要求反動的結果。這內部的要求,就是「生」的力量,生物學者稱他為本能。達爾文的進化原理唱導以來,「生」竟被我們認為使無機物變為有機物,有機物變為單純生物,單純生物變為複雜生物,複雜生物又進變而為人的原動力了。從心理的進化方面來說,「生」就是使無意識的活動變為有意識的,有意識的活動變為反省的,反省的活動變為道德的活動的動機。這就是「生」這一個力量所有的動向。總之「生」的動向,是使人類一步一步從不完全的路上走向完全的路上去。雖則有幾個例外,然而從大體看來,我們簡直可以這樣的說的。

  所以「生」這一個力量是如此的表現在我們的存在之中。組成人類社會的我們個人,以「生」的力量的原因,得保持我們的存在,所以我們的存在,就是「生」的力量的具象化。我們在表面上雖則好像是個個獨立生活在這兒,但實際上我們不過是一種假像,我們的背後,有這一種「生」的力量隱存在那兒。所以「生」是如此的具象的表現在我們身上,而表現就是創造。講到藝術哩,卻又除表現(即創造)外,另外是什麼也沒有的。

  現在我們已經達到了生活就是「生」的表現的結論了。一時暫且把「生」的觀念擱開,單把生活當作是我們的本能的要求看,那麼,我們的生活,就是我們的全個性的表現的這一句話,是可以說得的吧!行住坐臥之間,我們無處不想表現自己,小自衣食住的日常瑣事,大至行動思想事業,無一處不是我們的自己表現,所以一分一刻,我們一邊在努力表現,一邊就在創造新的自己;換一句話說,我們的生活過程,就應該沒有一段不是藝術的。更進一步說,我們就是因為想滿足我們的藝術的要求而生活,我們的生活的本身,就是一個藝術的活動,也就可以說是廣義的藝術了。

  講到了這裡,大約生活與藝術的關係,也約略可以推想得出來。不過怕有人要問,既然生活就是藝術,那麼狹義的,就是我們日常所說的「藝術」的存在理由,不是沒有了麼?這一個疑問,是很正當。現在暫且來作一個對於這疑問的解答,然後再講到藝術上去。

  上邊已經說過,藝術畢竟是不外乎表現,而我們的生活,就是表現的過程,所以就是藝術。不過我們要知道,表現有種種程度,種種差別。我們要想表現自己,必須用一種媒介物或材料才行。對於這一種媒介物或材料加以選擇認為適當的時候我們就拿它來作表現的手段。這一種媒介物,在平常的文學論裡,一般都稱他為象徵(symbol)的。

  自己表現,最簡單的時候,就是叫一聲,吃一口飯,也可以達到目的。擴而張之,做一件事業,深而進之,奏一曲音樂,寫一首詩,也是自己表現的一種方法。所以這些叫聲、吃飯、事業、音樂、詩,都是自己表現的材料,換一句話說,就是象徵。

  我們各有各的嗜好,所以當表現自己的時候,對於象徵的選擇,也各有不同。然而大體說來,可以分作兩種。有的喜歡選擇粗雜的象徵,有的非要選擇純粹的象徵不可的。何以有一派人要選擇純粹的象徵呢?因為象徵是表現的材料,不純粹便不能得到純粹的表現。這一種象徵選擇的苦悶,就是藝術家的苦悶。我們平常所說的藝術家的特性,大約也不外乎此了。法國自然主義的作家福羅貝爾(Flaubert)對他弟子講的話說:一個表現,只有一個字可以用得,不能用他字來代替云云,或者也是這個意思。

  一般人的生活,照上面那樣說來,本來當然是藝術的。無論何人,都有自己表現的欲求,都想創造一點什麼東西出來的。不過內心雖則有怎樣的要求,但是他們或者因為對於自己表現的才能不足,或者因為環境不好,累於衣食的奔走,不能達到他們的表現的目的。因此他們不得不求一個代言者,代他們表現,於這一個代言者的生活(純粹表現的)之中,來求他們自家的生活的反映,於焉滿足他們固有的創造的衝動。於是我們普通所說的藝術家就產生出來了。

  所以藝術家是對於選擇表現象徵最精細的人,就是最能純粹表現自己的人。他的任務,一方面是滿足自己的欲求,一方面於不自覺的中間也是滿足一般人的藝術的衝動的。這一種一般人的對於藝術的共鳴,就是藝術的普遍性的根據。我們對於藝術的要求,若只根據於這一種衝動的時候,那麼,我們己身,即使不從事于創造,也不失為一個藝術家。我們對於藝術的要求,若於此外更有目的那就是我們的墮落了。

  從上面講過的地方看來,我們人類,不問他天性如何,職業如何,社會的境遇如何,無論何人,都是天生的藝術家,都想自己表現自己,都想創造一點什麼東西出來的。這一種藝術的衝動,這一種創造欲,就是我們人類進化的原動力。因為我們內部有這一種力量在那裡起作用,所以我們的生活能夠造成一種方式,內容亦能日漸調整發展,若到了一個新時期,覺得外面的方式,不合我們內部的要求的時候,更能破壞這老的方式,而重新改造。

  在這地方我們不得不注意的,就是一面因為這衝動的原因,我們造成了一種生活的方式以後,往往這一種方式,變成了硬殼,常有使這本來是內藏在人心深處,為我們進化的原動力的衝動,不能自由發展的弊病。譬如一般社會上所說的道德習慣,本來是由我們的藝術衝動所創造出來的東西,而年深月久,這些外面的方式,倒占了主位,潛藏在我們內部的藝術衝動,倒反而要被人輕視遺忘了。這種傾向的最好的適例,可以就我們的宗教生活上發現宗教之所以能成立的原因,不外由於我們內心的熱烈的要求,後來到了種種外面的儀式成立的時候,我們的內部的一種信心,倒反而變成不足重輕的東西了。這一種賓主顛倒的現象,世上隨處都有,而在藝術的世界裡發現的時候,最足令人心痛。

  在這一個地方,藝術家就可以獻出他的偉大來了。真正的藝術家,是非忠於藝術衝動的人不可的。若有阻礙這藝術的衝動,不能使它完全表現上,不問在前頭的是幾千年傳來的道德,或幾萬人遵守的法則,藝術家應該勇往直前,一一打破,才能說盡了他的天職。所以人家說:藝術家是靈魂的冒險者,是偶像的破壞者,是開路的前驅者。

  藝術既是人生內部深藏著的藝術衝動,即創造欲的產物,那麼,當然把這內部的要求表現得最完全最真切的時候價值為最高。依理想上說來,凡一切的藝術作品,都應該是藝術衝動的完全的真切的表現,而事實上卻是不然。這又是什麼緣故呢?這是由於藝術家對於藝術衝動所取的態度的不純上來的。

  上面已經說過,我們因為想滿足我們的藝術的要求而生活,所以我們的生活,依理應該是藝術的。然而我們的實際生活,往往因周圍包在那裡的惡濁的空氣的原因,不能有可以使藝術衝動滿足的那種表現。像這樣的一種不完全的藝術表現,想使它變成完全的藝術表現的時候,我們不得不將不純粹的惡濁分子除掉,而再來作一個第二次的表現,於是將生活用了純粹精確的手段(文字、音樂、色彩、線體)來再現的要求就發生了。藝術本來就是表現,而藝術品的表現的中間,就生了虛隙,藝術家得有自由出入之餘地,上節所說的藝術家所取的態度的純粹不純粹,是全在這一個關頭決定的。在這時候,若藝術家失了他的良心,不能使藝術衝動與他的表現一致,不能使藝術與生活緊抱在一塊,不能使實感與作品完全合而為一那麼這時候的作品,就是藝術墮落的發韌了。技巧偏重之弊,矯揉造作之弊,全是從這一個地方發生的。

  表現當然是有賴於技巧的。藝術家不明技巧的時候,當然產生不出最好的藝術品出來的。但是技巧之得用的地方,只在藝術衝動旺盛的時候。若內部的要求一點兒也沒有,單憑了技巧的熟練,率爾就可以創作的說話,那麼,世上的藝術家可以不要,我們也可以把藝術拿來當作平常的工業出產品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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