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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覺哉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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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覺哉(1884年4月27日—1971年6月15日),字煥南,別號覺齋,湖南寧鄉人,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長征四老」【徐特立、謝覺哉、林伯渠、董必武】之一,「延安五老」【徐特立、吳玉章、謝覺哉、董必武、林伯渠】之一,新中國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著名的法學家和教育家、傑出的社會活動家、法學界的先導、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 曾任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部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全國政協副主席等職務。 *** 1884年,謝覺哉出生。早年曾在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任教。 1918年至1919年受進步思想影響,積極參加五四運動,並創辦《寧鄉旬刊》。 1920年8月任《湖南通俗報》主編。 1921年1月加入毛澤東等創建的新民學會。 1923年加入中國國民黨。 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1926年初,任中共黨的刊物《湖南半月刊》主編。同年夏,任《湖南日報》編輯,並主編《湖南民報》。在同年舉行的國民黨湖南省第二次黨代表會上,當選為省黨部執行委員,並任工人部部長。 1927年以國民黨省黨部名義籌辦黨校,任校長。 1928年3月,到上海主編中共中央機關刊物《紅旗》。 1930年負責中共中央創辦的《上海報》的組織領導工作。 1931年秋,進入湘鄂西革命根據地,歷任湘鄂西省委秘書長、文化部副部長,同時主編《工農日報》。後調任省委黨校教育長。 1933年進入中央蘇區,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和毛澤東的秘書。 1934年1月,任中央工農民主政府秘書長兼內務部長,並兼任中央政府機關黨總支書記。同年10月參加長征。 1935年到達陝北後,任中央工農民主政府內務部部長、秘書長。 1937年初,任司法部長並代理最高法院院長和審計委員會主席。 七七事變後,任中共中央駐蘭州八路軍辦事處代表。 1939年,任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 1940年,任中共陝甘寧邊區中央局副書記,兼任陝甘寧邊區政府秘書長和政府黨團書記。 1942年,任陝甘寧邊區參議會副參議長。 1946年6月,任中共中央法律問題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 1948年,任華北人民政府委員兼司法部部長。 1949年9月,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長、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委員、政務院政法委員會委員、新法學研究院副院長等職。 1956年9月,在中共八大上當選為候補中央委員。 1959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1964年12月至1971年任政協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1966年5月,在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上遞補為中央委員。 1971年6月15日,在北京病逝。 *** 原配 何敦秀,比謝覺哉大4歲,生有3子3女。(據《自傳》) 第二任妻子 郭香玉(1897—1940),女,福建省龍岩縣江山鄉人。1929年參加農民武裝暴動,同年秋加入中國共產黨。1930年8月調廈門,任中共福建省委秘書處工作人員。1934年夏天與謝覺哉結成革命伴侶。曾擔任湖坑黨總支書記。1940年9月3日因被壞人告密不幸被捕後英勇就義。 第三任妻子 王定國(1913年2月4日—2020年6月9日),四川省營山縣人。1933年參加革命工作,193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六屆、七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服務司原正局長級幹部,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中國長城學會創始人之一、名譽會長。2020年6月9日病逝,享年108歲。 生有5子2女。次子謝飛(1942~),著名導演,代表作有《湘女蕭蕭》、《本命年》、《香魂女》、《黑駿馬》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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