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謝覺哉 > 謝覺哉生平年表 | 上頁 下頁
1949年(65歲)


  繼續擔任華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長。

  1月5日,修訂1949年華北區《法制及司法工作計劃》。8日,主持召開法律委員會會議,討論《刑訴暫行條例》。15日,華北司法訓練班在平山縣王子村開學,為學員連續講課。31日,北平和平解放。

  2月13日,由石家莊遷入北平。21日,參加華北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華北人民政府主席董必武作了報告。26日,參加懷仁堂歡迎民主人士大會。

  3月5日至13日,黨中央在西柏坡召開七屆二中全會,參加了會議。20日,草擬廢除《六法全書》的意見。27日,為報社寫《廢除舊法律建設新法律》的社論,指出:「法律是統治階級以武裝強制執行的所謂國家意識形態,是保護統治階級利益的工具。沒有超階級的國家,自然沒有超階級的法律。」在無產階級領導下的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下,國民黨六法全書應該廢除。他要求司法工作者,加強學習與改造,以馬列主義國家觀、法律觀和新民主主義的政策、綱領、法令、條例、決議做依據,努力建設新法律。

  5月23日,到朝陽大學講話。27日,主持召開中央法律委員會會議,討論制定「新法學會章程」。

  6月4日,主持召開法律問題座談會。5日上午赴北京大學講話;下午華北政府人員訓練班開學,講了話。

  7月22日,華北人民政府聯合辦公,通過將朝陽大學改為政法大學,謝覺哉兼任校長,李達、左宗倫為副校長。同時組織中國政法大學籌備委員會,委員共18人。31日,在華北人民政府第三次委員會擴大會議上作《關於政法工作的報告》。

  8月11日,到政法大學作就職講話,他強調「運用法制要人才」。因此在兼任校長期間,親自編審教材,親自上課,大力培養司法幹部,為建立法制打好基礎。

  9月,參加制訂《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開幕,被推選為法學界代表,出席了會議。同月,參加制訂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署、司法部3個組織條例。

  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謝覺哉登上天安門參加開國大典。15日起,連續到政法大學講課。19日,經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謝被任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政務委員、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委員、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長。

  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成立,到任主持工作。12日,到朱總司令處討論成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事。13日,代擬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細則。14日,上午到政務院主持討論《政務院任免暫行辦法》小組會。下午到政法委員會參加討論政法各部會條例。15日,新法學研究會(群眾性團體)決定成立新法學研究院,沈鈞儒任院長、謝覺哉、李達任副院長,討論新法學研究院教學計劃。17日,修改政權建設文件。

  12月7日,到公安學校作報告。10日,到中央團校作報告,講《國體與政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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