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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毛澤東信


  (一九四一年八月七日)

  毛主席:

  弼時、正人同志主張在經委會上把我們過去的幾點爭議——鈔票、預算、運鹽——做一結論。我意:談談雖好,不談亦好。因為:

  一、現已有要把從去年來財經總方針加以檢討的趨勢。比起來,上列幾點爭議,已是次要。

  二、在這幾點爭議尚是「此亦一是非,彼一亦是非」,認識不能一致。而這個不能一致,似乎又不礙於今後的進行。慢點談不要緊。

  道理不可不說,也不必多說或急說,不識您意以為何如。

  寫至此,接大示:「在短期間內總結一下邊區工作很好」。檢討總的方向,應該是時候了。

  應該承認將近一年的財經工作是有成績的。但也應承認成績遠不合乎我們的預期。因此檢討缺點,非常必要。檢討不是件易事,沒有深入工作中不易講話。現只能率述我的直覺:

  一,財政與經濟是相關聯的但不是互混的。我們時把這兩概念(財與經)攪做一團,因而兩方面都抽不出頭緒來。

  二,集中領導分散經營,這原則是對的,今後仍是對。不過這原則是用於經濟上的(包括公營與私營),不可能用到財政上來,財政是不可分散經營的。目前某些企業表現紊亂,不是分散經營的錯,而是領導沒有集中。我意建設廳的工農礦等科局,主要工作應放在計劃與領導上,而不是只直接幹幾個事業。

  三,自給自足不是黨政軍幾萬人自己的事。

  覺哉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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