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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芝的生平及其作品(5)


  五 夏芝的特性與其思想的解剖

  上文曾說過,夏芝的身世,是很優美而舒適的。況且在山水幽妙之地裡生長,天然的興感,與修養,影響于夏芝的性情上不少。他原有藝術的嗜好,自童年時代,就沐浴在藝術的環境中。自二十一歲後即專心努力于文學事業,藉口與筆以洩漏自然之秘,揭人生之謎,以此獻力于其愛爾蘭祖國,以藝術的世界,作其一生生命活動的世界,其志願,其才質,也可想而知。他的面容,生得自然的秀美俊爽,廣額高鼻,也可當得起美少年的徽號。他的性情,近於偏激,又似乎嚴冷,他獨居時,喜歡清寂,不願與他人作無謂的來往,出外的時候,忽而沉靜,忽而興奮,對於種種人物,都似有同情與興趣。他雖像神秘主義的詩人,然他決不是高自位置,蔑視他人,如英國自號唯美的狂才王爾德之所為。他也不似歌德的狂情四溢,熱血湧發一般,他只是在平淡中,深刻的觀察中,沉寂中,有熱烈的情感與企望。

  夏芝的性情,既如上述,次則敘其思想的特點,此實大非易易,如細按著者各種作品,而緯以時代,加以詳細的批判,則至難!若統括而解剖其思想之大體,則尚可說,不過究不能「鞭辟入裡」罷了。

  我在第一章裡,曾略將愛爾蘭文學,及色爾特族的思想的特質,少加說明,則夏芝不論其思想之如何繁複,總不能外色爾特族思想的遺傳,不過他憑藉自己的天才,更光大,更發揮,滲融於世界的思想之流泉中,更形顯著罷了!

  我嘗自信哲學家,不必有詩人的思想,而詩人卻必有哲學家的見解。雖然詩人不必像哲學家有一定的理論、主張和主義,然由其音韻的湊合,節奏的調諧中,必須帶有哲理的色彩。

  夏芝的哲學,有五個字,可以包括大體,即是「生命的批評」主義(Criticism of Life)。生命是穩秘的,是普遍的,無盡的,宇宙呀,光華的花草呀,下至於陰牆影下的青苔,漫舞空中的柳花,雖是質量不合,生命的大小長短不同,然各個物體,誰沒有他的生命的來源,與其連綿的創造的生命之本體。炎炎的火光啊,泊泊的溪流啊,也是生命的表現。音樂的調子,畫圖的彩色,也有一種細微隱約的生命之賦予。夏芝思想的來源,由於生長的故鄉,由於家庭的遺傳,遂成了他那種習性。及委身于文學之途,遂不知不覺間,助長其最高情緒之表現的哲理思想,乃趨入生命的批評之淵。夏芝不是樂天派的思想,然也非純粹厭世派的思想,他相信美即真而真即美(Beauty is truth, truth beauty)的觀察,相信人間生命是淺薄的,是浮泛的,是虛縹難知的,徒欲從物質主義,實利主義中,求得人生的真諦,他是根本上反對。

  他因此要在最高而精細的著作中,期藝術的完成,真正藝術的完成,即真的美的實現。他一生彷徨的感覺,即在有意識無意識中間的「朦朧的中央境界」。(Misty mid region)如同亞倫坡的創作一樣。要知此非頹廢派所可比,他的詩的唯一的標準,即細緻美與悲慘美(Melancholy and impalpoble beauty)的喚起。所以就其作品中,感人的態度說,有時令人動半忘的愉快,有時令人有悲劇的興奮,然而他的愉快,悲鬱,愛與同情,縹緲的虛想,深重的靈感,都由他的真誠中滲出,絕非故作奇詭,亦非無病而呻。他要在無窮的宇宙,求得內心的純清,作透過的視察,企圖在朦朧的信仰中,回應夢幻中靈的呼喊。所以他的著作中,如《葦叢之風》的萬物對話,如《色爾特族的微光》中各類神怪的引證,與敘述,《奧廂的漂泊》要求靈魂的自由,《善與惡的觀念》,對於事物的深刻的論列與批評,以《影水》與《心願之地》,求不能見的境界,與靈的實現等,皆其最高情緒的最好表現。再則我們看上文所敘,其性行的怪特,也可知了。

  他不絕對去說生命是無限的,也不說生命是最可寶貴的,但他往往是迎著清醒的冷風,吹著響笛來清醒他人,不要去作沉淪的夢境,要作朦朧而美的夢境。這是我的批評。他在文字上,往往浮出一種縹緲的美來感人於不知不覺間,這實是他的天才過人處。

  夏芝的思想,既略如上述,然他受法國象徵主義的影響頗大,至原始色爾特族的神秘思想,與勃來克的感動,有相當的影響。此外印度的宗教思想,與歌德的泛神論,我想都直接間接與其著作上有「桴鼓相應」的關係。且他平生信仰美的勢力最大,他以美術,乃導人往樂園去的第一條光明之路,所以他著作中沉鬱,奇誕,細緻,悲與愛,都是美的精神所寄託處。他對於人生所下之批評,不是直接的議論的,是隱秘的,是暗示的,是象徵中包含的教訓。

  其次則戀愛,亦是夏氏思想中之一要素。其韻文與散文之作品中,不論托為象徵,或直敘的,此二字多為其事實之本體。總之夏氏早認此為第一個重要的人生之謎。不過以我的觀察,則夏氏固認人性中,此二字萬不能免,且為最偉大的記憶之一。然戀愛難期結果,否則於戀愛之外,別求其戀愛之對象、與地域,以求其不可目睹之理想,在夢幻中實現,此在夏氏著作中,可屢見者。

  文學與美,根本上是一個鎖鏈。凡一個文學家,必有其對於美上的主張、與附麗,或以為人生的藝術為美,或以為藝術的藝術為美,或則以直寫事實為美,或以空馳遐想為美。無論如何,必有其著作中之理想的美的標準。夏芝平日之為人,原是最沉溺於藝術之淵的,他對於文字之形與意的美,則完全以調諧(harmony)為美。本來調諧,為美之要素,而夏芝以其自少年時之夢想,與願望,亦以此為唯一之標準。他在《色爾特族的微光》中自序上說:「我有一個志願,也像每個的藝術家,是由驚愕與拙笨的世界中的美麗,快樂,與興趣的事物中創作出個小的世界來。」

  在他的意念,是要在這個糊塗的社會與人生中,另創造出一個小世界來。這小世界,是什麼?便是美。然而如何方可使這個小世界,使人們感得快樂之興趣呢?須以調諧為目的,將人們的靈感,與愛力,使與大宇宙及不可見的靈境的愛力相連合。然大的宇宙,與不可見的靈境,目無所見,心無所思,要以那裡將可憐的人們的靈魂,渡得過去?則調諧可顯其功用。夏芝又主張以為藝術的目的,是一種顛倒心神的覺醒。而何以有此覺醒之力?是則在世界中永久不變的心意,卻在現前而有變更的緣故。他以為人們對於夢想中的信仰,是縹緲而有力的,此等偉大的信仰,是人們靈的方面的渴慕的淵泉,不可泊沒。他願從藝術,代宗教,以崇高細緻的信仰,作人們靈的歸依,借此可以為由物質世界到精神世界的橋樑。然欲求此真正之美的調諧,無論如何,是要反諸內心。那末,偉大的記憶,與偉大的情緒,是最適用不過的工具。

  文學家如法之毛裡(Marris),曹拉(Zola),英之莎士比亞,拜倫,俄之屠格涅夫,其文字之美,與理想之美,都是著名的。但他們各人視為美的標準不同,故其思想異,其情感的揮發亦異。孟軻說:「使其易地相處,則皆然,」但我以為這句話,總不盡是。以之論政治家的手腕,與社會改革家的熱心,則尚可說,若言文學家的主張,與理想,則人各稟其天才,以相馳遂,雖時同,地同,環境同,而其作品,也未能相同。可見人的思想,究竟是最可寶貴而不能隨意移贈與他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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