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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遺老


  遺老們!我替你們想,你們可走的路計有四條:

  (1)大徹大悟,知道自己應該堂堂地做一個"人",而做皇帝的"奴才"是很不夠人格的;知道應該服務於社會,彼此互助,效忠於一家一姓是很丟臉的;於是幡然改變,不再長垂豚尾,不再向所謂什麼皇帝也者屈膝叩頭,趁此未死之殘年,勉力為民國服務,以圖晚蓋;並且勸你們那個所謂什麼皇帝也者也敝屣帝號,高升為一品大百姓。這是最合理的一條路,因為這條確是向前跑的路。可是這條路雖最合理,我並不奉勸也不希望你們走。一層是你們總不肯走的,勸也是白勸,希望也是白希望。還有一層是即使你們竟違心而走此路,但你們的道德實在太卑污了,你們的腦筋實在太汙腐了。"民國肇建,十有三載,變亂相仍,靡有寧日"(這是闊人們的通電起首照例有的句子)的緣故,就是因為服務諸公之道德卑污與腦筋朽腐,他們並非真正的革命黨,他們與你們本是"一丘之貉"。他們滿坑滿谷,已經很夠討厭的了,我實在不希望你們再去加入,弄得將來更難肅清。

  (2)簡直明目張膽地做復辟的運動。你們既不承認民國,當然非回復清朝不可;既反對共和,當然非有皇帝不可。既要清朝和皇帝,那就應該明目張膽地運動你們的"上頭"(這是半個月以前某遺老在清室善後委員會中對於溥儀的稱呼)再坐龍庭,像民國六年七月一日張勳、康有為那樣做法,這是"開倒車"的行徑,當然是極不合理的;但就你們論你們,這也還不失為一條可走的路。可是這一條路,我知道你們也是不肯走的,因為走這條路,又危險,又吃力。走不通時總不免危險(雖然有東交民巷等處可躲);即幸而走通,吃力卻是意中事。我不敢謬獎你們,照你們平日的道德看來,似乎有些經不起危險,耐不起吃力的,所以我不相信你們肯走這條路。還有就我一方面而論,我的確也不願意你們走這條路;因為我是民國的國民,我自然希望民國國體鞏固,不希望有人來搗亂,再鬧復辟的把戲。所以這一條路我也不奉勸你們走。

  (3)既要做滿清的忠臣,則當貴"上頭""遜國"以後,便應該殉難,以全臣節;否則也應當拖辮入山,採食薇蕨(其實就是這樣,也還是踐民國之土,食民國之毛),做一個草間偷活的孤臣。這也不失為一條你們可走的路。但我也不奉勸你們走。我不相信你們能夠有謝枋得、文天祥、王夫之、李禺頁等人那樣堅勁的節操。況且勸人尋死,實在有背於人道主義。民國的國民是應該重人道的,所以我決不來勸你們尋死。

  (4)什麼正經事也不做,只是捧捧戲子,逛逛窯子,上上館子,做做詩鐘,打打燈謎,如此昏天黑地以終餘年。這一條路你們大概都願意走,我也希望你們走。因為照你們平日的道德看來,走這一條路真是恰配恰配;而這樣的行徑,或者於民國還沒有什麼大妨害。(其實也是有妨害的,因為可以由此而產生許多道德卑污的"遺少"。不過少年人而願以你們為模範,步趨唯謹,願做"遺少",則其人實是自甘淪棄,亦不足惜耳。)

  除這四條以外,別無你們可走之路。但你們卻常常要走另外兩條路。那兩條都是損人不利己的路(上述第二條路也是損人的,但又是利己的;我對於你們,不敢用道德的話來苟求,所以對於于你們有利的,我還說是可走的一條路):

  (甲)並不做復辟的運動,而卻要保住貴"上頭"的帝號,向民國的行政官搖辮乞憐,說什麼"上頭"贊成天下為公之共和政體嘍;什麼"上頭"絕無復辟之心嘍;什麼前次復辟乃出於張、康之脅迫,絕非"上頭"所願嘍。你們這樣的行動和言論真是荒謬得很!既說不復辟,為什麼還要保住貴"上頭"的帝號!?既不肯拋棄帝號,為什麼不做復辟的運動!?貴"上頭"既不想復辟,且贊成共和,為什麼還要竊帝號以自娛!?你們要知道!保住帝號,便應該復辟;贊成共和,便應該廢除帝號。空空地保住帝號,實際上還是共和政體,在你們並無絲毫利益;明明是共和民國,竟有人公然自稱皇帝,在我們實在是非常地受累,非常地丟臉。所以說這是損人不利己的。

  (乙)復辟不復辟,民國不民國,不大提起,或者竟絕口不談,而常常要大發其臭肉麻之牢騷曰"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甚而至於還要拿了三綱五倫忠孝節義之說來束縛壓迫我民國的國民。這種"像殺有《ㄚ事"的自命為"道德的保鑣者"的神氣,真要令人三日作惡,真要令人氣破肚皮。什麼三綱五倫忠孝節義,都是二千年以前宗法社會之舊道德,與民國國體絕對抵觸,萬萬沒有提倡它的理由。即就公等自身而論,公等立身行己,果與此等灰堆中之舊道德的教條符合否耶!?請公等於夜氣未盡桔亡之時仔細想想!即使公等是能實踐此等舊道德者,但因此而遂欲以舊道德繩民國的國民,則真是荒謬絕倫!!!我明明白白地告訴你們:在共和國體之下而說什麼"君為臣綱",什麼"君臣之倫",什麼"忠君"的話,的的確確是鼓吹造反!!!至於父子夫婦等等,僅僅是名稱的不同,而人權則彼此完全一樣,在共和國體之下而說什麼"父為子綱",什麼"夫者妻之天"的話,也是等於造反!!!你們用專制時代的舊道德來束縛壓迫共和時代的國民,你們未見得因此而得到什麼好處,而我民國被你們這一大搗亂,豈獨國體動搖,簡直成了"率獸食人,人將相食"的世界。直是受累無窮。所以說這又是損人不利己的。

  你們走這樣損人不利己的路,我們被損的人們理應向你們嚴重抗議,積極反對。

  遺老們!共和的意義,平等的真理,你們的腦子中向無此物,現在也沒法把它裝進去,只好不談了。我現在且向你們談談歷史。什麼《御批通鑒輯覽》和《東華錄》等書,你們大概總是敬謹誦讀過的。我要請你們回過臉去看看你們的"本朝列祖列宗"的"武功文治":福臨和玄燁對於明安宗(由崧)、紹宗(聿鍵)、昭宗(由榔)是怎樣處置的!?奕訁寧和載淳對於太平天國又是怎樣處置的!?"揚州十日,嘉定三屠"是怎樣的景象?!剃髮令下之後,是否有許多人連腦袋也被剃去?!(那時束髮的漢族遺民能夠像你們現在這樣很安逸地長垂豚尾十三年嗎?!)玄燁、胤衤真、弘歷時代所謂文字獄,所謂銷毀禁書,是怎麼一回事?!(那時著書的人能夠像你們現在這樣很自由地寫"夏曆"壬子年至甲子年或竟寫宣統四年至十六年嗎?!)再回過頭來看:民國元年二月我民國勸貴"上頭"溥儀退位時是怎樣待他的?!六年七月溥儀複行竊位後我民國是怎樣待他的?!今回十三年十一月我民國勸溥儀廢帝號出宮禁時又是怎樣待他的?!我民國以寬大為懷,不念舊惡,將奴爾哈赤以來三百餘年殘殺漢人之滔天罪惡一筆勾銷,不效法夏啟(你們所稱為三代聖王的),"予則孥戮汝"的行為,不主張孔丘作《春秋》所讚美的齊襄公複九世之仇的辦法,僅僅取消溥儀的政權和帝號,既沒有絲毫難為他,也不曾"夷其社稷,遷其宗廟",且還送錢給他用。民國對於滿清,豈但是"仁至義盡",簡直是"以德報怨"。"以德報怨",本嫌過當,但既已做了,也就算了。不意施者如此其厚,而受者方面竟還要口出怨言。風聞自溥儀廢號出宮以後,你們向外國人,向民國的臨時執政者捏造無根之謠言,什麼溥儀的生命有危險嘍;什麼故宮的古物難保存嘍。胡言亂語,層出不窮。我老實對你們說吧:你們看得溥儀如此其值錢,以為有人要謀害他;在我們看來,博儀不過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大孩子,只因他以前太胡鬧了,所以此番禁止他胡鬧,把他送回家去,使他以後可以好好地讀書求學罷了。他是什麼大人物!也值得被人謀害!笑話笑話!至於故宮的古物,這是民國國家公有的東西,民國自有相當的機關來保管它,整理它,研究它。你們不是民國的國民,敝國古物的保存,無須你們"越俎代謀"!講到遺失的話,倒是的確有的,不過這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五日溥儀出宮以前的事,我們現在為厚道起見,打算不追究了。(五日以後,聽說溥儀的鋪蓋運出神武門時經軍警檢查,發現《快雪時晴帖》一本,委員會也不過將它扣留,暫時保存在錢櫃之中而已,不復窮加追究,以顧全貴"上頭"的體面。)

  遺老們!中國歷史上亡國之君,從桀到洪秀全,他們是怎樣下場的?外國由帝國改民國,如法之路易十六,俄之尼古拉斯二世,他們又是怎樣下場的?溥儀這樣舒舒服服地升為一品大百姓,你們還不滿意。難道一定要讓他再造反一次,再竊位一次,弄到大家對他切齒痛恨,給他一個不幸的下場,你們才滿意嗎?!這是你們竭忠事上的嘉謀嘉猷嗎?!

  民國十三,十二,二。

  (本篇發表於1924年12月8日《語絲》第4期,署名錢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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