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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農的爭論


  富農的爭論(1)(一九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中國革命和農民運動的策略」論到農民運動的一般問題。關於富農的特殊問題,因為仍舊有許多同志不瞭解,不明白,所以還可以再說明這個問題裡的爭點。

  共產國際執委今年六月間論中國農民問題的信[1],已經充分明顯的批評「聯合富農」的錯誤策略,並且指出:任何條件之下,列寧「聯合全體農民」口號,都決定不會有聯合富農的解釋。我認為這對於中國尤其重要的原因,一是在於中國共產黨指導機關的許多文件之中,曾經將「不加緊反對富農鬥爭」提成獨立的口號,而簡直認為「聯合富農」是總的策略路線;二是在於中國富農有特殊的情形和性質。

  第一,中國富農有兩種:一是半地主的富農,二是資本主義的富農——農村資產階級的富農。半地主的富農有兩方面的性質,一方面中國這種富農,和俄國當時的富農同樣是最壞的資本(高利資本和商業資本)的鄉村裡的代表,而且因為外資的壓迫(中國的半殖民地地位),這種最壞的資本方式,比較起來,更加厲害;別方面,中國這種富農,往往同時兼做地主——出租田地,而且因為租田制度和豪紳統治的制度,這種半地主,甚至小地主的富農,都成為直接統治到農民群眾的鄉村豪紳機關的爪牙,這和俄國當時的富農,簡直有根本上的不同。這種半地主的富農,在一般富農之中占著絕大多數。至於資本主義的富農——就是以雇用勞動的方法經營自己的農家經濟為主的富農,數量是很少,「並且多少都和封建式的剝削方法關聯著」。不但如此,這種富農對於雇工的剝削,因為一般的封建剝削占著統治地位,所以「只會比地主豪商在計算上更加苛刻」。

  因此,「中國的富農——大多數是小地主,用更殘酷更惡劣的方式去剝削中國農民的主要群眾」。「中國的富農,更少的應用資本主義式的剝削,而多份是地主封建剝削系統的代表」。

  總之,中國的半地主的富農,是兼用資本主義剝削方法和封建式的剝削方法的;中國的資本主義富農,亦和封建式的剝削方法相關聯著的(高利貸和勞役式的雇用方法)。資本主義的富農和半地主的富農的分別,只在於他不出租田地。所以如果半地主的富農,顯然的和軍閥的政權機關混合生長著,那麼,資本主義的富農,事實上也是豪紳地主經濟上的政治上的附屬。

  張聞天[2]硬說我承認資本主義富農是民權主義者而半地主的富農完全是地主,我不知道他怎樣讀我的文章的。我的意思是:(一)俄國革命的初期,「聯合全體農民」的口號之下,尚且要嚴格確定對於富農資產階級的反對策略,嚴格駁斥「聯合富農」的機會主義的解釋,解釋成「聯合富農」。(二)因此,我接著說:至於中國,則更有特殊的意義……中國的富農——大多數是小地主,半地主,和軍閥政府機關混合生長著,不能是民權主義的代表。(三)就是不出租田地的富農,也與封建剝削關聯著。

  第二,中國富農的革命作用問題,我認為「照一般的公律,中國革命失敗之後[3],鄉村裡的富農分子到處公開的起來反對農民群眾,而站在反動方面。」這是對於一切富農說的。

  何以說「資本主義的富農」,就會等於「革命的富農」?!何以這裡的「富農分子」不包括資本主義的富農?!

  重要的是,要注意富農在反革命裡的作用。半地主的富農,並不是不會參加客觀上革命的運動的。農民運動的大部分「由反動分子所領導……党應當去爭取這些自發的農民爭取土地和反對軍閥稅捐的客觀上的革命運動的領導」。這些「反動分子」之中,很明顯的有小豪紳,半地主的富農,亦有資產階級的富農。何以在中國,「反動」和「資本主義的富農」,是不相容的呢?!這都是張聞天同志自己的成見。(中國大刀紅槍的事實,張聞天同志竟完全不知道!)這樣,第一個問題,是半地主的富農在客觀上革命運動之中的作用問題,第二個問題,是資本主義富農在客觀上革命運動之中的作用問題。他們都是除在公開反對農民群眾革命運動之外,又有另一種方式來破壞革命運動,就是抓住這些運動的領導的方式實現他們的反動作用。但是,半地主的富農比小豪紳的領導,更加危險,而資本主義富農的領導,對於革命比半地主的富農,又要更加危險些。

  因此,我說「富農,尤其是資本主義的富農,參加反對軍閥反對稅捐運動的時候,黨並不應當改變對於富農的總路線,而應當和他們爭取農民群眾的領導,不讓富農有利用群眾以遂其私利的可能」。

  否認現在農民自發運動之中富農的參加,和他們對於群眾的反動影響,這是一種危險的傾向,可以使黨機械的分割「農民」,以為凡是參加反軍閥運動,便都不是富農,只有不參加這些客觀上的革命運動的,方才是富農,或者,認為這些客觀上的革命運動裡一些反動的混合物都沒有。一些反動的領導都沒有。

  張聞天同志,說我注重和富農爭取群眾領導權,就是我認為資本主義富農還是革命的。這是因為他自己想著:既是資本主義的富農,就是革命的富農,既是參加客觀上的革命運動,就有革命的作用。第一,這種推論完全不對;第二,我不僅說和資本主義富農爭領導權,而且說到一般富農;第三,我指出,而且特別指出:資本主義富農也是要領導農民群眾到妥協反動的道路上去——青天白日主義[4]的道路。

  問題應當弄清楚:(一)豪紳地主和「農民」的對抗,是主要的矛盾。(二)戰術的路線是團結貧農而鞏固對於全體農民的領導。——而且必須更詳細的解釋為——依據貧農為基本力量,鞏固和中農的聯盟,反對軍閥地主及富農。(三)獨立組織鄉村無產階級,實行堅決的階級鬥爭,反對一切雇主……(四)與富農爭取群眾的領導。

  中國鄉村之中,顯然有著兩種鬥爭:(一)是農民群眾反對一切剝削壓迫的鬥爭;這一鬥爭的總形勢是軍閥地主和富農(一切富農)在一邊,農民的群眾在一邊;(二)中國無產階級(共產黨)與資產階級,富農,小豪紳等等爭取農民群眾之中的政治影響的鬥爭。第一種鬥爭之中,包含著農民反地主的鬥爭(兼地主的富農,不能不同樣是抗租,以至沒收土地的對象),同時還有雇工反對雇主的鬥爭(不出租田地的富農不能不是這一鬥爭的對象,亦和其他雇主一樣)。第二種鬥爭裡,共產黨對於大刀紅槍運動,對於國民黨的官辦農民協會,或者汪陳改組派[5]的農民協會,以及實行農民委員會運動和革命的農民協會組織等問題,應當有明確的方針。這裡論到對於農民無產階級的問題,不得不特別注意富農,尤其是資本主義富農的反動影響。

  張聞天說:不要分別半地主的富農和資本主義的富農。這是模糊中國農村裡雇工和雇主的鬥爭,至少可以得到雇農運動是不重要的結論。而國際執委的信說:「要加強我們對於貧農的影響,而沒有階級上堅決的鬥爭口號,是絕對不可能的事。這就必須要領導廣大的農村無產階級和鄉村貧農反對地主富農的壓迫和剝削」。此其一。張聞天要說:反對地主和反對半地主是不一樣的。這又是奇怪的理論。佃農方面,怎樣可以分別對付地主與半地主呢?債戶方面怎麼分別對付地主和富農呢?此其二。

  總之,現在的路線是應當反對一切富農的,勉強分別對付小地主與富農的辦法,或者分別對付半地主與資本主義富農的辦法,都是機會主義;尤其是否認資本主義富農的存在,而忘卻鄉村無產階級的特殊的階級任務,——那更是機會主義。

  再者,張聞天同志說:不要反對富農的領導,而與之爭奪群眾,因為「說富農參加客觀上革命的運動,就是說他還有革命作用」,「特別說要和資本主義富農爭取領導,就是承認資本主義富農還是革命的」。請問,如果說左派社會民主黨尤其危險,並且認清社會民主黨在群眾之中還有影響,這就是承認他們有革命作用麼?如果說,應當和社會民主黨「社會法西斯黨[6]——左派亦在其內)爭取工人階級的廣大群眾,是否就是說社會民主黨還是革命的麼?從爭取群眾的觀點上來看,自然,在中國農民群眾之中要特別提出反對富農,尤其是資本主義的富農。如果張聞天同志認地主資產階級和富農對於群眾的影響是同等的,用不著分辨,用不著提及反對富農領導而與之爭奪群眾的問題,那就是很大的錯誤。仿佛認為現在沒有資本主義富農參加運動的事實,而且如果有這種事實,聯合富農便是正當的了,用不著反對他們反動影響的了。

  第三,豪紳與農民的對抗和資本主義分化的問題。張聞天說,我說有兩種分化:一是「封建制度的分化」,二是「資本主義的分化」。這簡直是張聞天自己的幻想。我分明寫著「對抗」,他說是「分化」。主要的問題是:中國封建制度的對抗(豪紳與農民)處於統治的地位。而中國的特殊情形,使大多數富農(小地主及半地主的富農)和農民群眾之間的矛盾,帶著地主和佃農之間的矛盾性質,同時也會有胥吏和百姓之間的矛盾性質。半地主的富農當然不就等於地主,這和勞工貴族不就等於資產階級一樣。但是,中國的富農在經濟上多份是封建剝削的代表,在政治上有時做軍閥機關的爪牙,這是鐵一般的事實,並不因為富農自己兼管農業而能和地主有原則上的對抗。另一方面,資本主義富農與雇農之間的矛盾,則已經帶著資本主義社會的階級對抗性質。只是豪紳地主軍閥和農民群眾的主要對抗,籠罩著這種發展不大清楚的資本主義對抗,而且這種富農,對於地主不能用資本主義去對抗,對於雇農,卻比地主有更大的剝削,張聞天否認這兩種對抗的並存和關係,以及在中國的特殊意義,這是很大的錯誤。

  共產黨的任務,是一面要認清富農的大多數是封建剝削系統的代表,是和軍閥地主統治混合生長著的,在這種意義上他們是豪紳地主階級的「組成部分」(這個字眼亦許是不科學的,然而對於我並不重要);一面要認清鄉村無產階級和一切雇主對抗,就是除半地主富農之外,農民之中仍舊有階級分化,而且雇農有在一般農民群眾之外的社會主義利益。所以城市無產階級要和農村無產階級密切聯合不離開階級的觀點而領導一般農民群眾實行民權革命到底,而進到社會主義的革命。

  注釋

  [1]即1929年6月7日由瞿秋白起草的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就農民問題給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信。該信已收入本卷。

  [2]張聞天(1900—1976),又名洛甫,江蘇南匯(今上海市)人。1925年參加中國共產黨,1926年赴蘇聯學習。1930年回國後,歷任中共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常委、書記處書記,中華蘇維埃中央人民政府人民委員會主席等職。

  [3]指1927年7月15日武漢政府汪精衛集團叛變,大革命失敗。

  [4]青天白日主義,指國民黨的專制獨裁主義,國民黨以青天白日旗為其黨旗。見本卷第80頁注22。

  [5]汪陳改組派,指以汪精衛、陳公博為首的國民黨改組派。

  [6]社會法西斯黨,指以社會主義為旗幟,實際實行法西斯主義。此指社會民主黨。

  (1)本文在1930年5月15日《布爾什維克》第3卷第4、5期合刊上發表,未署名,亦無寫作時間。據中央檔案館提供的作者手稿,署名秋白,寫於1929年9月18日。現據《布爾什維克》發表的文章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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