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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雜憶(4)


  八、花燈

  節日往往最能集中地表現一個民族的習俗和歡樂。西方的聖誕、復活、感恩等節日,大多帶有宗教色彩,有的也留著歷史的遺跡。節日在每個人的童年回憶中,必然都佔有極為特殊的位置。多麼窮的家裡,聖誕節也得有掛滿五色小燈泡的小樹。孩子們一夜醒來,襪子裡總會有慈祥的北極老人送的什麼禮物。聖誕淩晨,孩子們還可以到人家門前去唱歌,討點零花。

  我小時候,每年就一個節一個節地盼。五月吃上櫻桃和粽子了,前額還給用雄黃畫個「王」字,說是為了避五毒。紐扣上戴一串花花綠綠的玩藝兒,有桑椹,老虎什麼的,都是用碎布縫的。當時還不知道那個節日同古代詩人屈原的關係。多麼雅的一個節日呀!七月節就該放蓮花燈了。八月節怎麼窮也得吃上塊月餅,興許還弄個泥捏掛彩的兔兒爺供供。九月登高吃花糕。這個節日對漂流在外的遊子最是傷感,也說明中國人的一個突出的民族特點:不忘老根兒。但最盼的,還是年下,就是現在的春節。

  哪國的節日也沒有咱們的春節熱鬧。我小時候,大商家講究「上板」(停業)一個月。平時不放假,交通沒現在方便,放了店員也回不去家。那一個月裡,家在外省的累了一年,大多回去探親了。剩下掌櫃的和夥計們就關起門來使勁地敲鑼打鼓。

  新正歡樂的高峰,無疑是上元佳節——也叫燈節。從初十就熱鬧起,一直到十五。花燈可是真正的藝術品。有圓的、方的、八角的;有誰都買得起的各色紙燈籠,也有絹的、紗的和玻璃的。有富麗堂皇的宮燈,也有仿各種動物的羊燈、獅子燈;羊燈通身糊著細白穗子,腦袋還會搖撼。另外有一種官府使用的大型紙燈,名字取得別致,叫「氣死風」。這種燈通身塗了桐油,糊的又特別嚴實,風怎麼也吹不滅,所以能把風氣死。

  紐約第五街的霓虹燈倒也是五顏六色,有各種電子機關,變幻無窮;然而那只有商業上的宣傳,沒什麼文化內容。北京的花燈上,就像頤和園長廊的雕樑畫棟,有成套的《三國》、《水滸》和《紅樓》。有些戲人兒還會耍刀耍槍。我小時最喜歡看的是走馬燈。蠟燭一點,林秸插的中軸就能轉起來。守在燈旁的一個洞口往裡望,它就像座旋轉舞臺:一下子是孫猴,轉眼又出來八戒,沙和尚也跟在後邊。至今我還記得一盞走馬燈裡出現的一個怕老婆的男人:他跪在地上,頭頂蠟針;旁邊站著個梳了抓髻的小腳女人,手舉木棒,一下一下地朝他頭上打去。

  燈,是店鋪最有吸引力的廣告。所以一到燈節,哪裡鋪子多,哪裡的花燈就更熱鬧。

  六十年代初的一次春節,廠甸又開市了。而且正月十五,北海還舉行了花燈晚會。當時我一邊兒逛燈一邊兒就想;是呀,過去那些烏七八糟的要去掉,可像這樣季節性的遊樂恢復起來,豈不大可豐富一下市民的生活。

  九、遊樂街

  說起北京的魅力來,我總覺得「吸引」這個詞兒不大夠。它能迷上人。著名英國作家哈羅德·艾克敦三十年代在北大教過書,編譯過《現代中國詩選》。1940年他在倫敦告訴我,離開北京後,他一直在交著北京寓所的房租。他不死心呀,總巴望著有回去的一天。其實,這位現年已過八旬的作家,在北京只住了短短幾年,可是在他那部自傳《一個審美者的回憶錄》中,北京卻占了很大一部分篇幅,而且是全書寫得最動感情的部分。

  使他迷戀的,不是某地某景,而是這座古城的整個氣氛。

  回想我漂流在外的那些年月,北京最使我懷念的是什麼?想喝豆汁兒,吃扒糕;還有驢打滾兒,從大鼓肚銅壺裡倒出的麵茶和煙薰火燎的炸灌腸。這些,都是坐在露天攤子上吃的,不是在隆福寺就是在東嶽廟。一想到那些風味小吃,耳旁就仿佛聽到嘩啦啦的風車聲,聽見拉洋片兒的吆喊:「脫昂昂、脫昂昂」地打著銅鑼的是耍猴兒或變戲法兒的。這邊兒棚子裡是摔跤的寶三兒,那邊雲裡飛在說相聲。再走上幾步,這家茶館裡唱著京韻大鼓,那邊兒評書棚子裡正說著《聊齋》。賣花兒的旁邊有個鳥市,地上還有幾隻籠子,裡邊關著兔子和松鼠。在我的童年,廟會是我的樂園,也是我的學堂。

  近來聽說有些地方修起高爾夫球場來了,比那更費錢更占地的美國迪斯尼式的樂園也建了起來。我想:這是洋人家門口就可以玩到的呀,何必老遠坐飛機到咱們這兒來玩?比如我愛吃炸醬麵,可怎麼我也犯不著去紐約吃炸醬麵,不管他們做得怎麼地道——還能地道過家裡的?到紐約,我要吃的是他們的漢堡包。最能招徠外國旅客的,總是具有民族本色的東西,而不是硬移植過來的。

  聽說北京要蓋食品街,這當然也是從旅遊著想的。然而滿足口福並不是旅遊者最大的、更不是唯一的願望,他們更想付、驗一下我們這裡的遊樂——不是跟他們那裡大同小異的電影院和劇院,而是有特色的民間藝人的表演。比起烤鴨來,那將在他們心目中留下更為深刻、持久的印象。

  去年,我到過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法蘭克福。老實說,論市容,現代化的大都會往往給我以「差不多」的印象,三天的逗留,使我至今仍難以忘懷的卻是在萊茵河畔偶然碰上的一個帶有狂歡節色彩的集市。魔術團在銅鼓聲中表演,長凳坐下來就有西洋景可看。兒童們舉著彩色氣球蹦蹦跳跳,大人也戴起紙糊的尖尖的丑角小帽。我們臨河找了個攤子坐下來,吃了頓剛出鍋的法蘭克福名產:香腸。到處是五光十色,到處是歡快的喧囂。我望著萊茵河,心裡在想:高度工業化的德國居然還保留著這種中古式的市集。同時又想,即使光為了吸引旅遊者,北京也應有一條以曲藝和雜技為主體的遊樂街呀!

  十、市格

  1928年冬天,我初次離開北京,遠走廣東。臨行,一位同學看見我當時穿的是雙舊布鞋,就把他的一雙皮鞋送了我,並且說:「穿上吧,腳底沒鞋窮半截。去南方可不能給咱們北京丟人現眼!」多少年來,我常想起他那句話:可不能給咱們北京丟人現眼。真是飽含著一個市民的榮譽感。

  在美國旅遊,走到一個城市,有時會有當地人士自盡義務開著自己的車來導遊。1979年在費城,我就遇見過這麼一位。她十分熱情地陪我們遊遍了市內各名勝和獨立戰爭時期的遺跡。當我們向她表示謝意時,她意味深長地回答說:「我家幾代都住在這兒,我愛這個城市,為它感到自豪。我能親自把這個偉大的城市介紹給你們,對我來說是莫大的快樂。」

  1983年我去新加坡訪問,參觀市容的那天,年輕的胡君站在遊覽車駕駛台旁,手持喇叭向大家介紹說:「現在大家就要看到的是新加坡共和國的城市建設。」語氣間充滿了自豪感。他不斷指著路旁的建築說:「在英國殖民時代這原是……現在是共和國的……」從他的介紹中,我覺出這個青年對自己國家的榮譽感。

  人有人格,國有國格,一座城市也該有它的市格。近來北京進行的文明語言、禁止吐痰等活動,無非就是要樹立起我們這座偉大城市的高尚市格。北京確實不是座一般的城市,而是舉世矚目的歷史名城,是十億人民的第一扇櫥窗,是我們這個民族有沒有出息、究竟有多大出息的標誌。每當公眾場所敦促市民注意什麼時,過去常寫上「君子自重」。這是大有分量的四個字呀!

  從客觀上說,北京的變化確實大得驚人。這幾年光居民樓蓋了多少幢啊!可是我感到少數市民精神面貌的改變卻大大落後於物質上的變化。就拿我所住的這幢樓來說吧,包括我們在內,不少人過去都住過大雜院,如今總算住上有起碼現代化設施的樓房了。這樓從落成到現在才兩年多,可是樓下的門窗早就給自行車什麼的撞得七零八碎,修一回再撞破一回。上下十二層樓,本來樓道都安有電燈,偷泡子呀,拔電線呀,如今乾脆成了一片黑暗世界。有人主動做了衛生值日牌,傳不上幾天就沒影兒了。有好心人自告奮勇打掃樓梯,剛掃完,就有專喜歡一路嗑著瓜子上樓的人,毫無心肝地把樓梯又糟踏得不像個樣子。

  1949年以後,咱們這座古城也經歷了一場脫胎換骨。現在看來,換骨(城市建設)固然不易,城牆得一截截地拆,大樓得一層層地蓋;可脫胎(改變社會風氣和市民的精神面貌)更要困難。

  然而那正是市格的靈魂。

  一九八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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