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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者(1)


  大碗居前的露店每天坐滿了車夫和小販。尤其在早晚和晌午三個時辰,連窗戶外也沒有一個空座。紹慈也不知到哪裡去。他注意個個往來的人,可是人都不注意他。在窗戶底下,他喝著豆粥抽著煙,眼睛不住地看著往來的行人,好像在偵察什麼案情一樣。

  他原是武清的警察,因為辦事認真,局長把他薦到這城來試當一名便衣警察。看他清秀的臉龐,合度的身材,和聽他溫雅的言辭,就知道他過去的身世。有人說他是世家子弟,因為某種事故流落在北方,不得已才去當警察。站崗的生活,他已度過八九年,在這期間,把他本來的面目改變了不少。便衣警察是他的新任務,對於應做的偵察事情自然都要學習。

  大碗居裡頭靠近窗戶的座,與外頭紹慈所占的只隔一片紙窗。那裡對坐著男女二人,一面吃,一面談,幾乎忘記了他們在什麼地方。因為街道上沒有什麼新鮮的事情,紹慈就轉過來偷聽窗戶裡頭的談話。他聽見那男子說:「世雄簡直沒當你是人。你原先為什麼跟他在一起?」那女子說:「說來話長。我們是舊式婚姻,你不知道麼?」他說:「我一向不知道你們的事,只聽世雄說他見過你一件男子所送的東西,知道你曾有過愛人,但你始終沒說出是誰。」

  這談話引起了紹慈的注意。從那二位的聲音聽來,他覺得像是在什麼地方曾經認識的人。他從紙上的小玻璃往裡偷看一下。原來那男子是離武清不遠一個小鎮的大悲院的住持契默和尚。那女子卻是縣立小學的教員。契默穿的是平常的藍布長袍,頭上沒戴什麼,雖露光頭,卻也顯不出是個出家人的模樣。大概他一進城便當還俗吧。那女教員頭上梳著琶琶頭,灰布袍子,雖不入時,倒還優雅。紹慈在縣城當差的時候常見著她,知道她的名字叫陳邦秀。她也常見紹慈在街上站崗,但沒有打過交涉,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紹慈含著煙捲,聽他們說下去。只聽邦秀接著說:「不錯,我是藏著些男子所給的東西,不過他不是我的愛人。」她說時,微歎了一下。契默還往下問。她說:「那人已經不在了。他是我小時候的朋友,不,寧可說是我的恩人。今天已經講開,我索性就把原委告訴你。

  「我原是一個孤女,原籍廣東,哪一縣可記不清了。在我七歲那年,被我的伯父賣給一個人家。女主人是個鴉片鬼,她睡的時候要我捶腿搔背,醒時又要我打煙泡,做點心,一不如意便是一頓毒打。那樣的生活過了三四年。我在那家,既不曉得尋死,也不能夠求生,真是痛苦極了。有一天,她又把我虐待到不堪的地步,幸虧前院同居有位方少爺,乘著她鴉片吸足在床上沉睡的時候,把我帶到他老師陳老師那裡。我們一直就到輪船上,因為那時陳老師正要上京當小京官,陳老師本來知道我的來歷,任從方少爺怎樣請求,他總覺得不妥當,不敢應許我跟著他走。幸而船上敲了鑼,送客的人都紛紛下船,方少爺忙把一個小包遞給我,雜在人叢中下了船。陳老師不得已才把我留在船上,說到香港再打電報教人來帶我回去。一到香港就接到方家來電請陳老師收留我。

  「陳老師、陳師母和我三個人到北京不久,就接到方老爺來信說加倍賠了人家的錢,還把我的身契寄了來。我感激到萬分,很盡心地伺候他們。他們倆年紀很大,還沒子女,覺得我很不錯,就把我的身契燒掉,認我做女兒。我進了幾年學堂,在家又有人教導,所以學業進步得很快。可惜我高小還沒畢業,武昌就起了革命。我們全家匆匆出京,回到廣東,知道那位方老爺在高州當知縣,因為辦事公正,當地的劣紳地痞很恨惡他。在革命風潮膨脹時,他們便樹起反正旗,借著撲殺滿洲奴的名義,把方老爺當牛待遇,用繩穿著他的鼻子,身上掛著貪官污吏的罪狀,領著一家大小,游遍滿城的街市,然後把他們害死。」

  紹慈聽到這裡,眼眶一紅,不覺淚珠亂滴。他一向是很心慈,每聽見或看見可憐的事情,常要掉淚。他盡力約束他的情感,還鎮定地聽下去。

  契默像沒理會那慘事,還接下去問:「那方少爺也被害了麼?」

  「他多半是死了。等到革命風潮稍微平定,我義父和我便去訪尋方家人的遺體,但都已被毀滅掉,只得折回省城。方少爺原先給我那包東西是幾件他穿過的衣服,預備給我在道上穿的。還有一個小繡花筆袋,帶著兩支鉛筆。因為我小時看見鉛筆每覺得很新鮮,所以他送給我玩。衣服我已穿破了,惟獨那筆袋和鉛筆還留著,那就是世雄所疑惑的『愛人贈品』。

  「我們住在廣州,義父沒事情做,義母在民國三年去世了。我那時在師範學校念書。義父因為我已近成年,他自己也漸次老弱,急要給我擇婿。我當時雖不願意,只為厚恩在身,不便說出一個『不』字。由於輾轉的介紹,世雄便成為我的未婚夫。那時他在陸軍學校,還沒有現在這樣荒唐,故此也沒覺得他的可惡。在師範學校的末一年,我義父也去世了。那時我感到人海茫茫,舉目無親,所以在畢業禮行過以後,隨著便行婚禮。」

  「你們在初時一定過得很美滿了。」

  「不過很短很短的時期,以後就越來越不成了。我對於他,他對於我,都是半斤八兩,一樣地互相敷衍。」

  「那還成麼?天天挨著這樣虛偽的生活。」

  「他在軍隊裡,蠻性越發發展,有三言兩語不對勁,甚至動手動腳,打踢辱駡,無所不至。若不是因為還有更重大的事業沒辦完的原故,好幾次我真想要了結了我自己的生命。幸而他常在軍隊裡,回家的時候不多。但他一回家,我便知道又是打敗仗逃回來了。他一向沒打勝仗:打惠州,做了逃兵;打韶州,做了逃兵;打南雄,又做了逃兵。他是臨財無不得、臨功無不居、臨陣無不逃的武人。後來,人都知道他的伎倆,軍官當不了,在家閑住著好些時候。那時我在黨裡已有些地位,他央求我介紹他,又很誠懇地要求同志們派他來做現在的事情。」

  「看來他是一個投機家,對於現在的事業也未見得能忠實地做下去。 」

  「可不是麼?只怪同志們都受他欺騙,把這麼重要的一個機關交在他手裡。我越來越覺得他靠不住,時常曉以大義。所以大吵大鬧的戲劇,一個月得演好幾回。」

  那和尚沉吟了一會,才說:「我這才明白。可是你們倆不和,對於我們事業的前途,難免不會發生障礙。」

  她說:「請你放心,他那一方面,我不敢保。我呢?私情是私情,公事是公事,決不像他那麼不負責任。」

  紹慈聽到這裡,好像感觸了什麼,不知不覺間就站了起來。他本坐在長板凳的一頭,那一頭是另一個人坐著。站起來的時候,他忘記告訴那人預防著,猛然把那人摔倒在地上。他手拿著的茶杯也摔碎了,滿頭面都澆濕了。紹慈忙把那人扶起,賠了過失,張羅了一刻工夫。等到事情辦清以後,在大碗居裡頭談話的那兩人,已不知去向。

  他雖然很著急,卻也無可奈何,仍舊坐下,從口袋裡取出那本用了二十多年的小冊子,寫了好些字在上頭。他那本小冊子實在不能叫做日記,只能叫做大事記。因為他有時距離好幾個月,也不寫一個字在上頭,有時一寫就是好幾頁。

  在繁劇的公務中,紹慈又度過四五個星期的生活。他總沒忘掉那天在大碗居所聽見的事情,立定主意要去偵察一下。

  那天一清早他便提著一個小包袱,向著沙鍋門那條路走。他走到三裡河,正遇著一群羊堵住去路,不由得站在一邊等著。羊群過去了一會,來了一個人,抱著一隻小羊羔,一面跑,一面罵前頭趕羊的夥計走得太快。紹慈想著那小羊羔必定是在道上新產生下來的。它的弱小可憐的聲音打動他的惻隱之心,便上前問那人賣不賣,那人因為他給的價很高,也就賣給他,但告訴他沒哺過乳的小東西是養不活的,最好是宰來吃。紹慈說他有主意,抱著小羊羔,雇著一輛洋車拉他到大街上,買了一個奶瓶,一個熱水壺,和一匣代乳粉。他在車上,心裡回憶幼年時代與所認識的那個女孩子玩著一對小兔,他曾說過小羊更好玩。假如現在能夠見著她,一同和小羊羔玩,那就快活極了。他很開心,走過好幾條街,小羊羔不斷地在懷裡叫。經過一家飯館,他進去找一個座坐下,要了一壺開水,把乳粉和好,慢慢地喂它。他自己也覺得有一點餓,便要了幾張餅。他正在等著,隨手取了一張前幾天的報紙來看。在一個不重要的篇幅上,登載著女教員陳邦秀被捕,同黨的領袖在逃的新聞,匆忙地吃了東西,他便出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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