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是弱者的表示。而強者則善聽人哭泣。
有友人死了父親,覺得非常悲痛,然而哭不出。在父親的靈前,看親族皆放聲大哭,於是覺得為人子的自己,也非一哭不可,然而偏哭不出。
越哭不出,越覺責任重大,應該哭;終於欲仿效別人哭聲,進而欣賞別人的哭聲,忘掉了自己的悲痛。
但這也許是那友人不甘隨俗,而為同聲一哭;也許在潛意識裡,覺得對死人哭訴,根本無用;悲痛只有自知,大可不必向死人「示威」之故。
然而,中國民族,是個好哭的民族。妻死其夫則哭之:抑揚頓挫,務使音韻悠然。母死其子則哭之:長短合度,務使聽者神往。但男子則大都嚎啕或暗泣。此風使然,千百年而未或更改。
一至今日,則有所謂跪哭團,哭諫團之事。
三四年前,我在武漢教書,教員欠薪,積七八月不發分文,於是有跪哭團之組織,而教育當局,為妻兒生命請命。我看這辦法,不是路道:我既不能像我友人,在死骸邊欣賞別人哭泣,我又無鐵鑄膝蓋,匍匐於衙門之下,長跪于高堂之前。於是只好溜之大吉。現在,我又看到報上有哭諫團組織。
較之跪哭團,固然無勞膝蓋,但也頗費唇舌。然而有效與否尚未可必。
我以為與其哭而諫,不如恨而立。國事絕非私人玩藝,哭諫又何能動於人。國事本為自己之事,只有自己起來,負擔一部責任,才是辦法。故善哭泣者,必為惰性甚重者,乃將生者之責任託付死人之流也。
原載1936年12月24日《立報·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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