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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二年三月


  三月四日陰雨

  與學生論出《週報》的事。

  唐景崧官臺灣時,嘗題戲臺之後臺聯云:「眼前燈火笙歌,直到收場猶絢爛;背後湖光山色,偶然退步亦清涼」。割台事起,台人不忘本朝,願備藩屬,建臺灣國,循共和故事,舉唐為大總統,勒兵拒日;窮島孤懸,兵甲不濟,遂致敗績。公乘歐舶,至廣州灣。平生豪侈愛客,得錢隨手盡,寄居粵東,門可羅雀,有客過談,輒大喜。晚年貧益甚,至為書院山長以自給。

  三月五日陰

  星期未外出。自念為人師,未盡職責之處甚多。昨代學生某挽師云:「教澤遍三千,面命耳提,記否當年小桃李;春光剛百五,人亡物在,不堪重薦舊鶯花。」

  葛雲飛四十自壽詩:「馬不嘶風劍不鳴,等閒已老健兒身。年來不敢窺明鏡,怕見頭臚白髮新。」想見儒將風致。

  三月七日陰

  午後六時,赴青年會平民委辦會之約,九時始歸。

  青年會發起這事,擬招學生一千人,分作百班,選授一千字,授完畢業。經營這事的系一位姓晏的留學生,他說:將來可做成一千字的文學、詩歌、小說、報章、科學,都應用這一千字。其千字課已編成。

  三月八日陰

  師範同鄉開會,決議組織選舉監察團。

  三月九日陰雨

  代作選舉監察團宣言。

  三月十日微 晴

  縣中來信,這次選舉危險萬分,伊輩擬提前投票。

  旅省甯鄉學生選舉監察團宣言:「最榮幸者選舉,最危險者亦選舉。年來變故紛來,上無道揆,下無法守,恣睢謬戾,毒痛原野。窮本之治,原創憲法;憲法之全民參政,乃以無限代價換得之者,而實現參政權,能以挽既倒狂瀾。視選舉偶一不慎,選非其人,彼且挾全民意思之名,以行其惡,而執吾民之口,是如水益深,如火益熱也,事之危險,孰大於此。

  「創獲之事,常人忽忽,非常之原,黎民懼焉。吾民苟能直接實現憲法上之權能,則亦必無選舉違法之舉,然而非所望於今茲也。同人等昕夕芸窗,本無暇晷,而心所謂危,未敢默爾。當此綱紀潰頹之日,亦惟吾輩純潔青年始敢破棄世情,舉其職責,監察之事曷容讓焉,確述理由以告父老。

  「省憲第二十八條,省議會以全省公民直接選出之議員組織之。第三十條,有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女,年滿二十一歲以上,於調查選舉人資格以前,在湖南繼續居住滿二年以上,有法定住址,無左列情事之一者,皆有選舉省議員之權。縣議會議員選舉法第二條,縣議會由全縣有選舉權者用無記名投票法直接選出之議員組織之。第三條,本省人民年滿二十一歲以上,於調查選舉人資格以前,在本縣繼續居住滿一年以上,無左列情事之一者,有選舉縣議員之權。是吾邑六十萬人民當有及格選民四十萬,省議員三人、縣議員若干人,應由此四十萬選民直接選出;質言之,省縣議員若干人者,乃此四十萬選民意思之結晶。然按之實際,匪特大多數農民、農婦不知選舉為何物,即所謂團總保董號稱紳士者,多亦充耳不聞,一鎮鄉之大,熱心者恒不過十數人,而此十數人之熱心選政者,或亦有所為而然。夫直接受政治上禍福者,六十萬人民,而直接表現意思於政治者不及百分之一,而又冒認此百分之九十九而代表之,欲其無弊,夫豈能然。然而此事實實無可如何者,則惟賴此百分之一之趨於軌道,以導群流,民治其庶幾乎!此應監察之理由一。

  「晚近俗漓,人謀幸進。果為賢者,則當局不妨有『當今之世,舍我其誰』之宣言;旁人亦必有『斯人不出,如蒼生何』之推許。乃者,各地選政有借特殊勢力以排沮者,有用某種條件為交換者。法懲奸商,而此則公然買賣;餓亡載道,而此則酒食紛馳:此皆報紙喧傳,未必吾邑獨否。夫苟以全體禍福寄託之地,竟為個人權利競爭之場,貽毒鄉邦,騰笑中外,邑中賢達詎願有此?何地不可謀生,良心要當自問。此應監察之理由二。

  「雖然,同人此舉固不含他用意,亦未敢厚誣邑人;只以關係重大,欲求善果,當種良因。爰組織團體回縣監察,敬乞父老昆弟諸姑姊妹諒解此衷,予以援助。」

  三月十二日陰雨

  編「旬刊」。學生監督團今日開會,選舉代表三十人,明日往縣。青年洵有生氣。

  三月十四日晴

  編「旬刊」稿。

  三月十五日陰雨

  午後四時,赴教職員聯合會,決議星期三停課。適吳景鴻至,代政府訴了半點鐘苦,對於積欠沒有辦法,對於將來不能保證,僉認為無討論的必要。

  三月十六日晨雨

  本校停課。午後赴教職代表會議,議決罷課後應持之態度:一、於停職期內發給三個月欠薪,為最低限度。二、十年八月以前之欠薪請政府指定的款定期補發。三、鹽稅不足之款,請政府指定的款按每月補足。四、十一年度教育費預算須照省憲之規定,並須按照現在之生活狀況增加員薪。

  右條由各代表簽名負責,不得單獨行動。右條不向外宣佈,不往接洽政府與校長,不主張學生全體請願。

  三月十八日陰

  午後赴教職員代表會,校長報告與政府接洽情形,可發一月;代表認為不滿意,因將原議案緘達校長。

  三月十九日晴

  午後赴教職員代表會,校長答諾發薪三月,但時間不對,將條件修正緘複。

  甯鄉學生監察選舉團體渙散,聞已分途下鄉去了。

  三 月 二 十 日 晴

  午後赴代表會,因校長答覆未到,無結果。

  三月二十一日陰雨

  午前赴代表會,校長團到會答覆:(一)本日致送薪水一月又十分之二,陰曆月底、三月中致送一月又十分之八,由曹籽穀出具手揮擔保;(二)從前積欠,除指定醴陵田賦兩萬元,鹽稅不足,除榷運局按月撥交兩萬元外,其餘於兩星期內由校長召集會議,具體辦法呈請政府辦理。各校代表認為滿意,通告於明日複職。

  三月二十二日晴

  本日開課。

  三月二十三日晴

  發子穀一片,要他(一)按日寫日記;(二)用錢要記帳。

  三月二十四日晴

  十二時葆華請吃飯。午後四時餞叔衡南行,在錦華肇攝影,曲園小宴,與者濟生、一凡、羽階。

  三月二十五日晴

  接縣中寄來淩波等選舉舞弊訴詞一紙,交葆華代辦。

  三月二十八日晴

  叔衡赴桂。

  三月二十九日陰雨

  叔衡侄孫競年,同正行(2)住在一起,他倆興會很好,讀書亦較上緊。

  三月三十日陰

  選舉訴詞,尚未遞妥。

  悶坐在家,又辜負一踏青節矣。接瓊英、佩玉一片。

  三月三十一日晴

  午後,赴九校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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