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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雜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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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文這一名目,不見於《昭明文選》,也不見於《唐文粹》,卻見於宋初編輯的文學總集《文苑英華》。《文苑英華》用二十九卷的篇幅(卷351—379),選錄了它所謂的雜文。它又把雜文,按不同的性質,分為十五類。即:問答、騷、帝道、明道、辨論、贈送、箴戒、諫刺、紀述、諷諭、論事、雜製作、征伐、識行、紀事。其中明道、諫刺兩項,又各附雜說。 這種分類,顯然是不科學的,也是混亂的。例如明道和辨論;箴戒和諫刺;紀述和紀事;雜說和雜製作,就很難區分,可以歸併。實際上,它所收羅的這些雜文,歸併成三大類也就可以了。這就是:說理,紀事(包括記人),諷諭(也就是寓言)。 應該說,雜文是散文中的一體,而這一體,是把那些容易定名稱的文章,分出去以後,彙集其餘而成。因為形式雜,內容雜,所以再給雜文分類,就更困難。我們姑且不要去責備《文苑英華》分類上的缺點。它為我們確立了一個雜文的名目,列出了幾百篇文章,讓我們閱覽,得識中國的雜文,源遠流長,在唐代(它主要收集的是唐文)已經有這麼精粹的雜文垘本。對於編者,後人是只有感謝欣慰之情了。 《文選》是中國最早的一部文學總集,它對文體的分類,不過是:賦、詩、騷、詔、表、書、序、論、碑文等等。這種分類法,一直被沿用。但是,文章的體式,是不斷發展變化的,花樣越來越多。有些文體,過去是大戶,是熱門,後來就消歇了,沒有了。這主要與政治、社會情況有關,與實用有關。例如古文中的詔、表、制、策等等形式,現在就只能在書本上見到了。新的複雜的社會生活,要求新的多樣的表達形式,新的文體,應運而生,是很自然的事。唐以後,雜文這一形式,因為能包羅萬象,運用自如,就來了個大發展。 表現方法,也越來越豐富靈活了。 文章一事,也很難說。詔、表雖然沒有了,代之而起的是講話、決議和報告。碑傳之體,一直不衰,現在重視的是悼辭。詩詞為性靈抒發之工具,人們一直把握著,廣泛運用。 至於書、序、論之作,那就更觸目皆是了。 但是,雜文是一種比較靈活的文體,它的動向,不只有縱的開發,還有橫的滲透。把一些原有自己疆土的文體,變化歸納在自己的版圖之內。 請同志們打開魯迅的雜文集。其中除了雜感隨筆以外,還有通信(論創作和翻譯),序跋(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第二集等),有記人記事的類似小說速寫的,如《阿金》,也有完全是散文的,如《為了忘卻的記念》。此外有記典故的,記時事的,和有關文籍史料的文章。一些嚴肅的理論,如《對左翼作家聯盟的意見》,也編輯在內。 魯迅把這些文章,編入雜文集,當然不是權宜之計,是有根據的,有傳統的。 現在有人認為雜文就有一種:魯迅的雜文。雜文就有一種筆法:魯迅的筆法。這是一種誤解。雜文絕非魯迅一家,古典的先不說,「五四」以後,寫雜文的人很多,有成就有風格的也不少。上海是繁華之地,報紙副刊多,雜文登的也多。人稱海派雜文。京派地處幽燕,國事一直紛擾,除故作閒適者外,有內容有感觸的雜文也常見。魯迅成為雜文的泰斗和象徵,領袖雜壇,有時代的和他個人的因素。時代需要他這樣的雜文,他也勇於獻身,並具備寫好這種文章的素質。海外有些評論家,國內也有一些人跟隨,以為魯迅的雜文,不是文學創作,並假惺惺地為他惋惜,是何居心,不得而知。 我以為魯迅雜文,在當時能起到那樣大的影響,並非偶然。是因為:一、他的雜文的時代作用;二、他的雜文的戰鬥實績;三、他的文章的功力示範。 確實如此。當年每逢讀到他的一篇雜文,都會感到:這不只是投槍、匕首;更是號角、戰鼓;一字一句,都具備十裡埋伏,八面威風,所向披靡的力量。可惜這種講法,目前已被看作陳詞濫調,為很多人聽不進去了。 魯迅的雜文筆法,也不只是一個筆法。如果學不到精神,只學到皮毛,那就只能照虎畫貓,玩弄一些挖苦、俏皮、諷刺的字眼,成為淺薄平庸之作。 關於魯迅筆法,延安時期,有人提出「還是魯迅筆法」,受到批評。這種筆法,也就沒人再敢研究。現在又有人提出:「還是魯迅雜文的土壤」,運用這種筆法,好像又有了更深厚的根據。土壤,經過半個世紀,可能還會有些變化,不會和魯迅時代完全相同。 我以為,學習雜文,不能只學魯迅一家,也要轉益多師。 也不能只學他的雜文,還要學習他的全部著作,包括通信和日記。學習魯迅,應該學習他的四個方面:他的思想,變化及發展。他的文化修養,讀書進程。他的行為實踐。他的時代。 不能把魯迅樹為偶像。也不能從他身上,各取所需,摘下一片金葉,貼在自己的著作、學說之上。比如「改造國民性」,如果認為我們的國民性,一無是處;而外國的國民性,毫無缺點,處處可作中國人的榜樣,恐怕就不是魯迅的本意。 對中國傳統文化,也是如此。再比如「拿來主義」,如果以為撿拾外國人的洋破爛,如舊西服之類,也是魯迅的拿來主義,那恐怕就很糟糕。對西方文化,也是如此。魯迅確實主張,並且身體力行,借鑒外國的進步文化成果。但如果認為凡是外國的,就都是好的,可以拿來的,那就像他諷刺西崽相的文人一樣:「英文,英文,一笑,一笑了。」 改造國民性,老實說,並不是一兩篇小說,一兩個新的學說,所能奏效的。如果是那樣,「五四」以來,這麼長的時間,早該改造好了。這要靠政治、經濟、教育、法制,共同努力,才有希望。當然,文學也是一種教育手段。但近來一些論者,又不願承認這一點。你不承認文學可以教育人民,又如何實現你的改造國民性的宏願呢?恕我直言,如果只靠當前這些文學作品,慢說改造國民性,連你那個大雜院的居民性,也改造不了分毫! 「文化大革命」以後,我們的雜文,有很大的發展,很大的成績。名家輩出,形式多樣。繼續吸收古今中外雜文創作的經驗,雜文的前途是無限光明的。 1986年10月20日改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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