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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活物看人生(3)


  散文《愛狗者》寫的不是狗,而是人的自私。他愛的僅僅是屬￿自己的狗。對於一般的狗,倘若稍微侵犯到他的利益,他就凶得很哩。那陣子,我讀屠格涅夫和高爾基的短篇,學著用不大的篇幅,鞭笞生活中某些不合理的方面。

  我老早就為活物鳴過不平。「文化大革命」前家裡還保存著初中時的作文本,有一篇的題目是《賽驢》,寫騎驢人跨在驢背上,揮鞭大耍威風。驢累得渾身是汗,氣喘吁吁,卻分享不到勝利的光彩。1936年春到上海,我在大世界樓下看到跑驢。那是在鬧市中心一所遊樂場的底層。地上鋪著一圈黃土,看來是作為「鄉野」的點綴。驢頭上還系著紅綢子。花上幾隻角子,就可以騎到背上跑幾圈。

  不知怎麼,我又替驢子打起抱不平來。現在回想起來,深覺那時幼稚得可笑。驢也罷,馬也罷,反正都是給人騎的。

  當時我寫的那篇為驢子叫冤的短文,收在一個集子裡,可惜也已毀於「文化大革命」。此文反映出一個北平青年初到上海時的憨態。簡直什麼都看不慣,連大世界裡的跑驢,也覺得不自然。也許那時我受了卓別林的影片《城市之光》一些影響,懷著鄉下人對城市那種本能的敵對心理。這又使我記起1935年沈從文為我的《籬下集》所寫的那篇「題記」。他在文中自稱是鄉下人,又把我也封為鄉下人,並希望我永遠作個鄉下人。從「題記」來看,「鄉下人」也就是「誠買人」和「老實人」的同義詞,而城市人則「怕事,偷懶,不老實……相當偏見,凡事投機取巧,媚世悅俗……」

  我一向不大同意京派海派之分。1933年(也即是我寫作的那年),鄭振鐸、巴金、靳以等相繼來到北平,辦起《文學季刊》和《水星》等刊物。平津新一代作家對啟明老人所提倡的明清小品興趣十分淡薄。當時佔據全國青年人心思的是抗日救國,迎接大時代。在這情況下,並不存在京派與海派之間的鴻溝。沈從文那篇《題記》當然並不是針對京派海派而發。他只是把「鄉下人」的意見同「流行的觀點」對立起來。1935年,我或多或少也是帶著那種感情去的上海,替大世界的驢喊冤叫屈,也可能就是當時我那種情緒的反映。

  《大象與大綱》是我借一件真人真事闡發一下自己的藝術哲學——或者不如說是我對當時教條主義式文藝領導的一點諍諫。這裡,我拉進一頭大象。在火車裡,我確實聽到一位青年工人活靈活現地談論他在動物園裡看到的那頭象。估計在廠領導心目中,去談大象就太輕浮、太言不及義了。我在文中想說的不外乎是:寫東西離不開個人感受這個粗淺道理,從側面,從細微處,照樣可以反映大事物。在八十年代,這也許是老生長談了,可文章是寫於五十年代啊。

  1936年在上海,我還寫過一篇關於養兔的散文,題名為《殤》。記我從內蒙帶回的一窩兔:白色的是公兔,母兔則是黑的。還有八隻剛出生的乳兔。蒙古包的主人把它們用個蒲包一卷,就慷慨地送給了我。臨別時,他一再叮囑讓兔娃娃自己睜開眼睛,千萬不要動手去掰。

  捧回蒲包之後,我就放在床底下。豈料我剛走開,就有人伸手摸了免娃娃的眼睛。我急得嚷了起來。當時還不曉得會有什麼後果。

  第二天清晨,床角、桌下以及門前臺階上,到處都是被咬得渾身血肉狼藉的小兔。八隻小兔,一隻也沒留,而咬死它們的,正是那位被觸怒了的兔媽媽!

  本來是歡歡喜喜的一個小家庭。那以後,公兔和母兔都悶悶不樂。只見母兔不怎麼吃食了,很快它就端了腿,丟下公免這個無兒無女的鰥夫。也許由於過分愁苦,不久它就雙目失了明。

  這事使我深切感到,人類同活物打交道,切不可一意孤行,忽視它們自身的生活規律。

  1949年來到北京後,最初生活一直安頓不下來。那時對思想改造的理解就是全面否定自己。一晚,請了幾位朋友到我在石駙馬大街那間小屋喝咖啡。客人走時,其中一位去過延安的老幹部悄悄地(而且肯定是十分善意地)提醒我說:「可千萬注意資產階級生活方式啊!」

  我心想:那麼蘇聯人喝不喝咖啡?

  咖啡喝不得,狗就更養不得了。抗美援朝後,為了防止細菌戰,全市的狗一律由公家收走處理。當時一輛輛卡車開進胡同,挨家挨戶地收。從那以後,除了外國駐華使館人員及本國得到特殊許可的少數高級人士外,狗就在城市生活中絕跡了。

  貓沾了「除四害」的光。既要消滅老鼠,總不能把捕鼠的貓也一道消滅吧。

  五十年代初,我在宿舍裡養過一隻大肥貓。由於它惡習不改,淨偷人家的雞啦魚的,只好把它扔掉了事。二十年後在湖北咸寧五七幹校,桐兒撿來了一隻被打傷的棄貓。我們替它把傷口洗淨,包紮上。潔若打開一罐煉乳喂它,慢慢地居然把它救活了。我們給小貓起名花花,桐兒還在門旁替它挖了個貓洞。那是五七戰士自己蓋的土坯房,從北往南,一排排地蓋,越蓋規格越低。我們那一排在盡南端,房後是鬱鬱蔥蔥的樹林,倒也不乏野趣。

  誰知好景不長,花花突然失蹤了。一天傍晚,桐兒又從草叢中將它抱回來。那時花花已奄奄一息,下半身血肉模糊,可能是被野狗咬的。這一次,煉乳也不管用了。

  那是盛夏,眼瞅著傷口開始生蛆了。為了結束它的痛苦,我和桐兒便用件舊衫將它裹起,在屋後刨個坑埋了。潔若沒敢去看。當時已是幹校後期,大部分人都已調回京,我們一家三口(三個孩子中,老大在江西插隊,老二回京當售票員,身邊只剩下老三桐兒),前途渺茫,不知不覺就對棄貓起了共鳴。

  如今,到了晚年,我自然巴不得身邊有只貓狗,而且不斷有朋友提議要送我貓——純白的,狸花的。然而住在樓房,又都上了歲數,實在沒有精力去養。於是,我只好養烏龜。

  這還是1985年春間去武漢參加黃鶴樓筆會時,老友李蕤送的。當時帶回來五隻,其中有兩只是甲魚。甲魚可沒有烏龜那麼老實。在火車裡,深更半夜竟鑽出簍子,一直爬到火車的甬道裡。害得我光著腳把它們一一捉了回來。

  五年之間,一隻烏龜莫名其妙地失了蹤,我就守著剩下的兩隻。每天喂它們點鮮魚,換一次水,隔天打掃一下衛生。夏天,它們喜歡在那白搪瓷盆子裡泡澡,仰著脖兒,若有所思地望著周圍一米見方的世界——陽臺的一角。更多的時候是鑽進一綠色塑料布底下睡大覺。一人冬,它就乾脆不吃不喝,一睡就是五個月。真會清靜無為,修身養性。

  我也鬧不清何以從小喜歡小動物。興許是因為早年生活大孤寂單調了。那些小動物確實豐富了我的童年,也給過我不少慰藉。這樣,活物就自自然然地進人我的創作。我從它們身上得到過啟迪,時或還聯繫到自己的生活和處境。

  使我同活物的命運聯繫得最緊密的,是1958年4月中旬的一個晚上。當時,北京——也許全中國,在黨中央一聲令下,群起消滅麻雀。那時,北京城裡大多還是平房。家家派人爬上房頂敲臉盆並用棍棒竹竿驅逐麻雀,趕得它們無處落腳。據說這樣就可以一舉消滅之。同一個夜晚,我揮淚告別家人,默默地扛起鋪蓋卷,前往唐山柏各莊農場。我同被列入五害的麻雀一樣狼狽,也一樣沒有著落。

  麻雀並沒有消滅掉。後來也許不再那麼吱吱喳喳了。我呢,一晃兒也活到了八十開外。

  一九九〇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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