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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作品記(六)


  在河南出版的《莽原》第一期上,讀到了李准同志的短篇小說《王結實》。小說共分九節,前幾節寫得很真實,充滿幽默感,讀起來,使人不斷笑出眼淚。八節有些生硬。最後一節稍空,手法也有變化。這種尾聲,雖顯得更含蓄,終給人以飄浮的感覺,也失去了幽默感。與前文情調不合。

  我一向很喜歡李准同志的小說,他的作品中的幽默感,並不完全在語言的選擇上。使語言充滿笑料,這是容易做到的。

  在藝術上說,卻是比較低級的。他的幽默,是來自對生活的觀察認識。認識的面廣,認識的深刻。對一個時代的生活風習,理解得深了,作家有痛切的感覺,而不願以大聲疾呼的態度反映它,也不願以委委曲曲的辦法表現它。在沉默了許久以後,終於含著眼淚,用冷靜的嘲諷手法來表現它。這就是幽默藝術。

  這種表現,不是快一時之意,也不是抒發積鬱之不平。

  (文中有一處,把好整同類的知識分子比作咬傷其生身之父的騾子,就有些近於「抒發」了。)這種表現,是基於對時代生活的關注和熱愛,基於對一些人物的同情與憐憫,對另一些人物的深惡痛絕。這種表現,常常是含蓄的,隱約的,但能觸及深處,引發共鳴。在寫作時,並不像插科打諢那麼輕鬆,是要一層層往深的地方挖掘的。

  對生活的浮光掠影,不會產生幽默。對生活的淡漠,也不會產生幽默。幽默是現實主義文學的一個方面,一種表現手法。魯迅、契訶夫都善於用這種手法。他們都是冷峻地注視著生活,含著眼淚發出微笑的。

  對同樣的生活,對同類的人物,看得多了,認識清楚了,根據作家的感受,加以剪裁,並嚴肅認真地去表現它,就能使文章有幽默感。凡是偉大的作品,都有幽默感。幽默,是文學一種要素。

  我也讀過一些描寫十年動亂的小說。不用說全面的、大畫卷的作品,還沒有見到,就是短篇,寫得深刻的,真正能表現這一時期的特色的,也不多見。這不能完全怪作家。這一段歷史,在文學上作出表現,有過多的糾纏和困難,過一段時間可能會好些。一些青年人來寫它,困難就更多,而老年人又多不願去接觸它。

  就其大體形態而言,林彪、「四人幫」之所為,是用了嫁禍於人和借刀殺人的手段。首當其衝的,是為中國革命付出過血汗的老幹部,其次是知識分子。他們把階級鬥爭擴展到一切差別和等級之間,波及整個社會。他們用鮮血淋淋的白色恐怖,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群眾向東向西,只能聽他們的,稍有遲誤,火便會燒到自己,身家性命不保。這一時期,是很難談什麼人性、道義、同情等等美德的。

  前幾天,一位同事,寫了一個短篇,拿來叫我看。小說結構和語言都很好,只是那個故事不真實。寫的是在那十年動亂的時期,一個小孩因受父母牽連,被押送到親屬所在的北大荒去。在火車上,人們居然對這個孩子,表示了最大的同情與愛護。有人給他吃食,有人給他水喝,有人給他理髮。

  一群婦女自動組織起來,給他趕制棉衣,在一個姑娘的照顧下,小孩甜蜜地睡著了。這種場面,就像在過去的年代,人們照顧負傷的子弟兵一樣。而車站外面,正是紅海洋,高音喇叭氣氛。

  當時所謂黑幫子女,能遇到這種待遇嗎?這是過分地把這一非常時期美化了,理想化了。這是完全不可能發生的事。

  如果人民能這樣抵制,這場「革命」還發動得起來嗎?不是說,人們完全喪失了同情心,是說在那種時刻,誰也不敢作這種表示,更不用說在火車上進行這種串連了。也不能要求人們這樣做,他們把同情埋藏在心裡,不趁火打劫,不落井下石,就算夠道義的了。我想,這是因為作者,並沒有經受過這方面的痛苦。

  在李准同志這篇小說裡,第七節所寫,王結實的正義行為,或者說是仗義舉動,也使人有些不典型的感覺,與人物性格不很統一。正因為如此,此段以後,文章也就失去了那種幽默感,顯得有些勉強了。

  作者是想表現貧農的優良品質,增加人物的分量。但這一想法,並沒有給作品帶來什麼新的力量。因為這一行為,超越了時代和人物的典型界限。

  一篇短篇小說,應該情調統一,適可而止。有時要延長一些什麼,或強加上一點什麼,效果反而不佳。

  198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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