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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鏡花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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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文藝,都要取材。環境有依據,人物也有依據。但一進入作品,即是已經加工過的,不再是原來的環境和人物了。這就像鏡花和水月一樣,多麼逼真,也不是原來的花月了。有些讀者,不明此義,常常按圖索驥,已近於庸俗社會學。而有些人卻聽信傳言,在文藝作品中,去尋找自己,這不只有悖常識,也常常流於庸人自擾的混亂之境。 文學作品,當以公心諷世為目的。以暴露人家的隱私為目的的作品,被稱為黑幕小說,作品、作者,都不足道。明白人更不必去過多注意它的內容,從中探索自己的影子。 曾孟樸的《孽海花》,人物多有依據。書中有實可指者,近二十人。顯宦包括張之洞,名流包括李蓴客。但在當時以及後來,沒有聽說有誰,或是誰的後代,出來抗議,說書中某某人,寫的就是他,或是他的祖先。因為誰都知道,人物一進入小說,便是虛構,打破鏡子摘采花朵,跳進水中撈取月亮,只有傻瓜才肯那樣去幹。 當然也有例外,那就是賽金花。她不只承認寫的就是自己,而且把作家誇大的部分,虛構的部分,都包了下來。因為,這對她來說,都沒有壞處,倒有好處。 老實說,近些年,確有一些熟人、朋友的個別事蹟,寫入了我的文章,但也只是摘取一枝一葉,並不影響我對他們的全部評價。朋友仍然是朋友,熟人照舊是熟人。當然也有的從此就得罪了,疏遠了,我是沒有辦法挽回的。 過去,當政治風雨突然襲擊時,有些人對同志,對朋友,無中生有,造謠污蔑,不只使當事者蒙不白之冤,也使他的家屬,有血淚之痛。這稱之為乘人之危,投井下石,毫不為過。但這種做法,人們習以為常,他本人也會輕易地忘記。 而在太平盛世,天晴氣朗之時,別人偶然描繪了一下類似他的嘴臉,傷不了他的半根毫毛,好官自為之,名人自當之,卻忍受不了,以為別人不夠朋友,刻薄無情,從此要絕交,要打句號。這可以說是我們的社會生活中,多年來形成的一種奇異現象。 其實,目前的環境,周圍的關係,絕不會因為他的某一特點,被某一作者採擷了去,會對他產生什麼不利的影響。例如,我曾寫入雜文《談迂》中的那個人物,在後來整黨的時候,就竟然當上了領導小組的成員。當時在場的人,都還活著,不以為怪。 我有潔癖,真正的惡人、壞人、小人,我還不願寫進我的作品。魯迅說,從來沒有人願意去寫毛毛蟲、痰和字紙簍。 一些人進入我的作品,雖然我批評或是諷刺了他的一些方面,我對他們仍然是有感情的,有時還是很依戀的,其中也包括我的親友、家屬和我自己。 我是一個很平庸的人,有很多弱點。一生之中,長期漂流在外,對家庭沒有負起應盡的責任。自己的不幸遭遇,以及做過的錯事、魯莽事、傻事,都曾使親人焦慮、感傷。到了晚年,時常自責並無掩飾地寫出來,作為臨終前的懺悔。 對於別人,交往也好,得罪也好,我已沒有什麼希求。我從來不願得罪人,甚至不願得罪院裡的貓和狗,但我不能不寫東西。 我過去所寫的小說中,也有壞人吧?現在看起來,都很概念。晚年對世事體會深了,偶一觸及,便有入木鑿石之感,但確實也不願再寫多少了。 一生之中,我得到過的東西很多,有些過分。當然失去的也不少。現在,我已經進入了無欲望狀態,不想再得到什麼,也沒有什麼可以害怕失去的了。有人說,老的一代,必都有一種失落感,那恐怕是一些人的推測之詞。 1988年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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