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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文獻(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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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先生在《買小學大全記》那篇文章中,稱讚了過去故宮博物院出版的《清代文字獄檔》。由於他的啟發,我也買到了一部,共九冊。六十年代初,我在北京參觀了一次關於曹雪芹的展覽,會上也陳列了這部書以表明當時文禁之嚴。但是,我仔細觀察,它所陳列的,只是第九冊,雖然也疊放了九本。因此想到,這部書已經不容易得到了,所以視為珍秘。 在十年動亂中,此書也被抄去,我當時想,這個書名,恐怕有些犯禁吧,是否要追問:你為什麼買這種書?其實,這是我神經過敏,想得太多了,它終於沒有丟失。 它這次回到家來,因為我也有了一番親身經歷,就不太重視它,過去大部都讀過了。回想一下,其中雖也有幾件大案,夠得上「文字之獄」,但大多數卻是小題大作。作文字的人,雖也充軍殺頭,妻子為奴,但那些文字,實在談不上是什麼著作。有的人,原來還是一番好意,想討皇帝喜歡,得到一些名利的。他興興沖沖把文字呈上去以後,不知觸犯了皇帝的哪條神經,龍心沒有大悅,反而大怒。因此就把腦袋掉了,實在是「無意中得之的」。並且,也總是連累很多人,拖很長時間,案牘往返,天下不寧。如果當時這位作者,明達冷靜一些,不財迷心竅,天下原可以平安無事的。 例如雍正初年的汪景祺《西征隨筆》案,當時皇帝看得很重,此書抄獲以後,御筆在書的首頁批註: 悖謬犯亂,至於此極!惜見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種得漏網也。 汪景祺的結局是: 立斬梟示。其妻子發遣黑龍江,給與窮披甲之人為奴。期服之親兄弟親侄,俱著革職,發遣甯古塔。其五服以內之族人,見任及候選候補者,俱著查出,一一革職,令伊本籍地方官約束,不許出境。 《西征隨筆》這本書,故宮博物院先在《掌故叢編》連載,頁碼獨自起訖,以備讀者將來折出自訂成書。還附有許寶蘅寫的一篇前言,不過是告誡後人:「君子其亦知所鑒乎!」後來又出了單行本。我在舊書店得到一本,不知出自誰家,好像長期擲放在廚房裡,煙薰火燎,灰塵藏於書內,我在修整時,為細塵所染,不適者數日,曾書於書皮志戒。 看過以後,是一本很無聊的小書。作者並非文人,只是一個破落子弟,性情狂放,行為卑劣,自己洋洋得意,形之文字,實際上有很多不通的地方。此人被皇帝定為大逆,是說他譏訕聖祖。實際上他只是道聽途說,而且也談不上是什麼嚴重的譏訕。如果當時他只是寫來自己看看,放在書包裡,是不會出什麼亂子的。糟糕的是他把這本書,送給了大將軍年羹堯,是從年的家中查抄出來,其中有大拍年羹堯馬屁的信、文章、詩詞。 皇帝正要定年羹堯的罪,得到了這樣一本書,就成為一個突破口,成了年羹堯「大逆五罪」的一條,叫做「見知不舉」。 送給別人一本書,人家大概也沒有看,促成了大案,死亡兩家,對人對己,都可以說是大不方便吧! 年羹堯原是雍邸舊人,是清世宗的心腹、走狗。在雍正初年,皇帝忙於兄弟間的鬥爭,西南一帶也不平穩,年羹堯的官職,急遽上升,一直到「撫遠大將軍、太保、一等公、川陝總督」。 在這一期間,紅極一時的年羹堯,確如汪景祺所頌揚的:「閣下以翼為明聽之才,當心膂股肱之任,君臣遇合,一德一心。」《掌故叢編》後來改名為《文獻叢編》,在第一輯,刊有《年羹堯奏摺》一束,第一折為奏謝貂皮褂等物,折後附有雍正皇帝朱諭: 實尚未酬爾之心勞曆忠四字也!我君臣分中,不必言此些小。朕不為出色的皇帝,不能酬賞爾之待朕;爾不為超群之大臣,不能答應朕之知遇。惟將互相……勉,在念做千古榜樣人物也。 在這一束奏摺裡,主要是答謝皇帝的「寵頒」。其中有鹿尾、袍褂、茶葉、西洋規矩、東珠、琺瑯雙眼翎、鳥槍、平安丸、天王補心丹、自鳴表等貴重物品,可見君臣之間,不只推心置腹,雍正皇帝對年羹堯的關懷,真是無微不至了。 及至幾個兄弟先後被迫害致死,西南一帶也穩定下來,他對年羹堯的態度,就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 據蕭奭《永憲錄》,最後是:議政大臣等,臚列年羹堯九十二大罪,請誅大逆,以正國法。 這九十二大罪,又分別歸納為:大逆之罪;欺罔之罪;僭越之罪;狂悖之罪;專擅之罪;貪黷之罪;侵蝕之罪;忌刻之罪。實際上有很多罪名,是強拉硬扯,隨便上綱的。此案牽連的人很多,汪景祺並非知名人士,只是因為他這本書,才引起人們注意。 《文獻叢編》還刊載了允禩、允禟案。此案為清世宗剪除政治對手,頗為嚴重。允禩、允禟,均系世宗兄弟。這一輯有牽連人犯穆景遠(西洋人)、奏道然(禮科給事中)、何圖(允禟親信)、張瞎子等人的口供單。 第二輯刊有雍正四年四月上諭:「允禟交與都統楚仲侍衛胡什裡,馳驛從西安一路來京。」五月又命侍衛納蘇圖至保定,傳諭直撫李紱,令將允禟留住保定。李紱接此任務後,先後秦折九件,皆關允禟在保之事。 李紱身為封疆重臣,他接受的是一種非常嚴重,並非常不好掌握,不好處理的任務。如果不明皇帝內心本意,措置失當,或輕或重,均可招來殺身滅門之禍。好在李紱老奸巨滑,又深知雍正用心,沒有大錯,但也可從奏摺中看出,他已經戰戰兢兢,神經緊張到幾乎要失常之態。第一折奏報: 臣隨飛檄密飭由陝至京沿途直隸州縣各官,如遇允禟入境,即差員役密送至保,仍先行報臣等因去後。現在於臣衙門前,預備小房三間,四面加砌牆垣,前門堅固。至允禟至日,立即送入居住,前門加封。另設轉桶,傳進飲食。四面另有小房,派同知二員、守備二員,各帶兵役,輪班密守。再允禟系有大罪之人,一切飲食日用,俱照罪人之例,給與養瞻。 納蘇圖回到雍正那裡,說李紱有「便宜行事」的意思,李紱聲稱: 至於便宜行事,臣並無此語。原謂飲食日用,待以罪人之例,俱出臣等執法,非由上意耳。非敢謂別有揣摩,臣複折內,亦並無此意也。 讀者注意:「便宜行事」四字,關係甚大。所以李紱趕緊聲明。允禟至保定後,李紱對他的四名家人,採取了一些「想當然」的措施,稍為嚴了一些,雍正在他的第四件奏摺後批道: 此必是楚宗(仲?)的瘋主意,李紱你乃大儒封疆重臣,豈可聽彼亂為,不自立主見,此事大錯了。 第五折,李紱奏報允禟暈死後蘇,這已經到了關鍵時刻,雍正皇帝在折上作了很多批註: 今日仍是此旨,便宜行事,則朕假手于大臣,如何使得? 又恐李紱失於右傾,乃批: 正為此恐非過則不及也! 又批: 即此朕意尚未定,爾乃大臣,何必懸揣? 又批: 凡有形跡、有意之舉,萬萬使不得。但嚴待聽其自為,朕自有道理,至囑至囑! 奉到如此明確的諭旨後,李紱自然心領神會。諭旨的妙處在於:不留形跡,嚴待聽其自為。不久,允禟就拉起痢來,不再進小屋,只是在門口躺臥。也不再到轉桶那裡去取飯食,很快就「病故」了。李紱上報,奉朱批: 好好殯殮,移于體統些房舍。 像李紱這樣的大官,所用幕賓,都是高手。密議後所擬奏摺,處處小心試探,自己留有餘地,得到朱批根據後,再採取相應行動。所以如此敏感性的事件,他居然做得稱旨,後來得到好處。據《永憲錄》,那位都統楚仲,過了幾年竟得罪咎。雍正說,叫他去「帶領」允禟,他竟「用三條鏈鎖拿允禟」,並錯傳李紱要「便宜行事」。其實,楚仲何嘗不也是一番用心,想得到皇帝歡心,但他究竟是一個粗人,做事留有痕跡。終於下場不佳。 以上這些出版物,所載雖系零碎檔案材料,但究系確鑿有據的歷史。讀中國歷史,有時是令人心情沉重,很不愉快的。倒不如讀聖賢的經書,雖都是一些空洞的話,有時卻是開人心胸,引導向上的。古人有此經驗,所以勸人讀史讀經,兩相結合。這是很有道理的。 1980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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