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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同甘共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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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的同甘共苦,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必要的;相對的同甘共苦,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毛澤東同志在党的八屆二中全會上,號召「全體國家工作人員、經濟工作人員,首先是各方面的負責人員,提倡艱苦樸素的作風,與群眾同甘共苦,反對鋪張浪費現象」。工作人員和人民群眾所創造出來的「甘」,我們是「同」了,但工作人員不要「同」得太多;過去的「苦」,我們是「共」了的,現在物質生產的增長趕不上人民需要的增長的「苦」,我們也是「共」了,但不要「共」得太少。 推翻了封建主義與帝國主義的統治,進行了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甘苦絕對懸殊的社會基礎已沒有了,但因管理人員與生產人員的職責不同,因而在社會物質生活的分配上,仍可能產生甘與苦的不適當的差別。 人民生活的改善,必須是漸進的,過高的要求和暫時辦不到的事情,必須向人民公開地反復地解釋清楚。同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經濟工作人員的生活的改進,也只能是漸進的,要和人民生活的改善相適應。凡使人民看了感到「可望而不可即」的生活,就是屬「過高」的,就是脫離群眾和脫離實際,必須在工作人員中公開地反復地說清楚不能滿足這種要求的緣由,負責工作人員更要做出榜樣,然後才有可能在人民中解釋清楚。 農村的人羡慕城市的生活,沒有工作的人羡慕工作人員的生活,級別不高的工作人員羡慕級別高的工作人員的生活。這已成為一股潮流,向著我們衝擊。要抵住這個衝擊,除積極增加生產,使人民大眾的生活逐漸改進外,最急迫的任務是把高的生活壓一下,把鋪張浪費的路堵塞,養成一種和人民生活相適應的艱苦樸素的風氣。 工作人員是人民的服務員,人民要我們服務,不會要我們餓著肚子,我們也沒有餓著肚子。但是,有些服務員(工作人員)不替主人們(人民)著想,他們不是「按勞取酬」,替主人們做了多少工作,得到多少報酬,也不看看主人們能不能擔負你這樣高的要求,而只是片面地想把自己的肚子撐大,遠遠地跑在主人們的生活前面。這樣的服務員,不會使主人們滿意的。 不能與群眾同甘共苦的人,決不能是愛護公共財產的人,決不能是對於國家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等事業能夠精打細算、以較少的錢辦較多的事的人。所以,與群眾同甘共苦,不只是個人的生活小事,而是建設社會主義社會的工作人員的基本道德。我們已經看到有些品質本來很好的人,被「鋪張浪費」的浪頭吞噬了,做出了一些壞事,致為人民所拋棄;也看到有許多勤勞樸素、深入群眾工作的人,為人民做了好事,得到人民的贊許。 苦是甘的代價,要消滅剝削和貧困,不斷地提高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創造出無比的「甘」讓大家來「同」,就必須共同付出辛勤和智慧,克服一個又一個在前進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就有很多的「苦」要大家來「共」。 甘與苦是個比較的名詞:我們是從艱苦中來的,今天所說的「苦」,常常就是過去所說的「甘」,甚至比過去的「甘」還要好得多。我們切不可忘記過去。我們是從群眾中來的,某些工作人員所說的「苦」,也許是某些群眾所希望的「甘」。我們不應該走得太遠。忘記過去,走得太遠,是脫離實際、脫離群眾的。這會妨礙工作人員和人民群眾的團結,妨礙經濟建設的順利前進,因而也就會使人民和自己的生活不能逐漸提高。 同群眾一起工作,必須能同群眾一起生活。工作條件不同,生活不可能完全一樣,但至少應是大體上相接近。 艱苦樸素,與群眾同甘共苦,是我們的傳統,也永遠是建設繁榮幸福社會必須遵循的道路。 195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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