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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解決新四軍給養槍彈等問題


  關於解決新四軍給養槍彈等問題(1)

  (一九三八年一月十四日)

  長江局並轉中央:

  (一)今日由漢[1]來人談:新四軍整個經費每月只批六萬五千,其他補充均未批示。如此每月不能維持其軍伙食實數一萬餘,購買槍支更談不上,一切衣毯均無,嚴冬作戰大成問題。請你們對於新四軍問題設法直接交涉,易於解決。當然,任何困難我們應該克服。我們明日出發集中部隊。向皖南休寧、徽州一帶集中,如何?望複。

  (二)黃道[2]、葉飛[3]已到此。黃部有一千一百余,葉部有一千四百餘,兩部槍支共一千二百餘,合編為三支隊。

  (三)我提議,黃道加入東南分局,加強領導,請批准。

  項英

  十四日

  [1]漢,即漢口。

  [2]黃道,原任中共閩贛省委書記、紅軍閩贛軍區政委,改編後任中共東南分局委員、新四軍駐南昌辦事處主任。

  [3]葉飛,原任中共閩東特委書記、閩東紅軍獨立師師長兼政委,改編後任新四軍第3支隊第6團團長。

  (1)本篇系項英致中共中央長江局並轉中央的電報。根據中央檔案館館藏件刊印。篇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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