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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與「佔有欲」(一)


  要完全消滅人類的「佔有欲」,雖然有多少仁人哲士的剴切陳言,而事實所在,談何容易。孩提之童已對於玩具食用品,有你的我的之爭鬥,更不必論到成年人的「私」心是怎樣強烈地發展。血氣衰時,在已近撒手長空一切完了時,孔子卻用四字點破人類的自私心,「戒之在得!」由此四字,可反映出少年、壯年時「佔有欲」之逐步漸進,終求歸宿,「語不離宗」。世界紛擾此其主因。各圖佔有,遂奮力氣,鬥精神,期勝他人;由一己擴充至族群、國家;由物質、金錢、戀愛,變成地位、權勢、名望的佔有,從人類進化觀點上平情論去,卻不必效法枕髑髏夢蝴蝶的莊子的絕對論:絕聖棄智,人我同視。人類既有此天然性,要生存;要生存得快活,在沒更好辦法的世代中,因圖「私」而有助於公共的利益,因求「佔有」,而人群的進化不至停滯,這確實是無可奈何的一件大事。

  人,不管如何提高身份,超越群倫地說,也是動物之一。不管如何,人不過是原子的偶然聚合,湊成,根本上是「物」的,所以唯心派的學者任管怎能巧辯,什麼心靈、神智等等,離開物質還不是鑿空之談,至少,到現代還講不出一個所以然來。

  原非不食煙火的神仙,則從下生直至老死,那一天也脫不開「物」的引誘與「物」的需求。這倒毋庸慨歎,更不必帳惘。欲望既與有生以俱來,則「佔有欲」的發達,因「私」而起的爭鬥,不能諱言。把人生的窗子打開,你會清楚地看透人是什麼!

  因此,捧做神聖,視等群蛆;或以為可以靈長萬匯,或與露電同觀,或以為這都不必。

  「創造欲」固是人類的天資獨賦,比其他的動物高明,但作另一解,其高明處也是吃虧處,語太玄漠,可不詳論,——論之亦無益處。不過即言「創造欲」便以為可完全離開「私」之一點,未免過分,不實。「私」與「佔有欲」何嘗無高下廣狹之不同?權勢、財富,……由單獨享受的佔有擴充至名望功業的佔有,非絕對要不得的事,而且無此一點怎言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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