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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發言


  (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我完全同意中央委員會的政治報告、修改黨章的報告和發展國民經濟第二個五年計劃的建議的報告。我想就優撫、復員安置和救濟工作發表一點意見。

  党和政府對於烈屬、軍屬、殘廢軍人、復員軍人是十分關懷的。對於因為各種原因而生活困難的人民也是很關懷的。建國7年來,國家在優撫、復員安置和救濟工作上做了很多有效的工作,用在這方面的經費將近27億元(不包括復員軍人的生產資助金);同時組織群眾幫助烈屬、軍屬、殘廢軍人代耕土地,對於復員軍人進行安置,幫助老弱孤寡殘疾的人們解決生活困難,使他們的生活都基本上得到了保障,各得其所。但是,因為專管這項工作的內務部和地方各級民政部門、工作缺乏深入細緻,瞭解情況不夠、關心應該受到優撫、救濟的人們的痛癢不夠,工作還有很多缺點。

  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事業的勝利進展,特別是農業合作化的高潮,我們看到了它給優撫,復員安置和救濟工作帶來了有利的條件,這是對的。但同時也給這些工作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我們對這些新問題注意不夠,以致有些地方至今尚未得到很好的解決或解決得很不及時。

  是一些什麼問題呢?烈屬、軍屬、殘廢軍人過去一般都分有較好的土地,農業合作化以後,土地集體耕種,取消了土地報酬;合作社按勞取酬,而靠代耕優待的烈屬、軍屬、殘廢軍人都是勞動力不足或沒有勞動力的人,雖然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上規定可以把應得的代耕的勞動日作為他們自己的勞動日;高級農業合作社章程規定合作社仍應按照國家規定的優待辦法給以優待。但這畢竟是一件很大的變動,它不僅要各級工作人員特別是區鄉工作人員懂得,而且要廣大農民懂得。因為農村工作忙,我們也沒有及時爭取做好宣傳佈置,以致有些地方沒有及時地把代耕改為優待勞動日、或是雖改為優待勞動日而改得不大恰當,影響到某些缺乏勞動力的烈屬、軍屬、殘廢軍人的一時的生活問題。比如,農業合作社生產增加,社員個人的收入隨之增加,把代耕優待改為勞動日優待的烈屬、軍屬、殘廢軍人的收入也應隨之增加,他們應該包括在90%以上增加收入的社員之內。但是,這個意義直到8月1日《人民日報》的社論上才肯定下來,已經在夏收分配以後了。

  有人說:烈屬、軍屬、殘廢軍人的生活困難,應該完全由國家包下來,不要再由群眾負擔一部分。我們說: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國家在優撫工作上多花一些錢是可以的。但完全包下來,不僅要受到財力限制,而且離開群眾的幫助和妥善的安排勞動生產,要把幾百萬的烈屬、軍屬、廢殘軍人生產、生活上各方面的困難解決得很好,是不可能的。而且,「擁軍優屬」是廣大人民保衛祖國、軍民團結一致的優良傳統。我們應該保持和發揚這個傳統。自然,某些合作社烈屬、軍屬、殘廢軍人特多的,政府仍應在優撫費中給以補助;某些烈屬、軍屬、殘廢軍人受勞動日優待後,仍有困難的,原定的生活補助的制度仍應執行。

  有的人說:優待勞動日是增加新的負擔。我們說:這是由多年來實行的代耕辦法轉變來的,初級社把代耕日數轉為優待勞動日;高級社把取消的土地報酬並到勞動日報酬之內,這不是新增的負擔。事實上,據很多地方調查,優待負擔已比以前輕得多,而且還在逐年減輕。

  隨著農業合作社的發展,農村優撫工作做得多了,到目前還不能把這件事完全推給合作社。還要政府幫助、指導、檢查,建立由代耕轉到優待勞動日的因地制宜的一系列的作法。

  復員軍人已經成為工業、農業和其他事業建設中的積極因素,許多農村的政府、合作社的工作,都有復員軍人參加,成為工作中的骨幹;工業及其他事業中出現了許多復員軍人的模範事蹟。需要安置的復員軍人,因為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勞動就業的門路增多,安置比較容易。但有不少地方常常滿足於百分之九十幾的、大多數人得到安置,而忽視那些百分之幾的不易於妥善安置的少數;少數地方和部門還存著排斥打擊復員軍人的現象。對已經安置的,在分配工作、確定待遇以及其它方面也還存在不少問題。對於這些問題,內務部和各地民政部門要深入檢查,提出妥善辦法。同時,這一工作又必須各級黨委、各個工作部門堅決執行國務院關於安置復員建設軍人工作的決議,歡迎他們、關心他們、教育他們,使他們各得其所,人盡其才;使他們在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發揮積極作用,不允許有任何忽視或歧視的現象。

  老有所終,幼有所長,壯有所用,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這是我國古先哲人的理想。「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上規定的保吃、保穿、保燒、保教、保葬等五保,是上述理想的實現。我黨歷來很注意此項工作,「解放區沒有討乞的」,久已傳為美談,今後定會做得更好。目前應注意的是在不少農業生產合作社力量還薄弱、公益金不多,還不能夠完滿地解決缺乏勞動力的老弱鰥寡殘疾的人們的生活困難。我們不能忽視這種情況,以為一合作化,什麼問題都解決了,放鬆政府的社會救濟工作,以致這些人的生活困難問題得不到解決。在合作社還沒有完全實行「五保」能力的情況下,必須用國家撥付的社會救濟費予以補助,使國家的力量和群眾的力量結合起來,解決這些人的生活問題。

  全國有烈屬100多萬戶,殘廢軍人67萬多人,復員軍人500多萬人,還有軍官和義務兵的家屬,還有工作人員的退休待遇,工作人員死亡及其遺屬的待遇,城鄉貧困人民的救濟,失業的救濟,聾、盲、殘廢、疾病和一時遭遇不幸者的救濟。總之,民政部門在這些方面事情還很多,並且伸入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這些工作是社會主義建設中的重要部分,它雖然不能直接生產鋼鐵或糧食等等,但是卻能夠生產出巨大的政治鼓舞力量,能夠提高廣大群眾建設社會主義和保衛社會主義的積極性。做好優撫、復員安置和救濟工作,不僅進一步鼓勵人民軍隊保衛祖國和平建設的意志和青年一代隨時應徵入伍的熱情,而且使人民感到在我們的社會裡,工作、生活都有保障,提高其忘我地獻身于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情緒。

  指出這點之所以必要,是因為有些同志對這一點的認識不夠。他們認為隨著社會主義改造的勝利和社會主義建設的迅速開展,民政工作沒什麼可做了,做民政工作的人員沒有前途了,有的要求轉業。我們的答覆是否定的。民政部門還有很多事,而且是很重要的事要做(除上述工作外,還有如救濟災荒、移民和其他工作),而且要有較多的能力強的而又善於動腦筋、掌握政策和深入群眾的幹部來做。

  有的地方忙於其他工作,民政工作常常排不到黨政工作的議事日程上去,或者以為民政經費可以減少,常常不適當挪用或壓縮,加以民政部門編制小,幹部少,致使一些做民政工作的同志感到苦悶。對於這些問題,我們希望各級黨政予以注意、並應加強對這個工作的領導。民政經費有的可以減少,有的則還要增加,因為項目增多,標準提高,在國家預算的比例上無疑是在下降,但絕對數則不僅不應減少,而且需要增加。民政工作人員的編制也需適當的調整。

  以上意見如有不妥請指正。

  (載1956年9月29日《人民日報》署名:謝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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