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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二年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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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一日陰風 上午閱《六大以來》文選上冊二五頁。下午參加黨校開學典禮聽毛主席講話。冒風往返,很冷。 二月二日 參加政府會議(上午十一時)。參加合作社主任聯席會(下午三時)。參加教育廳座談會(晚上)。 二月三日 晉西北青年參觀團約來,未至。 二月四日晴 上午寫改進「邊府」總支意見。下午赴政治局會,討論土地政策。 二月十五日陰 行健、吳縑同志在此行文定禮,到客二十餘人。 夜閱《黨的資料》一期,警句: 「敵後的抗戰能否長期堅持,其最重要條件,乃是根據地內居民是否能養活我們,及維持居民的抗日積極性。敵後抗日根據地的民力、財力,一般說已經很大減弱。因此,為進行長期鬥爭,準備將來的反攻,普遍的實行『精兵簡政』,節省民力,是目前重要的迫切任務。關於精兵問題,已見軍委指示。政權、黨、民眾團體,脫離生產人數不超過甚至少於居民的百分之三。而根據地的財政政策,必須注意量入為出與量出為入的配合。一切工作應求質量,堅決肅清浪費、鋪張、不節省民力的現象,嚴厲懲辦黨政軍系統內貪污、敲詐民財的惡棍。我黨政軍均應瞭解,若民力很快的消耗完,假若老百姓因為負擔過重,而消極而與我們脫離,則無論其他政策之如何正確,亦將無濟於事,而遭致極嚴重的結果。」 二月十六日晴 上午往看林老於農場。客過多,不宜於休養。 下午閱「資料」二期,警句: 「對於一切友党幹部、友軍、友區軍政長官等不論其是否頑固,應該:a、一視同仁地對其眷屬、財產,妥為保護。b、對有聲望的軍政長官之家屬或家屬中之有聲望者應酌量吸收他們參加民意或行政機關。c、如系抗屬,應設法優待。d、家屬本人確有漢奸行為並有確實證據者,在逮捕審訊後,必須取得當地最高政府批准處置,對某些重要分子的處置,並取得各地中央局或中央分局的同意。e、對其家屬除依法繳的賦稅不得濫行徵發。…… 「黨要在一切情況下,就是在反共高潮中,也要依法保障他們的人權、財權、政權,努力進行爭取工作。僅僅對其中堅決反共的頑固分子,仍應領導群眾與之進行合法的正常鬥爭,在群眾中孤立他們,但原則仍是一打一拉。」 二月十七日 看完「資料」第三期。 黨團怎樣做工作: 一、黨團絕對服從同級黨委的領導。 二、上述党領導政的原則同樣適用於黨團。不過黨團應比党領導較實際些,但也必須和政府會議有分別。 三、黨團除把握政策、總結經驗,還應使黨團裡的黨員在三三制政權中善於運用政策,善於影響非党人士。 四、在我黨佔優勢地區的三三制,黨團對非党人士是說服、影響,而不是露面鬥爭,有時候須要某種讓步,只要不妨礙抗戰。 五、黨團須注意團字,參加黨團的都要強,都是時刻不忘党,隨時提出問題(較原則)到黨團。否則黨團書記一人無法管。所以1.把強的幹部放在政權裡;2.政府領導同志都應參加黨團,雖然也可組織黨團幹事會。 六、黨團書記應時常把政府事件及黨團討論,報告黨委負責人,請其指示決定。黨委負責人應時時注意檢查。對於黨團提出問題,速予答覆。黨委應予黨團以某種限度內的伸縮權力。 「邊府黨團」現狀: 一、二屆參議會前,因為都是黨員,黨團不起什麼作用,黨團會、政府會都是這些人。只關於討論黨的問題,叫黨團會就是。所以黨團會議,開得不多。 二、新政府成立後,每週有一次黨團會(缺乏書記,沒有每次向西北局寫報告,今後要做),黨團會須要開,因為事實需要,非開不可,黨團會不易開得好,是由於大家還沒習慣。 三、優點:黨團會不會和政府會議同;議決大的,不及細節;應付三三制尚靈活,黨外人感到有權。 缺點:1.尚不能表現是個團,各廳長有些重要問題或看到問題,隨時告訴黨團,因此有時還只書記個人腦子想些事。2.還不能很及時抓緊問題討論佈置,這次政委會,就感得此缺點。原因:書記不是直接管政的,有些不知道或知道而沒抓緊。其次是團員習慣不夠。這裡並不是凡事要問黨團,黨團人員居得散,每週只能開會一次,而因為各團員工作忙,無時來扯談工夫。 四、黨團同總支關係。討論過總支工作,給了指示信,總支工作是有了進步。但因為人分配不來,所以對總支工作的參加及個別指導還不夠。總支雖不屬黨團系統,然黨團必須和總支有密切聯繫,方可使政府工作做起來。 五、今後:組織上:①要真成一個團。②要和西北局更密切,最好西北局有人出席黨團會。③要不斷研究三三制中的黨團工作。④黨團工作是難做的。縣以下因人才關係恐怕更難,黨必須用大注意力來做此工作。⑤政府能容納非無產階級人員及其意識,但不是沒鬥爭,主要應由群眾團體出面。⑥黨團幹部應是強的,書記最好是主席或秘書長,假如他是黨員的話。⑦黨和政的分際,且須注意到某些手續。 幾個問題: 黨對政府須分別檢查,做出決定——民、財、教、建、法、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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