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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嚴防敵人夜襲的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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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嚴防敵人夜襲的指示(1) (一九三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據俘敵人軍官供稱,蔣賊[1]謂紅軍夜間警戒萬分疏忽,以後應注重夜襲,必操勝算。其方法是在與我軍相距不遠時乘風雨晦月之夜,挑選精壯輕裝士兵編為各個小部隊,先於日間將聯絡方法、經過、路程等準備妥當,深夜出我不意猛烈襲擊。因此,現在蔣賊各部隊每週至少一次至二次,用各種色燈演習夜間實彈射擊。吳奇偉[2]之縱隊各團組織挺進大隊,準備四周教育計劃,除一般軍事常識外,每週有四次夜間訓練,學習夜間射擊及行軍。並稱蔣賊令空軍亦練習夜間航行,試驗投擲照明彈。 對於嚴密警戒事項,委員會已有訓令,但迄今未引起各級首長注意,特別是地方部隊在夜間更不斷地遭受敵人襲擊,有被敵人捕殺者,有被其沖散者。這些在我們革命軍隊中,特別是粉碎敵人五次「圍剿」中,是絲毫不可容有的現象。除關於警戒事項和反對蔣賊法西斯等組織——藍衣社的事項,曾經載在以前訓令上者不重述外,茲擬定下述指示,望各級首長警惕過去受到損害的血的教訓,嚴格遵行。 第一,配置休息,如在距敵人兩日行程以內以及在敵人可能來襲擊時,所派出的前哨,對於各方敵可能前來的地方都應警戒起來,並構築相當工事。這種前哨警戒由日間轉到夜間時,前哨司令員應按照實際情況定出下述的指示: 1.前哨翼側及前哨連接合部定出保障方法; 2.前哨預備隊轉移到何處去,為達何種目的; 3.在某些地方要派出補充的軍士哨和潛伏哨。 第二,除了前哨警戒外,各部隊應在自己的宿營地派出直接警戒。 第三,在前哨警戒以前的通敵要道上,須派出偵察並定出敵來時的警報,以免突然受襲。必要時並在該要道上設置障礙物和埋伏,打擊來敵。因敵人夜間前進常帶著恐懼,必一經意外騷亂不易集合成隊,且常自相殘殺。 第四,日間對於警戒線前方各地物須測好距離,並完成射擊設備,特別要在敵人必經路之要點上,預先完成簡易的照明設備(堆積容易燃燒之物),在敵人到達時燃燒起來,而施以側射或縱射。施行反衝鋒須對敵人側背行之,特別是在他立足未穩時。 夜間戰鬥主要是在步兵白刃撲搏,而火力戰鬥是受夜間條件限制的,特別是在進攻方面。 第五,宿營時須嚴密封鎖消息,特別注意通信工具被敵人間諜利用,以免洩漏我軍配置情形。 第六,上級首長在宿營時,應預擬敵人來襲時的戰鬥部署,告知所屬首長以免臨事倉皇。宿營各部隊都要規定自己的緊急集合場,必要時並由高級首長規定大緊急集合場。 第七,凡遊擊隊及其他獨立活動的小部隊的宿營地,須選在敵人可能派出偵探的地域以外,並在向各方運動無阻之處。這些部隊須於黃昏後突然進入營地,並在宿營地派出必要的警戒,禁止任何人外出洩漏消息。最好是用忠實住民或自己偵探在敵人可能來道上監督敵人,預備火光信號,于敵人到來時即燃燒,警報我宿營部隊準備行動。 第八,在風雨晦月一切天候惡劣及部隊過度疲勞時,應特別注意嚴密配備警戒,各級首長並須親自派員巡查。 第九,如發現敵人飛機投擲照明彈時,則我軍應停止運動並臥下,以避免空中敵人的觀察,無論何時嚴禁發生火光。 第十,我軍尤其是遊擊隊應按照當時環境,力求主動地、積極地襲擊敵人,特別是夜間襲擊敵人,以獲得先機之利,不可消極防止敵人之來襲。為要保證這一動作順利的完成,必須利用時間,根據步兵戰鬥條令及步兵操典來練習一切夜間動作,如方向識別、通信聯絡和迅速與靜肅的運動,以及衝鋒動作等。 各部應即轉令所屬按照此令,並參酌本委員會前發關於偵察警戒及反對敵人藍衣社的訓令,嚴格遵行。 此令 代主席 項英 副主席 王稼祥 彭德懷 [1]蔣賊,指蔣介石。 [2]吳奇偉,時任國民黨軍第3路軍第7縱隊副指揮官。 (1)本篇系項英與王稼祥、彭德懷聯名簽發的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的指示。根據軍事科學院軍事圖書館館藏件刊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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