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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維埃是什麼?紅軍是什麼?


  問 蘇維埃是什麼?

  答 蘇維埃是工農兵代表會議,就是真正勞動民眾自己的政府。

  工農兵代表會議,根本上就和國民會議不同。國民會議是國民黨召集的,是國民政府包辦的。「國民」是什麼?「國民」就是除出工人、農民、兵士、貧民之外,一些中國地主、資本家、紳士、高利貸者。這些人選舉代表舉行會議,就叫國民會議。事實上,國民會議裡面沒有真正工人、農民、兵士、貧民的代表。表面上,國民黨說工人等等也要選舉代表到國民會議去,這是因為國民黨現在已經不敢說工人、農民不准干預國家大事了,——兩年以前國民黨還是說「訓政時期」不要國民會議,不要約法等等的,現在他們不敢了,因為中國大多數的工人,許多農民、兵士等,都覺悟了,都要蘇維埃,都要干預國家大事了。因此,國民黨要想欺騙工農民眾,就說現在要國民會議,要約法了。國民黨並且說,工農民眾可以選舉代表到國民會議去。可是,國民黨只准民眾經過所謂合法團體選舉代表。什麼叫合法團體?就是黃色工會等等。你們想,黃色工會是資本家的走狗,是公安局巡捕房的走狗,經過他們選舉代表,哪裡會真正選出工人代表?!農民也是一樣!至於兵士,國民黨根本就沒有給他們選舉權。

  工農兵代表會議就根本不同。工農兵代表會議,是工人、農民、兵士、貧民直接選舉代表,來舉行的會議,這個會議,就來管理國家大事,決定國家的政策、法律、命令;決定之後就去實行。所以工農兵代表會議,是勞動民眾自己的政府。

  問 工農兵代表會議政府的制度之下誰是有選舉權的,誰是沒有選舉權的?

  答 凡是勞動者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凡是剝削別人的人,都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工農兵代表會議之下,工人、手工工人、農民、兵士、貧民,——專靠自己勞動的手工業主和小販,暫時失業的窮人,專靠自己勞動的醫生、畫師、教員等等,都一律平等的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勞動婦女、女工、農婦以及勞動者的老婆,都有選舉權被選舉權;上面所說那些有選舉權的人的老婆,也是一樣。勞動青年、勞動者的子弟,只要滿了十八歲,亦都一律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凡是住在中國的勞動者,不論是中國人、外國人,是漢人、高麗人[1]、蒙古人,都一樣。地主豪紳、資本家、店東和富農——雇用長期的雇工而剝削他們的勞動以謀利的人,專靠銀行錢莊存款生利的人,都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問 工農兵代表會議政府之下,誰是有政治自由的,誰是沒有政治自由的?

  答 勞動者,不剝削別人的人,都有政治自由;剝削別人勞動的人,就都沒有政治自由。

  勞動者可以自由集會,結團體,組織工會等等,組織革命的文學團體、學術藝術團體等等,可以自由出版書報,自由言論、演講等等。

  地主資本家等,就沒有這些自由。他們不准組織商會、錢業公會、銀行公會、農業會等;他們不准出版書報。這樣,工農兵代表會議,才是真正的民權主義,真正勞動民眾的民權主義制度,因為地主資本家沒有了選舉權和自由權,然後中國極大多數的三萬萬九千幾百萬人的選舉權和自由權,才有保障。所以工農兵代表會議,同時也是革命的獨裁制度,就是說,只有革命的工人階級和勞動群眾,獨自來制裁國家大事,而不准地主資本家等干預政治,並且嚴厲禁止和鎮壓他們的反革命活動。

  問 工農兵代表會議政府要怎麼樣組織呢?

  答 各地方的工、農、兵士、貧民的群眾,各自選舉代表,組織當地的工農兵代表會議。這就是當地的地方政府。各地方的工農兵代表會議,再各自舉出代表來開全中國的工農兵代表會議的代表大會,這就是全中國的蘇維埃中央政府。

  問 各地方的鄉村工農兵代表會議怎樣組織的呢?

  答 現在中國有好幾省,比如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已經有鄉村的工農兵代表會議,有些地方並且有了縣工農兵代表會議。但是,他們的組織還是很不完備。

  怎樣才是完備的組織呢?

  首先應當是真正選舉出來的工農兵代表會議,才是完備的。比方有一個某某鄉,這個鄉里面有十個村莊,每個村莊裡的農民和手工工人,要先開一個全村人民大會。自然,首先要把這村裡的富農、高利貸者等等除開。把他們的名單貼在村莊上,說明不准他們到會,叫大家不要選舉他們,因為他們是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然後村民大會就可以選舉了。怎樣選舉呢?這村的共產黨支部、共產青年團支部、貧農團,會按照應該選出的人數正式提出候選名單出來,請大家發表意見。這種名單也可以貼出來。大家可以發表意見,比如說某某人不配當選,某人某人還應當增加上去。這樣,等到大會開會的時候,大家就可以投票或者舉手,由多數來決定。選舉出什麼來呢?第一,是要選出這一村的政府機關;村小的只要選一個書記,村大的可以選三個人的常務委員會。第二,是要選出一個代表團,去出席這個某某鄉的工農兵代表會議。每一村代表團人數的多少,要看這一鄉的工農兵代表會議的代表總數,再按照各村人口的多少來決定。這樣,這十個村莊的代表團都選出來之後,這些代表舉行會議,就是這某某鄉的工農兵代表會議開會了。這個鄉工農兵代表會議,照樣要選出這一鄉的政府機關,就是這一鄉的工農兵代表會議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又選出自己的常務委員會來,做經常的辦事機關;此外,再選出這一鄉的代表團,去出席區的或者縣的工農兵會議的代表大會。縣的工農兵會議代表大會裡面,就要有駐在這縣的紅軍,按照一營一營選出來的代表參加。如果這個縣裡面有小小的工廠,那麼,工人是要按照每個工廠選出代表來參加的。這樣,往上推上去,一直到省的工農兵會議(蘇維埃)代表大會。

  問 城市的工農兵代表會議怎麼樣組織呢?

  答 城市的工農兵代表會議也是這樣選舉出來的。第一,就是工人的選舉。工人的選舉要按照工廠,每個工廠的工人開全體大會,選出代表來;代表的人數,按照幾千人或者一萬人選出一個。第二,城市的手工工人和其他貧民,可以按照區域和職業,選出代表。第三,城市四郊的農民,按照村莊選出代表。第四,駐在這城裡的紅軍,按照營盤選出代表。這些代表選出之後集合在一起開會,就是這一城市的工農兵代表會議開會了。城市工農兵代表會議,再選出這一城市的代表團,去出席全中國的工農兵會議(蘇維埃)代表大會。此外,自然還要選出城市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又選出自己的常務委員會,做經常辦事機關,這就是蘇維埃的市政府了。

  問 工農兵會議的中央政府怎麼樣組織的?

  答 各省的省工農兵會議(蘇維埃)代表大會,各大城市(上海、天津、漢口、廣州等)的市工農兵代表會議(蘇維埃),各省選出代表團,這些代表集合在一起,就是中國工農兵會議(蘇維埃)全國代表大會開會,這工農兵會議(蘇維埃)的全國代表大會,就是中國蘇維埃中央政府的最高機關。中國工農兵會議全國代表大會,選出中國蘇維埃共和國的中央政府執行委員會,中央政府執行委員會一方面選出自己的主席團,別方面委任政府的各部部長——亦叫做平民常務委員,例如外交部長,就是外交平民常務委員,內務部長,就是內務平民常務委員,軍事部長,就是軍事平民常務委員等等,這些平民常務委員組成平民常務會議,就是中國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的經常辦事機關,比仿是資產階級國家的國務院,平民常務會議的平民常務委員長,仿佛就是以前的國務總理。平民常務會議遵照著中國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執行委員會或其主席團議決的法律、命令,執行政務。

  問 工農兵會議的各級代表和執行委員,中央政府執行委員和中央平民常務委員(部長),有什麼特權沒有呢?

  答 他們一點特權也沒有的。他們是工人、農民等等勞動群眾推選出來擔負國家大事的,擔負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事務的。他們辦事,都應當遵照群眾大多數的意見。

  勞動民眾卻有幾種權利,可以實際上監督這些政府職員,第一種叫做撤換代表權。這就是說:如果工農兵會議或者工農兵會議代表大會的某一個代表不好——他的行動不稱職,那麼,選舉他出來的某工廠的工人,或者某村莊的農民,就可以開會議決撤消他的代表資格,另外選出一個代表去替換他。第二種叫做要求報告權。這就是說,代表和委員應當定期的對著選舉人做報告,說明政府辦事的成績,政府政策上的方針等等。第三種叫做參加行政權。就是說,各級工農兵會議(蘇維埃)政府辦事的時候,要在常務委員會或其各部之下設立臨時性質的各種小委員會。這種小委員會裡面要多多吸引男女勞動民眾參加辦事,使他們練習管理國家政務的才能。此外,我們應當知道:只有中央政府執行委員會的主席團委員和中央平民常務委員,地方政府執行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方才留在政府裡經常辦事,拿一定的薪水(工資),和普通工廠裡面熟練工人的工資相差不多的。至於出席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那麼,那一次代表大會開完會之後,他們仍舊和其他的工農一樣,沒有什麼特別權利了。各級執行委員,沒有擔任經常辦事的職務的,也回去仍舊做他們的工人或者農民,不過他們卻要特別擔負一種任務,就是受政府的委託去辦理臨時性質的種種事件,參加各種小委員會等;而且他這一級的執行委員會開全體會議的時候,他一定要來到會。

  問 工農兵會議的政府規定些什麼樣的法令呢?

  答 工農兵會議開會的時候,各代表以及一般工農群眾,都可以提議各種保護工農利益的法令,由大多數代表去議決執行。最重要的,當然要首先決定國家根本法,就是憲法,規定明白蘇維埃國家政府的組織方法、選舉方法等等。首先要決定勞動法和土地法。

  問 勞動法是什麼樣的法律?

  答 勞動法是保護一切種種工人,例如工廠工人、手工工人、農村工人(雇農)等利益的法律。

  首先是規定八小時工作制,規定每年應當放幾天假,每年每一個工人可以休息多少時候,同時工資照給。規定增加工資,每半個月一定要發工資一次,不准拖欠。規定工廠、礦坑等等一定要有什麼樣的衛生設備。規定國家和廠主一定要怎樣儲蓄經費,替工人、職員保險,——工人、職員生病失業的時候就經過這一筆經費裡面支出補助費給他們,等等(請參看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機關報《紅旗週報》第一期——一九三一年三月九日公佈的《勞動法草案》[2])。

  這種勞動法決定之後,就要中國境內的一切廠主資本家服從。如果有一個廠主,不論他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違背了這勞動法的某一條,比仿說,他叫工人做八小時半的工作,那麼,工農兵會議的政府,立刻要把這個資本家逮捕起來,給他吃官司,叫他受一種刑罰,還要他遵照勞動法去實行;如果他還不實行,那麼,再罰他……一直到沒收他的工廠。

  問 土地法是什麼樣的法律?

  答 土地法是保護農民的法律。土地法規定沒收一切地主的土地,沒收軍閥、豪紳、反革命者等等一切大私有主的土地。規定經過蘇維埃——就是工農兵會議,由中農、貧農群眾自己去實行分配土地。雇農、苦力、勞動農民都不分男女,同樣有分得土地權。中國富農的特性是兼半地主高利貸者,他們的土地亦須同樣沒收和分配。富農自己如果用勞動力去耕種,那麼,仍舊再分配土地給他。至於舊時的地主豪紳等等以及反革命者,就沒有權利分得土地。土地法還規定沒收地主、軍閥等的一切動產、不動產,就是房屋、牲畜、農具等等,拿來給貧農、中農群眾使用。土地法規定取消一切田租契約,高利貸的債務(參看《土地法草案》[3])。

  問 工農兵會議政府還要規定什麼樣的法令?

  答 還要規定經濟政策的種種命令。譬如說,規定普通的商業自由,規定合作社的組織方法,規定商人怠工、經濟封鎖或者軍事上必須的時候,工農兵會議政府可以發出臨時的緊急命令,限制提高物價等等。規定收稅的辦法——工人以及紅軍兵士、最窮的貧民完全免稅,對於中農定出統一的累進稅則,對於富農規定特別多的稅率,對於商人徵收統一的收入累進稅等等。規定減輕房租的辦法,設法供給工人和貧農,使他們能夠住到更好的房屋。規定統一的貨幣制度,統一的度量衡制度。

  此外,工農兵會議政府,還要規定文化政策,就是實行普及教育,成年人的補習教育,使大家都識得字,都懂得政治;使工人、農民都能夠進大學,研究高深的學問。提倡並且實行職業教育,提倡科學智識和職業教育。提倡革命的文學藝術、電影、戲劇等等。

  工農兵會議政府一定還要改良司法制度。每縣每省直到全國的審判廳,都由工農兵會議代表大會選出審判委員來組織。蘇維埃的平民審判廳,審判工人、農民等勞動民眾自己之間的爭議案件,比如幾塊錢的小債務,兩個人相打,殺了人,傷了人,強搶了東西等等的案件。同時,也可以設立特別的革命審判廳,處理反革命罪犯。蘇維埃的審判廳真正的廢除打屁股等等一切野蠻的肉刑制度。對於反革命罪犯,只是嚴格的監禁,不得已的時候方才槍斃他們。對於普通罪犯,總要去教化他們。並且要改良監獄。

  問 工農兵會議對於婦女的政策是怎樣的?

  答 完全廢除舊禮教,實行解放婦女。規定新的婚姻法和家庭法。男女雙方同意,只要到當地工農兵會議政府裡去登記一下,就是正式結婚。不登記的男女生了小孩,仍舊不算是私生子的。蘇維埃制度之下沒有所謂私生子的。男女兩方面有一方面堅決表示要離婚,就可以到政府裡去登記,實行離婚。但是,如果有一方面沒有工作不能維持生活,別一方面的丈夫或者老婆,就應當維持另一方面一年的生活。對於強姦婦女,規定嚴厲的處罰。企圖對於所生子女不負責任的丈夫,由平民審判廳強迫他負擔。總之,對於婦女的利益,工農兵會議的政府,是要特別保護的。

  工農兵會議政府的勞動法,特別規定保護女工的辦法。女工和男工做同一種的工作,就應當得到同樣多的工資。禁止雇用女工做特別繁重的工作。禁止雇用十八歲以下的女工、懷孕的女工、或者餵奶的女工去做夜工。產前產後八個星期,女工應當得到休息,工資照發。……(詳細請參看《勞動法草案》)。

  問 工農兵會議政府對於青年的政策怎樣?

  答 也是極力保護的。勞動法上規定十四歲以下的小孩,禁止雇用去做工。工人工資增加了之後,家裡不用小孩子去賺錢就可以夠用了。至於十四歲到十六歲的童工,一天只做四小時工作,十六到十八歲的青年工人,一天只做六小時工作。工廠方面應當拿出錢來開辦工廠學校,以便提高青年、童工的技術程度,並且給他們普通教育。廢除中國舊式的各種學徒制度和所謂養成工制度(詳細請參看《勞動法草案》)。

  問 工農兵會議政府對於弱小民族政策怎麼樣?

  答 中國境內的小民族,例如蒙古人、回回人、高麗人,雲南、貴州、瓊崖、川邊等等的苗、黎、倮,一切小民族,在中國工農兵會議政府之下,和漢族一律平等;他們有完完全全的民族自決權,他們自己去決定:組織自治的蘇維埃共和國之後再來加入中國蘇維埃的聯邦,還是完全和中國分離。

  問 中國工農兵會議政府的對外政策怎樣?

  答 完全推翻帝國主義的統治。首先,帝國主義列強駐在中國境內的一切海陸軍和巡捕隊伍要完完全全撤退。中國境內帝國主義者所組織的政府,例如上海公共租界的工部局、法租界的工部局和一切這類的政府機關要完全取消。海關、鹽稅、鐵路等的管理權要完全交還中國蘇維埃政府。凡是在中國境內的一切外國人,都應當遵守中國蘇維埃政府的一切法律和命令,受中國蘇維埃的審判廳審判——完全取消領事裁判權[4]。中國蘇維埃政府將要把外國資本家的銀行、工廠、礦山、鐵路、航業完全收歸國有。目前,可以允許外國企業家重新和中國蘇維埃政府來訂立租借契約,繼續生產。但是,如果這些外國企業家違背蘇維埃的勞動法以及其他法令,或者實行怠工、關閉企業,甚至干涉中國內政,幫助反革命,那麼,就要沒收這些企業收歸國有。至於外交上的一切不平等條約以及外債,中國蘇維埃政府將要完全宣佈無效,因為這些是中國地主、資本家的滿清、北京政府和國民黨政府去和外國訂立的,並不是我們工農民眾訂立的;這些條約宣佈廢除之後,中國蘇維埃政府願意和外國重新來訂立絕對平等的條約。中國蘇維埃政府對外是採取和平政策的。但是,如果帝國主義開兵來干涉中國革命,來攻打中國,那麼,中國蘇維埃政府一定可以得到全體勞動民眾的贊助,起來抵抗帝國主義的壓迫的。

  中國蘇維埃政府將要和蘇聯締結最親密的聯盟,將要竭力贊助一切被壓迫的民族和殖民地,和他們結合反帝國主義的鬥爭聯盟。

  問 紅軍是什麼?

  答 紅軍是工農群眾自己武裝起來的軍隊。是完全受工農兵會議政府的指揮的。

  紅軍是擁護工農兵會議政府的軍隊。一切勞動者、工人、雇農、貧農、中農、城市貧民都可以武裝起來加入紅軍;一切剝削者、軍閥、官僚、豪紳、地主、資本家、富農及其家屬都不准加入紅軍。

  紅軍和軍閥軍隊不同的,他幫助工農群眾去打地主、資本家,他的兵士要個個人都很有覺悟,知道為什麼去打仗,知道守紀律。紅軍裡面有政治委員和政治部,他們給兵士政治教育,使不好的軍官不能夠利用軍隊實行叛變,指揮兵士去打工農。

  現在中國已經有許多紅軍,其中也有組織得很好的,可是亦有組織很不完備的。最初,就是暴動起來武裝了的農民,自己編成遊擊隊,隨後改成紅軍。後來,也有許多軍閥軍隊裡的兵士覺悟了,拖了槍到紅軍裡來。

  以後,蘇維埃(工農兵代表會議)政權鞏固起來,就要請打過好幾年仗的紅軍兵士休息,他們家裡已經有好些分到了土地。同時可以經過工會、貧農團等,徵調年輕的工人、農民到紅軍去,每人只要當兩年或者三年的兵,又可以回家,再換一批新的工人、農民去,這樣,大家都學會打仗。

  問 中國怎樣就能夠完全實現工農兵會議的政府呢?

  答 要中國的工人、農民、兵士、貧民都團結起來,齊心一致的鬥爭,不聽國民黨、黃色工會、改組派(汪精衛派)[5]、取消派(陳獨秀派)[6]等的欺騙。要大家一致起來反對國民政府和帝國主義派兵去打現在的紅軍和工農兵會議已經拿到政權的區域——蘇維埃區域。

  城市的工人,要努力組織赤色工會,拿赤色工會做中心,在每一廠都號召全廠工人,設法開會選出委員來,組織工廠委員會,這種工廠委員會就要代表全廠工人反對資本家,要求增加工資,減少工作時間,要求發給經常的失業工人補助費,女工生育期間的休假和工資,改良青年學徒待遇等等。這些鬥爭使工人群眾一天天的團結齊心起來,罷工可以有真正的準備和好的領導。而且這種選舉工廠委員會的習慣,有很大的用處:一到相當時機,就可以照樣選舉出各廠的代表來,組織工農兵代表會議(蘇維埃),做準備和指揮暴動的機關。每個工人都要去聯絡軍閥軍隊裡的兵士。兵士也是窮人,他們是窮得沒飯吃才替軍閥當兵的呵。每個工人都要去和兵士交朋友,宣傳他們。每個工人都要設法和農民聯絡,寄信到自己家鄉的鄉村裡去宣傳他們,和近郊農民交朋友,鼓勵他們革命。

  鄉村的農民,在國民黨統治的地方,也要這樣結團體鬥爭起來。每個村莊選出委員來,組織農民委員會。這種農民委員會要代表群眾反對地主軍閥,實行反對預征錢糧、加稅加捐,反對加租調佃,實行抗租、抗稅、抗捐、抗債。鄉村中的雇農苦力要組織自己的工會,反對地主、富農等的雇主,要求增加工資等等,並且做農民委員會運動的主幹。要反對紅槍會[7]等首領的欺騙和迷信。農民自己選出來的農民委員會,到相當時機,就可以發動遊擊戰爭,指揮暴動。農民委員會打敗了地主豪紳,就可以變成農民代表會議(蘇維埃)。

  兵士群眾在兵營裡面,也要秘密團結起來,組織兵士委員會,反對軍閥長官的虐待,要求發餉加餉,發衣服、鞋襪等等。有了相當時機,兵士委員會可以指揮起兵變來,拖著槍到紅軍裡去,到那裡就可以舉出自己的代表,去參加當地的工農兵會議政府。或者離著紅軍太遠了,也可以拖著槍到自己的老家鄉,或者附近農村裡去,鼓動農民群眾起來革命。

  城市貧民,也都要這樣結團體,鬥爭,和兵士、農民都去受工人領導。這樣,工人、農民、兵士、貧民鬥爭的力量大了,紅軍一天天的擴充了,革命的力量就可以打勝反革命的力量,工農兵會議(蘇維埃)的政府,就可以在全中國得到勝利了。

  注釋

  [1]高麗人,即朝鮮族人。

  [2]勞動法草案,即《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1931年2月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共產國際遠東局共同起草,11月由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通過,12月頒佈執行。

  [3]土地法草案,即《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1931年2月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共產國際遠東局共同起草,11月由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通過,12月頒佈執行。

  [4]領事裁判權,見本卷第144頁注⑨。

  [5]改組派,見本卷第31頁注28。

  [6]取消派,即托陳取消派,見本卷第28、31頁注⑥、29。

  [7]紅槍會,見本卷第30頁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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