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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軍應保持三三制的編制原則


  紅軍應保持三三制的編制原則(1)

  (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二日)

  朱、周:

  (甲)二十八日彭、滕[1]電,擬將每營編兩步兵連、機槍一連,這是不合戰術原則,將演成戰術的後果。

  (乙)我們要保存三三制[2],特別是三軍團[3]。

  (丙)現中央已實行動員,戰士補充的緊急,十二月底可望前送。

  (丁)教導第二團十二月半擬補該軍團。

  英

  二日

  [1]彭、滕,指彭德懷和滕代遠。彭時任紅3軍團軍團長,滕為紅3軍團政治委員。

  [2]三三制,指紅軍的一種編制,規定每級直轄三個單位,如每團轄三個營,每營轄三個連,每連轄三個排,每排轄三個班。

  [3]三軍團,即紅一方面軍第3軍團。

  (1)本篇系項英致朱德、周恩來的電報。根據中央檔案館館藏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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