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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任何工作都要想一想


  (一九六二年四月十日)

  今天我講的題目叫「想一想」。

  兩千多年前的孟子說過:「心之官在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他說的心即是今天說的腦子。腦子的職務是想。任何事情,想,就能得出道理,找得辦法,不想,就得不出道理,找不到辦法。我們馬克思主義者想的內容和想的方法同孟子時代的人自然不同。但要多用腦筋想,自古以來有成就的人都是重視的。有些人不愛想,害怕動腦筋,或者雖然想了,但沒有找到想的方法,想錯了;還有一些人自己不想,也不許人家想。這更要不得。我們工作有許多成績,這些成績表現在哪裡?是怎樣取得的?要想;我們工作也有不少缺點和錯誤,這些缺點和錯誤又是什麼?怎樣產生的?也要想。任何工作要做好,首先就要使自己所想的和客觀外界的規律性相符合。如果違背了就必然要碰釘子。碰一次釘子要長一智。怎樣才能長智呢?要想,依據實踐的材料去想,這樣的想才不是空想。

  做任何工作要想,做政法工作更要想。我們知道任何案子都不是從天空掉下來的,總有它發生的社會原因。而這些原因又往往是錯綜複雜的。如果我們不大喜歡用腦筋或者用得不夠,就很難認識清楚,也很難處理得當。我們現在辦了不少案子,那一件不是與社會原因有關?搞審判工作的人,就要瞭解和研究這些原因。通過審判活動,把這些原因裡面的消極因素消除或減弱,把積極因素扶植和加強起來。積極因素和消極因素這是兩個對立的東西,但也可能發生轉化。我們的工作就是要儘量使消極的因素向積極方面轉化,而且要促進它轉得快。這就需要對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詳細地加以分析研究。分析案件的事實、因果、性質,分析怎樣處理合適,能得到很好的效果。如果不全面分析,出了差錯,不但是這個案子辦得不妥,而且影響到我們社會上制止消極因素,扶植積極因素這個政策。所以學會想很重要。

  要做到這點,得下苦功,勤學苦練,摸出個規律來,熟能生巧。中國有句老話,叫做「目無全牛」。這個故事,載在《莊子》上。說有一個會宰牛的人,他的宰牛刀用了19年,宰割過幾千頭牛,可是刀還是嶄新的。人家問他這把刀用這多年為什麼還是嶄新的?他說:「我初宰牛時,看見牛是全的,3年以後,我就沒見過『全牛』了。只見它是一堆骨頭和肉,湊合在一起,肉與肉間、骨頭與骨頭間、骨頭與肉間,有很大的空隙。我的刀口很薄,牛的骨肉間有隙,以很薄的刀口入有隙的肉與骨,刀口可遊行自在碰不到阻礙,所以我的刀用了19年,還是新的。……」所以後來人們稱讚會辦事的人,常說他是「目無全牛」。我們辦案的人,審理一件案子,也要「目無全案」。一個案子總是若干事實和行為的連續,其間不會沒有間隙。要學會找這些間隙,你們辦過的許多案子有很巧妙地找到間隙的。(例略)我國歷史上講清官會破案,就是別人沒有看出的間,他看出來了。我們搞司法工作的人,應當學會這一手,經常動腦筋,深入調查,發現問題,找出破綻,而且隨時總結經驗,才能提高辦案能力。

  我們司法機關辦案,叫做審判。審是審清事實,判是依據國家的法令、黨的政策做出判決。審清事實是最麻煩的事。公安機關是審,檢察機關也是審,法院根據公安、檢察方面審出的材料,再來一次審,這是為了對案件的高度負責,不馬虎從事,不草率結案。要知道辦案子,是懲辦也是教育。不僅是教育原告、被告,而且能教育社會上所有的人。處理上訴、申訴的案子要認真,人家既然提出了上訴、申訴,總有他認為對的道理,應該考慮分析,調查研究,對的接受,不對的解釋批駁,總之要講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能以輕率的、官僚主義的態度對待上訴或申訴。「上訴無理,予以駁回」,要指出無理的地方,否則,即使是應該駁回的,由於不說出其所以要駁回的道理,那麼這種駁回的判決,人家看了會感到是無力的。

  為什麼有的判決不大說理?主要是沒有去想。或者想了,卻沒有想對,至於連事實都沒有搞清的,自然更講不出理來,所以弄清事實很重要。當然,也有些事實不要過於弄清,比如男女之間暖昧的事,本來搞不清,有的審判人員硬要去搞清,逼供誘供,以至弄出事故。我看功夫不要用在這上面。

  婚姻糾紛問題,主要是離婚問題。這類案子無論那個省,都占到民事收案的百分之七八十以上。這確是難辦的事。離與不離怎樣掌握?希望你們好好研究一下。我想,輕率判離是不好的,可以和好的,要調解他們和好。但確實已不能和好的,定要強制人家和好,其效果往往不好。一對確已不能在一起生活的夫婦,離了,對社會有什麼不好呢?所以處理離婚案件一方面要調解,能和好的使他們和好;另方面實在不能和好的就不要勉強判決不離。

  辦案總要有個框框,所謂依法辦事。比如刑事方面有懲治反革命條例、懲治貪污條例;民事方面有婚姻法;法律程序和審判制度方面有人民法院組織法等等。這些框框總結了多年來對敵鬥爭、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審判工作的許多基本經驗,儘管其中有些由於情況的變化,有所更動,但有許多今天看來仍然是非常良好的經驗,是我們審判人員實事求是的準則。近年來有些審判人員也把它丟到腦後,忘記了,這是不應該的。我們的框框還很不夠,很多地方已開始注意,開始認真總結近幾年來的經驗教訓,寫出若干條,以便共同遵守。這是大的框框,補上述條文的不足。還應當總結些具體的經驗,如量刑的案例,作為大家的參考。

  有一些案子牽涉到機關和工作人員的,一定要注意,不能以起訴書上沒有起訴他們就不管。從案子中看到的某方面工作漏洞,比如最近發生比較多的投機倒把和盜竊案件,聯繫到財經、商業部門制度紊亂、管理不嚴、「開後門」等等。我們遇到這類案件,不是單純的辦完就算,還應該尋根問底,找出各方面的原因,提供有關單位注意,必要時還要傳訊他們,審判他們,使那些死官僚主義清醒一下,使違法分子不能漏網。

  要動腦子的事多得很。剛才說的人民法院組織法就有四十條,上面說到了人民法院的組織建設、職權任務、審判程序制度。還說到被告人有辯護權,當事人不服判決可以上訴、申訴,下級法院的審判工作受上級法院監督等,這些都是大家知道的,可是執行起來,有些地方往往就不是這樣。看來,有許多問題,我們法院同志也應該重新學習一下。所謂重新學習,就是說我們過去已經學過了的東西,忘記了甚至把它曲解了,現在提倡重新學習,為的使我們思想認識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來。還有很多黨和政府某一時期的扼要的指示,比方懲辦與寬大相結合;少殺長判;少殺少捕少管以及最近說的治安管理從嚴。這裡面就有很多值得想的。

  關於從寬和從嚴的問題。寬和嚴是對立的統一。有句老話:「寬以濟猛,猛以濟寬」(猛就是嚴)。寬和嚴都要從不同時期、不同地區以及不同情況的鬥爭需要出發,區別對待,寬嚴結合。所以說它是對立的又是統一的。嚴的時候,也不是一律從嚴,寬的時候也不是一律從寬。比方目前要貫徹從嚴的政策,你們對重大的盜竊犯、搶劫殺人犯、重大的投機倒把犯狠狠地打擊了一下,這不是嚴嗎?同時,對於一般和輕微的偷摸、違法行為採取了教育釋放,這不是寬嗎?總不能一切皆嚴嘛!如果那樣,那就是不講策略了。還有,從嚴要有個界限,要根據犯罪情節,按照法律在量刑幅度以內從重一些或從輕一些。從嚴不等於對犯罪分子都要判處嚴厲的刑罰,嚴厲的刑罰也不等於就是要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和長期徒刑也都是嚴厲的刑罰。此外,還要根據各個地方的不同情況,這個地方治安情況亂一些,處理的時候也可以嚴一些;那個地方治安情況好一些,也可以寬一些。有的同志問:從嚴與「三少」政策有否矛盾?我看沒有矛盾。該殺、該捕、該管的必須堅決殺、捕、管;同時,還要儘量少殺、少捕、少管。有人說:從嚴就不必複查糾錯了,這種想法不對。複查出來的冤案、錯案該平反的要堅決平反,該改判的要堅決改判,這才符合實事求是,「有反必肅,有錯必糾」的精神。

  上面已經說過要想的問題很多。其所以要想是因為我們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責任想。法院操生殺予奪之權,如果不想,粗心浮氣,那就是對人民不負責。法院組織法提到人民法院負有懲辦、保護、教育的責任。一件案子判得好,不僅可教育現代的人,還能教育後代。我們看戲,有很多判案的戲,雖然有的是幾百年、幾千年的事了,可是仍然給人有教育作用。所以說我們有責任想,這是一點;其次要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專心致志,把它當作自己終身的事業,安心工作,才能鑽進去,才會有興趣去想。第三、要會想,腦子要非常清醒,要具備無產階級的立場觀點和大公無私的精神,不夾雜任何個人主義的東西。從前把會辦案的人叫「青天」。「青天」,就是沒有雲彩的天,純潔無瑕,形容這人沒有私心。我們今天工作中出現的缺點和錯誤大量的還是主觀主義,思想方法不對頭的問題,但也有的明知這事辦錯了,但因聯繫到個人,而就沒有勇氣拋開,或者看到了問題也不提意見。在我們司法系統中,大力提倡說老實話、辦老實事、當老實人,堅決反對弄虛作假,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要想,還要有比較豐富的知識經驗。而知識、經驗是從積累中得來的。書本上的東西,是人家作過的經驗,要學習,但這樣不夠,還要從自己的實際工作中來積累經驗,我們做法院工作的同志,做了若干年,腦子中應該積累有很多案子,裝了很多經驗。如果辦過了案子,就忘記了,也不去總結經驗教訓,搞了許多年司法工作,還說不出個道理來,我看這樣的人不是庸才就是懶漢。院長、副院長要親自辦些案子,這樣,才能提高自己的思想,豐富自己的經驗,才能指導別人,你們注意這樣做了,這是好的。上級法院的人還應該經常到人民法庭去參加工作。那裡接近群眾,那裡的經驗也最多。我們要善於和群眾聯繫在一起。許多意見不是那一個人在腦子裡創造的,是從群眾中來的。集中了群眾的意見,加以分析研究,再拿到群眾中去,這是毛主席經常告訴我們的「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我們做司法工作的同志要學會走群眾路線。要象上面所說的那樣艱苦細緻的、踏踏實實的走,而不是形式主義的走。會走群眾路線的人,才能算是會想的人,否則,關在屋子裡,閉門造車是想不出名堂的。

  (載1962年第6期《人民公安》署名:謝覺哉)

  (1)這是謝覺哉在湖南省政法幹部會上的講話摘要。題目是《人民公安》編者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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