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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的結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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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無論長短,總是開頭容易,結尾較難。既是開頭,則頭頭是道,而結尾必須結束全篇。 古代小說的結尾,大都採取團圓的形式。團圓以後,再由作者謅幾句詩詞,勸善懲惡。 白話小說興起,思想內容起了很大的變化,結尾仍然是個問題。魯迅在小說《藥》的結尾,放一個花環,自己說是添一點光明和希望。但我們不能說這是「光明尾巴」的始祖。 因為這一花環的出現,仍然是作品的血肉結構,有機的連續,是與當時的社會思潮有著關聯的。 三十年代初期,大眾文學崛起。但在剛剛開始,冒牌貨色實在不少。例如當時有個時髦作家叫穆時英,他在一篇小說的結尾寫道:「誰的拳頭大,天下就是誰的!」引青紅幫流氓語言入小說,以為就是第四階級的革命,當時還很有些時髦的評論家,對此加以吹捧。 這不足怪,因為無論是這位小說家還是這些評論家,根本不知道無產階級革命是怎麼一回事,他的小說的失敗,並不完全在這結尾上,而在整篇都是胡編亂造。 最近,接連看了幾篇小說,我認為寫得都很好,就是在結尾上,有些美中不足。李准的《王結實》,李志君的《焦老旦和熊員外》我已經談過了。賈大山的《花市》,意義與李志君作品相同,而為克服結尾處的概念化,作者是用了一番腦筋的。但主題似又未得充分發揮,可見結尾之難了。 我們的作者,有了生活的積累,總願意小說有一個正確的方向,或者說是主題。這一意圖又常常借結尾之機,向讀者表明,這就是出現前邊說的情況的原因。 但如普希金、果戈理、莫泊桑等大家的小說,就很少此病。他們在一篇作品裡,主題融合於生活描寫之中,生活之流到頭,主題也就表現完畢。並不像我們,前邊寫的是生活,而在結尾處,才點出主題來,給人以兩張皮的印象。 1981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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