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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鬼(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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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毛弟的媽就是我們常常誇獎那類可愛的鄉下伯媽樣子的,會用蕌頭作酸菜,會做豆腐乳,會做江米酒,會捏粑粑——此外還會做許多吃貨,做得又乾淨,又好吃。天生著愛潔淨的好習慣,使人見了不討厭。身子不過高,瘦瘦的。臉是保有為乾淨空氣同不饒人的日光所炙成的健康紅色的。年四十五歲,照規矩,頭上的發就有一些花的白的了。裝束呢,按照湖南西部鄉下小富農的主婦章法,頭上不拘何時都搭一塊花格子布帕。衣裳材料冬天是棉夏天是山葛同苧麻,顏色冬天用藍青,夏天則白的——這衣服,又全是家機織成,雖然粗,卻結實。袖子平時是十九卷到肘以上,那一雙能推磨的強健的手腕,便因了裸露在外同臉是一個顏色。是的,這老娘子生有一對能作工的手,手以外,還有一雙翻山越嶺的大腳,也是可貴的!人雖近中年,卻無城裡人的中年婦人的毛病,不病,不疼,身體縱有小小不適時,吃一點姜湯,內加上點胡椒末,加上點紅糖,乘熱吃下蒙頭睡半天,也就全好了。腰是硬朗的,這從每天必到井坎去擔水可以知道的。說話時,聲音略急促,但這無妨于一個家長的尊嚴。臉龐上,就是我說的那紅紅的瘦瘦的臉龐上,雖不象那類在梨林場上一帶開飯店的內掌櫃那麼永遠有笑渦存在,不過不拘一個大人一個小孩見了這婦人,總都很滿意。凡是天上的神給了中國南部接近苗鄉一帶鄉下婦人的美德,毛弟的媽照例也得了全份。譬如象強健,耐勞,儉省治家,對外複大方,在這個人身上全可以發現。他說話的天才,也並不缺少。我說的「全份」,真是得了全份,是帶有鄉評意味的。 自從毛弟的爹因了某年的時疫,死到田裡後(這婦人還只三十五歲),即便承擔了命運為派定一個寡婦應有的擔子。 好好的埋葬了丈夫,到廟中念了一些經,從眼裡流了一些淚,帶了三年孝,才把堂屋中丈夫的靈座用火焚化了。毛弟的爹死了後,做了一家之主的她,接手過來管理著一切:照料到田地,照料到兒子,照料到欄裡的牛,照料到菜豬和生卵的一群雞。許多事,比起她丈夫在生時節勤快得多了。對於自己幾畝田,這老娘子都不把他放空,督著長工好好的耕種,天旱雨打不在意。期先預備著了款,按時繳納衙門的糧賦。每月終,又照例到保董處去繳納地方團防捐。春夏秋冬各以其時承受一點小憂愁,同時承受一些小歡喜,又隨便在各樣憂喜事上流一些眼淚。一年將告結束時,就請一個苗巫師來到家裡,穿起繡花衣裳,打鑼打鼓還願為全家祝福。——就這樣,到如今,快十年了,一切依然一樣,而自己,也並不曾老許多。 十年來,一切事情是一樣,這是說,毛弟的媽所有的工作,是一個樣子,一點都不變。然而一切物,一切人,已全異——縱不全,變得不同的終究是太多了。毛弟便是變得頂不相同的一個人。當時毛弟做孝子那年,毛弟還只是兩歲,戴紙冠就不知道戴的為哪一個人。到如今,加上是十年,已成半大孩子了。毛弟家癲子,當時亦只不過十二歲,並不癡,伶精的如同此時毛弟一模樣,終日快快活活的放牛,耕田插秧曬穀子時候還能幫點忙,割穗時候能給長工送午飯。會用細蔑織雞罩;雞罩織就又可拿了去到溪裡捉鯽魚。會制簟席,會削木陀螺,會唱歌,有時還會對娘發一點脾氣,給娘一些不愉快(這最後一項本領,直到毛弟長大懂得同娘作鬧以後才變好,但是同時也就變癡變呆了)。其他呢,毛弟家中欄內耕牛共換了三次,豬圈內,養了八次小菜豬,雞下的蛋是簡直無從計算數目,屋前屋後的樹也都變大到一抱以外。倘若是毛弟的爹,是出遠門一共出十年,如今歸來看看家,一樣都會不認識,只除了毛弟的娘,其他當真都會茫然! 至於癲子怎樣忽然就癲了呢? 這事就很難說了。這是一樁大疑案,全大坳人不能知,伍娘也不知。伍娘就是毛弟媽在大坳村子裡得來的尊稱,全都這樣喊她,老的是,少的是,伍娘正象全村子人的姑母呀。癲子癲,據巫師說,他是非常清楚的(且有法術可禳解)。為了得罪了霄神,當神撒過尿,罵過神的娘,神一發氣人就癲了。 但霄神在大坳地方,即以巫師平時的傳說,也只能生人死人給人以禍福,使人癲,又象似乎非神本領辦得到。且如巫師言,禳是禳解了,還是癲(以每年毛弟家中谷、米收成人畜安寧為證據,神有靈,又象早已同毛弟家議了和),這顯然知道癲子之所以癲,另有原因了。 在伍娘私自揣度下,則以為這只是命運,如同毛弟的爹必定死在田裡一個樣,原為命運註定的。使天要發氣,把一個正派人家兒女作弄得成了癲子,過錯不是毛弟的哥哥,也不是父親,也不是祖先,全是命運。誠然的,命運這東西,有時作弄一個人,更殘酷無情的把戲也會玩得出。平空使你家中無風興浪出一些怪事,這是可能的,常有的。一個忠厚老實人,一個純粹鄉下做田漢子,忽然碰官事,為官派人抓去,強說是與山上強盜有來往,要罰錢,要殺頭,這比霄神來得還威風,還無端,大坳人卻認這是命運。命運不太壞,出了錢,救了人,算罷了。否則更壞也只是命運,沒辦法。命裡是癲子,神也難保佑,因此伍娘在積極方面,也不再設法,癲子要癲就任他去了。幸好癲子是文癲,他平白無故又不打過人。鄉下人不比城裡人聰明,也不會想方設法來作弄癲子取樂,所以也見不出癲子是怎樣不幸。 關於癲子性格,我想也有來說幾句的必要。普通癲子是有文武之分的,如象做官一個樣,也有文有武。殺人放火高聲喝罵狂歌痛哭不顧一切者,這屬武癲,很可怕。至於文癲呢,老老實實一個人寂寞活下來,與一切隔絕,似乎感情開了門,自己有自己一塊天地在,少同人說話。別人不欺淩他他是很少理別人,既不使人畏,也不攪擾過雞犬。他又依然能夠做他自己的事情,砍柴割草不偷懶,看牛時節也不會故意放牛吃別人的青麥苗。他的手,並不因癲把推磨本事就忘去;他的腳,舂碓時力氣也不弱於人。他比平常人要任性一點,要天真一點,(那是癲子的壞處?)他因了癲有一些乖癖,平空多了些無端而來的哀樂,笑不以時候,哭也很隨便。 他凡事很大膽,不怕鬼,不怕猛獸。愛也愛得很奇怪,他愛花,愛月,愛唱歌,愛孤獨向天。大約一個人,有了上面的幾項行為,就為世人目為癲子也是常有的事罷。實在說,一個人,就這樣癲了,於社會既無損,於家中,也就不見多少害處的。如果世界上,全是一些這類人存在,也許地方還更清靜點,是不一定的。有些癲,雖然屬文,不打人,不使人害怕,但終免不了使人討嫌,「十個癲子九個癡」,這話很可靠。我們見到的癲子,頭髮照例是終年不剃,身上襤褸得不堪,虱婆一把一把抓,真叫人作嘔。毛弟家癲子可異這兩樣。他是因了癲,反而一切更其講究起來了。衣衫我們若不說它是不合,便應當說它是漂亮。他懂得愛美。布衣葛衣洗得一嶄新。頭髮剃得光光同和尚一樣。身邊前襟上,掛了一個銅夾子(這是本鄉團總保董以及做牛場經紀人的才有的裝飾)。夾的用處是無事時對著一面小鏡拔鬍鬚。癲子口袋中,就有那麼一面圓的小的背面有彩畫的玻璃鏡!癲子不吃煙,又沒同人賭過錢,本來這在大坳人看來,也是以為除了不是癲子以外不應有的事。 這癲子,在先前,還不為毛弟的媽注意時,呆性發了失了一天蹤。第二天歸來,娘問他:「昨天到什麼地方去了?」 他卻說,「聽人說棉寨桃花開得好,看了來!」 棉寨去大坳,是二十五裡,來去要一天,為了看桃花,去看了,還宿了一晚才轉來!先是不能相信。到後另一次,又去兩整天,回頭說是趕過尖岩的場了,因為那場上賣牛的人多,有許多牛很好看,故去了兩天。大坳去尖岩,來去七十裡,更遠了。然而為了看牛就走那麼遠的路,呆氣真夠!娘不信,雖然看到癲子腳上的泥也還不肯信。到後來問到向尖岩趕場做生意的人,說是當真見到過癲子,娘才真信家中有了癲子了。從此以後因了走上二十裡路去看別的鄉村為土地生日唱的木人戲,竟一天兩天的不歸,成常事。娘明白他脾氣後,禁是不能禁,只好和和氣氣同他說,若要出門想到什麼地方去玩時,總帶一點錢,有了錢,可買各樣的東西,想吃什麼有什麼,只要不受窘,就隨他意到各處去也不用擔心了。 大坳村子附近小村落,一共數去是在兩百煙火以上的。管理地方一切的,天王菩薩居第一,霄神居第二,保董鄉約以及土地菩薩居第三,場上經記居第四:只是這些神同人,對於癲子可還沒能行使其權威。癲子當到高的胖的保董面前時,亦同面對一株有刺的桐樹一樣,樹那麼高,或者一頭牛,牛是那麼大,只睜眼來欣賞,無惡意的笑,看夠後就走開了。癲子上廟裡去玩,奇怪大家拿了紙錢來當真的燒,又不是字紙。 還有煮熟了的雞,灑了鹽,熱熱的,正好吃,人不吃,倒擺到這土偶前面讓它冷,這又使癲子好笑。大坳的神大約也是因了在鄉下長大,很樸實,沒有城中的神那樣的小氣,因此才不見怪於癲子。不然,為了保持它尊嚴,也早應當顯一點威靈於這癲子身上了。 大坳村子的小孩子呢,人人歡喜這癲子,因為從癲子處可以得到一些快樂的緣故。癲子平常本不大同人說話,同小孩在一塊,馬上他就有說有笑了。遇到村裡唱戲時,癲子不厭其煩來為面前一些孩子解釋戲中的故事。小孩子跟隨癲子的,還可以學到許多俏皮的山歌,以及一些好手藝。癲子在村中,因此還有一個好名字,這名字為同村子大叔嬸嬸輩當到癲子來叫喊,就算大坳人的嘲謔了,名字乃是「代狗王」。 代狗王,就是小孩子的王,這有什麼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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