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蕭紅 > 呼蘭河傳 | 上頁 下頁 |
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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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的縣官是很講仁義道德的。傳說他第五個姨太太,就是從尼姑庵接來的。所以他始終相信尼姑絕不會找和尚。自古就把尼姑列在和尚一起,其實是世人不查,人云亦云。好比縣官的第五房姨太太,就是個尼姑。難道她也被和尚找過了嗎?這是不可能的。 所以下令一律的把廟門關了。 娘娘廟裡比較的清靜,泥像也有一些個,以女子為多,多半都沒有橫眉豎眼,近乎普通人,使人走進了大殿不必害怕。 不用說是娘娘了,那自然是很好的溫順的女性。就說女鬼吧,也都不怎樣惡,至多也不過披頭散髮的就完了,也決沒有像老爺廟裡那般泥像似的,眼睛冒了火,或像老虎似的張著嘴。 不但孩子進了老爺廟有的嚇得大哭,就連壯年的男人進去也要肅然起敬,好像說雖然他在壯年,那泥像若走過來和他打打,他也決打不過那泥像的。 所以在老爺廟上磕頭的人,心裡比較虔誠,因為那泥像,身子高、力氣大。 到了娘娘廟,雖然也磕頭,但就總覺得那娘娘沒有什麼出奇之處。 塑泥像的人是男人,他把女人塑得很溫順,似乎對女人很尊敬。他把男人塑得很兇猛,似乎男性很不好。其實不對的,世界上的男人,無論多兇猛,眼睛冒火的似乎還未曾見過。就說西洋人吧,雖然與中國人的眼睛不同,但也不過是藍瓦瓦地有點類似貓頭鷹眼睛而已,居然間冒了火的也沒有。 眼睛會冒火的民族,目前的世界還未發現。那麼塑泥像的人為什麼把他塑成那個樣子呢?那就是讓你一見生畏,不但磕頭,而且要心服。就是磕完了頭站起再看著,也絕不會後悔,不會後悔這頭是向一個平庸無奇的人白白磕了。至於塑像的人塑起女子來為什麼要那麼溫順,那就告訴人,溫順的就是老實的,老實的就是好欺侮的,告訴人快來欺侮她們吧。 人若老實了,不但異類要來欺侮,就是同類也不同情。 比方女子去拜過了娘娘廟,也不過向娘娘討子討孫。討完了就出來了,其餘的並沒有什麼尊敬的意思。覺得子孫娘娘也不過是個普通的女子而已,只是她的孩子多了一些。 所以男人打老婆的時候便說:「娘娘還得怕老爺打呢?何況你一個長舌婦!」 可見男人打女人是天理應該,神鬼齊一。怪不得那娘娘廟裡的娘娘特別溫順,原來是常常挨打的緣故。可見溫順也不是怎麼優良的天性,而是被打的結果。甚或是招打的原由。 兩個廟都拜過了的人,就出來了,擁擠在街上。街上賣什麼玩具的都有,多半玩具都是適於幾歲的小孩子玩的。泥做的泥公雞,雞尾巴上插著兩根紅雞毛,一點也不像,可是使人看去,就比活的更好看。家裡有小孩子的不能不買。何況拿在嘴上一吹又會嗚嗚地響。買了泥公雞,又看見了小泥人,小泥人的背上也有一個洞,這洞裡邊插著一根蘆葦,一吹就響。那聲音好像是訴怨似的,不太好聽,但是孩子們都喜歡,做母親的也一定要買。其餘的如賣哨子的,賣小笛子的,賣線蝴蝶的,賣不倒翁的,其中尤以不倒翁最著名,也最為講究,家家都買,有錢的買大的,沒有錢的,買個小的。 大的有一尺多高,二尺來高。小的有小得像個鴨蛋似的。無論大小,都非常靈活,按倒了就起來,起得很快,是隨手就起來的。買不倒翁要當場試驗,間或有生手的工匠所做出來的不倒翁,因屁股太大了,他不願意倒下,也有的倒下了他就不起來。所以買不倒翁的人就把手伸出去,一律把他們按倒,看哪個先站起來就買哪個,當那一倒一起的時候真是可笑,攤子旁邊圍了些孩子,專在那裡笑。 不倒翁長得很好看,又白又胖。並不是老翁的樣子,也不過他的名字叫不倒翁就是了。其實他是一個胖孩子。做得講究一點的,頭頂上還貼了一簇毛算是頭髮。有頭髮的比沒有頭髮的要貴二百錢。有的孩子買的時候力爭要戴頭髮的,做母親的捨不得那二百錢,就說到家給他剪點狗毛貼。孩子非要戴毛的不可,選了一個戴毛的抱在懷裡不放。沒有法只得買了。這孩子抱著歡喜了一路,等到家一看,那簇毛不知什麼時候已經飛了。於是孩子大哭。雖然母親已經給剪了簇狗毛貼上了,但那孩子就總覺得這狗毛不是真的,不如原來的好看。也許那原來也貼的是狗毛,或許還不如現在的這個好看。但那孩子就總不開心,憂愁了一個下半天。 廟會到下半天就散了。雖然廟會是散了,可是廟門還開著,燒香的人、拜佛的人繼續的還有。有些沒有兒子的婦女,仍舊在娘娘廟上捉弄著娘娘。給子孫娘娘的背後釘一個鈕扣,給她的腳上綁一條帶子,耳朵上掛一隻耳環,給她帶一副眼鏡,把她旁邊的泥娃娃給偷著抱走了一個。據說這樣做,來年就都會生兒子的。 娘娘廟的門口,賣帶子的特別多,婦人們都爭著去買,她們相信買了帶子,就會把兒子給帶來了。 若是未出嫁的女兒,也誤買了這東西,那就將成為大家的笑柄了。 廟會一過,家家戶戶就都有一個不倒翁,離城遠至十八裡路的,也都買了一個回去。回到家裡,擺在迎門的向口,使別人一過眼就看見了,他家的確有一個不倒翁。不差,這證明逛廟會的時節他家並沒有落伍,的確是去逛過了。 歌謠上說:「小大姐,去逛廟,扭扭搭搭走的俏,回來買個搬不倒。」 五 這些盛舉,都是為鬼而做的,並非為人而做的。至於人去看戲、逛廟,也不過是揩油借光的意思。 跳大神有鬼,唱大戲是唱給龍王爺看的,七月十五放河燈,是把燈放給鬼,讓他頂著個燈去脫生。四月十八也是燒香磕頭的祭鬼。 只是跳秧歌,是為活人而不是為鬼預備的。跳秧歌是在正月十五,正是農閒的時候,趁著新年而化起裝來,男人裝女人,裝得滑稽可笑。 獅子、龍燈、旱船……等等,似乎也跟祭鬼似的,花樣複雜,一時說不清楚。 【第三章】 一 呼蘭河這小城裡邊住著我的祖父。 我生的時候,祖父已經六十多歲了,我長到四五歲,祖父就快七十了。 我家有一個大花園,這花園裡蜂子、蝴蝶、蜻蜓、螞蚱,樣樣都有。蝴蝶有白蝴蝶、黃蝴蝶。這種蝴蝶極小,不太好看。好看的是大紅蝴蝶,滿身帶著金粉。 蜻蜓是金的,螞蚱是綠的,蜂子則嗡嗡地飛著,滿身絨毛,落到一朵花上,胖圓圓地就和一個小毛球似的不動了。 花園裡邊明晃晃的,紅的紅,綠的綠,新鮮漂亮。 據說這花園,從前是一個果園。祖母喜歡吃果子就種了果園。祖母又喜歡養羊,羊就把果樹給啃了。果樹於是都死了。到我有記憶的時候,園子裡就只有一棵櫻桃樹,一棵李子樹,為因櫻桃和李子都不大結果子,所以覺得他們是並不存在的。小的時候,只覺得園子裡邊就有一棵大榆樹。 這榆樹在園子的西北角上,來了風,這榆樹先嘯,來了雨,大榆樹先就冒煙了。太陽一出來,大榆樹的葉子就發光了,它們閃爍得和沙灘上的蚌殼一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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