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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第四章

  一

  過了十天。天氣變了。日裡大風從北面吹來,使著有力的呆氣,盡吹到晚還不止。

  大廣坪中正如有無數有腳東西在上面跑過,枯草皆在風中發抖。傍晚時大廣坪除了間或見到一二小館子送飯人低了頭走過以外,一個人也沒有了。到了黑夜,傍學校各人行道電燈皆很淒涼的放散黃色的暗淡光輝,風在廣坪,在屋角,各處散步,在各處有窗門處皆如用力的推過,一二從廊下走過或從廣坪一端走過的人,皆縮頸躬背,惟恐被風揪去的樣子畏縮走去。

  男子A因為心上燃燒到煩惱的火,煎迫得利害,想起了女孩玖的被蓋太薄,恐晚上天氣寒冷失眠,便把自己所用的羊毛線毯送到女生宿舍去。到了那個地方卻見到朱,朱正在同女孩玖談話,見了A來很不自然的笑著,這還是十天前那是微笑從A身邊走過的最初一次。因為本來只要稍稍有意見面,只要一到玖這裡就決定可以見到A了,但朱是為了一種很心亂的糾紛反而有意常常避開了A的。她知道A常常在玖處,所以玖處也不敢來了。她知道玉、五兩人是有一種關係同玖比自己與玖還要好的,因為怕玖同玉、五提及,所以與玖上課也不講話了。她因為今晚上風大,以為決不會遇到A,才來到玖處談話。

  無意中仍然在一處了,女子朱沒有話說就想走。

  男子A說,「我妨礙你們了,很對不起。我是要做事去了,我還是先走,你們可以多談談話。」

  女孩玖也說,「不要走,你應當再玩玩,回頭我送你回去。」

  女子朱不得不坐下了,男子A雖說要走,卻一時也不能走。女孩玖問他關於新婦女問題假使寫戲劇應當如何表現,想請他代為解釋,並把一個解決方法見告。這件事正是男子A來此以前朱同玖討論的問題,男子A想了一會,搖搖頭笑。

  「怎麼樣?告我們一點。把你意見告給我們。我們正議論到,不懂方法,應當如何描寫,如何把全域延展成為一個完善的劇本。」

  男子A說,「密司朱意見以為怎麼樣?」

  「我是沒有意見的。我以為,」她說的好象是本身,「悲劇不一定是寫人類流血的事,這個不知道是不是,請A先生指示。我以為男子在工作上當頑固,女子在意識上也不妨頑固。

  若是有一顆頑固的心,又在事業欲望上處處碰壁,她當能在新的道德觀念內做一個新人,然而自己又處處看出勉強,這心的衝突,是悲劇。」

  女孩玖說,「這話我一點不懂。」

  「你小孩子要懂這個做什麼?」男子A說著,又換語氣同朱說,「你說得對極了。

  悲劇不是死亡,不是流血,有時並且流淚也不是悲劇。悲劇應當微笑,處處皆是無可奈何的微笑。」

  女孩玖同女子朱皆當真在微笑了,但女孩玖仍然不很懂這些事,她於是讀起劇本上的話來。這時因為聽到這一邊有人說話,五同玉藉故過到這房裡來了。玉問女孩玖是討論到什麼,那樣熱鬧。

  大家仿佛毫無拘束的談到新婦女的話,在男子A議論中三個女人皆在心上各有所會,很小心的避開這言語鋒刃,用一個微笑或另外一個動作遮掩到自己的感情。到後與女孩玖同房的那女生也從別的寢室回來了。這是一個相貌極其平常的女人,沉默嫺靜,坐前自己床邊聽這些人談話,說到自己仿佛能理會得到的話時,也在那缺少心機的臉上漾著微笑的痕跡。

  男子A忽然想起自己到這裡無聊了。他要走。他用「要做事去」一個不可靠的理由離開了女孩玖寢室,走下樓到了大廣坪,穿廣坪走去。風極大,路旁電燈幽暗如磷火。

  男子A因為想從近處走過這黑暗無人的廣坪,所以從草上走過。

  坪中五步外皆不見人,走到前面,卻分明有人從前面竄過去,受了驚駭樣子,且飛奔的向校外走去了。前面是球門的木柱所在,隱隱約約看得出有白粉筆寫的字句。男子A心裡清楚了,覺得一個年青人能看清楚了自己方向,只要是自己所選定,不拘寫標語,散傳單,喊叫,總是屬￿可佩服一流的青年。因為覺得這年青人也有認識的必要,所以就裝作神氣泰然的走到學校門邊傳達處,作為看有無信件的神氣等候著,看看這敢在十點鐘以前寫標語的,究竟是怎麼一個人物。很等了一會,果然有一個人從校外揚揚長長的來了。

  若果男子A還能記得到同五在一塊從車站回到那一次,到長廊下時曾有兩個二年級英文系的學生迎面走過,還在心中暗暗佩服這年青人品貌過的事,那就會記得到這是其中一個青年了。但男子A只認識得到這是一個英文系學生,且曾看見過他用英文與一個同學說話,如今見到還敢寫標語,就認為這一定是一個有思想的人物了,他就預備以後同這個人認識。那男子卻沒有料到男子A是想同他認識,且料不到有人疑心他是剛才用粉筆寫過什麼的腳色,堂堂的回到宿舍去了。

  二

  女子朱一人從黃字寢室回到自己寢室時,也得橫逾廣坪的。因為是大風,孩子脾氣的玖,一定要送她到大坪中心,兩人才分手各回寢室。這任性的提議自然不為朱所答應。

  到後是從五處借來一電筒,披上玖的一件大衣,一個人從大坪裡走去了。照規矩一個女人膽小便不會嫌路遠,應當遵平常徑賽的跑道走去,因為傍跑道有一些燈。但同樣是因為風大的原故,且手上有電筒,無所畏懼,所以到後也如男子A所取的途經橫穿大坪。

  球門木柱上的粉筆書無意中也見到了,用電筒一照,歪歪斜斜一行字,這樣寫著:教授A同本系五姑娘是情人,(皆)打倒。

  大約皆字應當為「該」字,聰明的大學生錯了。看到這樣標語的朱,人癡了。這類標語正像是為她一人而寫的一樣,她稍稍遲疑了一會,匆匆的走了。但走了幾步又返了身,把所有木柱上的字擦去,才廢然回到宿舍。心中一面想起這些男子或就是在另一時寫過許多信給自己的無聊男子,一面又不忘記到那話語,且想起過去五玉稱女孩玖為小羊,又如何對小羊要好的情形來了,心中十分難過。寫過這標語的大學生,正神氣清爽的在宿舍中得意,以為第二天大家見到時如何口呼同志,料不到這文字除朱看來有另一意義似乎用血寫在心上外,這粉筆字當時就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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