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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的精髓


  好多年,很少看外國小說,但遇到文藝刊物上登有好的翻譯小說,總想看看。並以為在登創作的刊物上,經常介紹一些好的外國短篇小說,那是對於青年作者們很有好處的。這點篇幅用得是有價值的,比為了湊字數多登一篇水平很低的創作,要好得多。

  前兩天收到《山花》,上面有一篇蒲寧的短篇小說,題名《烏鴉》。蒲寧為赫赫有名的大作家,並得過諾貝爾獎金。但我過去讀他的作品很少,今天就在手邊,一口氣讀完了。

  《山花》介紹這篇小說,稱之為手揮五弦的藝術,這是無可非議的。小說的藝術、語言,都是可以借鑒的。但是,我讀完了這篇作品,心裡很不舒服,和平日讀完一篇好的古典作品,大不一樣,這是什麼緣故呢?例如說,他這一篇小說,就遠遠不如我去年讀的庫普林的一篇給我的印象好,他倆是同時代人。

  小說寫的是父子兩人,同時愛上了一個年輕的使女,父親成功了,兒子失敗了。兒子——小說的第一人稱,對他的父親,連篇累牘地進行了挖苦、謾駡,把他描述成為一隻烏鴉。

  任何小說,或任何藝術,不能把技巧游離出來,使之脫離它要表現的主題思想。小說總是要把主題思想,作儘量的提煉,使之昇華為高尚的、對社會人生有更積極的意義的尺度。

  這篇小說,在這一方面,是談不上的。他寫了四個人物,沒有一個人物是可愛的,或值得同情的,就連那個美麗的使女也是一樣。

  不是說,這種題材,在中國社會上就沒有。但我們的作家就不是像蒲寧這種寫法。蒲寧寫這個故事,目的是什麼?是說明愛情是由財產決定的嗎?如此寫出一種社會現象,就算完成了小說作家的使命嗎?俄國其他古典作家,也並非這樣做的。他沒有塑造任何形象,在反映這一社會現實、矛盾衝突中,給人以力量,給人以希望,給人以美好的感受。他寫得很熟練,但寫得很膚淺,寫成了父子間的爭風。

  年輕時,曾讀過高爾基的一篇《在筏上》,題材與此有些類似,高爾基是在人物的性格上和他當時所追求的那種雕塑般的「力」上,進行描寫的。讀後的感覺,是堅強有力的。而蒲寧的這篇作品,給人的感覺是虛無的,沒有是非的,沒有希望的。這就是我讀過以後,感到不愉快的原因吧?也是蒲甯之所以為蒲寧吧?

  在中國,這種題材,人雖稱之為亂倫,並非不能寫。漢唐的古老故事,不必說了。《紅樓夢》裡寫了寶玉和金釧的故事,更寫了賈珍和秦可卿的故事,曹雪芹的手法高明,剪裁得當,十分含蓄,幾乎都用暗示。但藝術的思想,小說的情調,提煉得高。他手下的人物,雖有情欲,雖有越軌,但大多數仍舊是可愛的、值得同情的,使人留戀的,是寄希望於懲罰的。

  蒲甯,作為藝術家,他這一篇作品,是缺少一點主要的東西的。這就是小說的精髓。

  時代不同,作家的經歷不同,所選擇的生活道路不同,即產生不同的思想,不同的人生觀,因之產生對人生、社會不同看法、不同感情的藝術和小說。

  作家如此,讀者亦如此。

  1982年6月27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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