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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職工運動問題結束時的講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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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職工運動問題結束時的講話(1)(一九二八年七月六日) 因為今天早上與格勒爾同志互相商酌的結果,認為草案[1]中有幾點要修改的,以及對於工廠委員會問題尚沒有弄清楚。或者因為是他用外國語解釋的緣故,所以叫我用中國話再來說一遍,我要說的共有七個問題: ①政治路線問題,在這草案之中,沒有這樣一條能夠與整個的政治路線聯結起來,我們同意加上一段解釋下面三點: (a)指出以前的過去的最錯誤的傾向,就是在武漢時期的職工運動的方針簡直不是階級鬥爭的路線,總的方向完全是錯的,職工運動的總方向是脫離了階級爭鬥,有些甚至走到了階級妥協的路上。 (b)新的高潮是沒有,但是快要來到,職工運動是在新的任務之前,新的方向之下,在這個時候是要加劇深入階級爭鬥。有階級爭鬥的巨大的開展,無論是在反帝國主義、反軍閥的運動裡,對於新的高潮有比以前更加大的作用。要特別注意不可以再走入妥協的道路上去,要使階級爭鬥在城市之中激烈起來,發動群眾,使他們在新的高潮之下發展,擔任起他們最大的作用。要有廣大的階級爭鬥,才能領導起中國的革命。 (c)說以前在職工運動沒有競爭者,這是太死板了。應該這樣說明:以前在工人之中是有各種小的團體的,如交通系,漢口的工業會,廣東的總工會派,上海的旅滬□□勞動同鄉會。同鄉會、幫口、行會等等,很多同志在發言中已經說出來了。不過這種組織在過去一起來的時候,很快的時間即為工會運動所戰勝,職工會運動遂成為共產黨一手獨辦的形勢。 這三點,是要在決議草案中第一段中要加進去說明的。 ②我們所提出的委派制問題。這個問題所要注意的不是在於委派制度本身的不好,不是從上面派一個人到下級是絕對不可能,譬如現在秘密環境之下,有些地方,無論如何接不上頭來,非先派人去活動是不實的。就是歐洲,如德國等有些國家,也用委派的辦法。委派制的不好,不是它的本身根本用不得,而是在運用時的不得當,尤其到了最近更明顯的暴露出來,這種方法竟成為黨對群眾的直接行動了。這裡所見並非本身的不好,而是對群眾的態度不正確(命令主義)。即使用選舉的辦法,如運用得態度不當,也未必一定會是好的。從前的錯誤就是在運用態度的不正確,對群眾工作的態度不當,或許不止於是委派。如周秀珠[2]同志所說,以前我們黨往往是跑到工人群體裡去看一看,誰是他們原有的領袖,於是就想法子將這個領袖變成同志,或是與他弄得很好的私人感情。以前就用這種方式去取得群眾的,這當然是錯誤的。這一點也要說明,要說明怎樣怎樣,便發生如何如何的弊病,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如果說所有以前一切職工運動都是委派的,這是太籠統了,這種錯誤是一天兩天漸漸增加積累起來的。在五卅前後,這種辦法漸漸成為主要方式。在武漢失敗之後,黨與群眾脫離關係,便以此為唯一的方法了。這是要在括弧之內注明的。第三點,決議草案上要加上一點,這一點是大家所已說出懂得了的,就是委派制是有它的客觀來源的,決議草案上沒有明顯的指出來,在討論之中也沒有說到。中國職工運動之發展,是在總的政治的傾向裡,在革命的高潮中間起來的。如五卅時候工人起來反對帝國主義,同時中國廠的工人也起來罷工反對帝國主義並反對資本家。並且不僅工人運動是在這樣高潮之中生長,在一個統計裡有一件有趣的事情,那裡說在五卅時北京有一個工廠主人下命令給他的工人,要他們罷工,工資仍照發給,以表示他的愛國。工人運動就受了反帝國主義運動的影響而很快的發展。又如北伐軍到武漢的時候那樣,一天不知成立多少工會,不用委派的辦法是無從料理,於是不得不先派人去,才能發生關係,委派問題在這裡就暴露出來。然而在第一次委派之後,不再繼之建立真正群眾的基礎的方法,這才是錯誤的根源(並不是一次都不可委派)。 ③命令罷工問題——(a)命令罷工是非常之壞的,不是政黨的行動。命令不罷工是更壞的,如以前上海、武漢的事情,又如北方為了馮玉祥下命令堅決的禁止罷工。這也要說清楚,一定要說清楚。可要說明糾正「命令」的不對,不僅是糾正「命令」罷工,或「命令」不罷工,並且要糾正「命令不准」,如上海二次暴動時之「十大不准」之命令……。(b)要說明這種錯誤的客觀原因,要說明是有這種原因的。我們記得,在很早以前,五卅之前的上海罷工,就有這種事情,在每次罷工的時候,少數的工人罷下來了,怕別的人去上工,於是派些工人或學生去門口路頭去攔工。這種情形,不僅是在職工運動開始的時候有,並且在沒有職工運動以前就有了的,如上海碼頭工人的打碼頭等等。這種行動在群眾中是確實有根源的。我們不認識這種行動是非無產階級的意識,這是我們的錯誤,我們不但不去糾正這種錯誤,叫他們去說服群眾,並且跟在他們的後面,自己還以為這是群眾熱烈的情緒的表現呢。這種方法開始用得很少,慢慢增多,攔工不夠繼之以罵,還不夠就打起來,到最近更進一步,手裡有了手槍就殺起來了。黨不糾正這種行動,實是錯誤。(c)周秀珠同志說話時已經說到,如果一件事情或如罷工,已經為多數人所贊成,所要求,而一小部分不肯,那時候是可以用群眾的「命令」,用群眾的「強迫」辦法。列寧論獨裁的時候,且不談民權獨裁或無產階級獨裁,真正革命是必須首先贊成「革命的獨裁」,群眾的「命令」,群眾的「強迫」,就是革命獨裁的意義。例如「五四」時,一部分(北京的)學生將章宗祥[3]打了,曹汝霖[4]房子火燒了,全國的人沒有一個說他們不好。抵制日貨中有一部分人將沒收的貨物燒掉,也是如此。所以我們不是簡單的反對命令,而是反對以這種方法做成工作的路線,以這種方法表示自己僅是「革命的紳士党」。這種觀念存在的結果,將要使黨脫離工會,工會脫離群眾。至於多數人所要的,是應當去領導的。 ④決議草案第十條,關於小資產階級問題,我們以為是要修改的。武漢失敗的原因,不能說完全是為了失掉小資產階級,如不失去小資產階級就一定勝利。這是太空了。要說明:(a)小資產階級運動確實有些是非無產階級的非社會主義的出發點,他只為了多得一些錢,說:店主你是舒服了,我也要與你一樣,於是才提出增加十幾倍的工資的,分紅要分一百元,固然有些增加了十倍都不能維持生活。不過小資產階級離開我們去,這個確實是武漢失敗原因之一,但是我們說明工人的要求是必要的,並且是有作用的,但是如果說成當時讓了步就不至失敗,是不可以的。(b)在經濟爭鬥的意義上,我們可以用八個字來說明:「中外大小,一律待遇」。就是說,中外大小的一切資本家,工人對於他們同樣都是要求加資的,是要……是要……。(c)如說一定不要與小資產階級聯合,這是不對的。如果在政治上,對於反軍閥、反帝國主義問題上是可以的。比如反日運動,工會是主張的,而商民協會也是贊成的,我們是可以同他們在一起的,很可以暫時的同路走一下,同時在他的工廠內、店鋪內仍舊要求增加工資,如同與民族資產階級合作時一樣。工人與資產階級都是要求關稅自主的,但決不能因此而不反對資產階級。如在五卅時期,工人一方面反帝國主義,同時也反對資產階級。那時候你越反對他,他越感覺到要求關稅自主,因為他獨自不敢反對帝國主義,但是沒有關稅自主,又不能得到多的利息,只能向工人剝削,現在工人又反對他,就不得不加緊反對帝國主義!再不然就是投降帝國主義,向帝國主義者哀求,可是向帝國主義者要求是很困難的,現在他們已經賣掉了整個的中國的革命還是換不到。對於小資產階級也是同樣的,階級鬥爭愈激烈則愈可以促進他們反苛捐雜稅反軍閥,因為他們在店員、工人身上抽不出東西,就只能希望消滅苛捐雜稅了。如果他們不是如此,那也沒有為顧全他們而我們讓步,只能由他們自找出路。(c)同時要注意,我們不可以跟了小資產階級性的工人——多發財的心理,所提出的要求必使店鋪倒閉的。我們應該經過黨團,決定一定的策略,說服群眾,提出如何樣的要求,不提出過於高的要求,提得過高是容易失敗的——小資產階級性的工人是會如此提出要求的,所以第四點要說明對小資產階級是沒有讓步的,而要用無產階級的觀點來領導小資產階級性的工人。 ⑤關於黃色工會問題。草案上應該說得更清楚一些,一種是政府官辦的,一種是黃色工會,我們對於黃色工會與純粹反動的是不同意的。(a)反動的工會完全只是一個機關,由國民黨委派幾個人來做的,說不上什麼加入。如果加入的話,做什麼事情呢?去當委員嗎?當科長嗎?還是當秘書呢?對這種政府的工會只有打倒它,暴露他。(b)對於黃色工會就要用另一方式,如上海的郵務工會,他們是有一部分工人的。這種工會我們是要看做另一目標,如果他們有的群眾是比較高級的工人郵務生等,則我們也要取得他們,更要取得下層的群眾郵務工人。我們是要加入他們之中去,團結群眾,領導他們,站在前面,指出黃色領袖的妥協與賣階級行為,而不是簡單的反對與否認。同志們或者說,他們的群眾很少。問題不在群眾的多與少,而是在他們有沒有群眾,而是在於他們有公開的可能,我們在外面反對,拿出上總[5]或別的名義是不可能,不得不加入進去。上海有一個同志在這裡說,南洋兄弟煙草公司的黃色工會,八千人之中可以收到三千人的會費,這一個事實是值得注意的,這不能算少了。(c)除開黃色工會之外,還有幫口結合,兄弟團、姊妹團秘密結社等等。決議草案上已指出,我們不可以否認他們,簡單的說要入赤色工會,到革命工會來。我們要加入他們的組織中去,經過黨團的作用引導他們到我們這方面來;不能說,他們落後,不要他們了,而是要去領導他們使他們覺悟,加入到我們這一方面來。這種組織在中國非常多,非常複雜,有很多名詞,但是在職工運動之中,我們是要去實際瞭解,不是在形式上表面上來看的。 ⑥工廠委員會問題。格勒爾與奧爾加同志對於這一點另外起草了一條,在這裡面說明了三點。不是工會系統中的某級機關的一種組織,至於它的名稱可說是工廠委員會、交涉委員會,或者別種名詞,是一種鬥爭的方式。比如一個工廠之中,只有很少的同志,以工會的名義是不能進行工作,廠主會加你以共產黨頭銜而拒絕你,拘捕你,而落後的工人將因工會在秘密狀態之中而畏縮。如用黃色工會的名義,那就是代他們作事了,如果是勝利,工人以為是他們的功勞,如果是失敗,他們又可以造謠說共產黨搗亂。因此必定要用一個另外的方式,這就是工廠委員會。這一個委員會可以用反抗一件很小的事情來領導工人起來鬥爭,比如反對早上工半小時等等。這種事情全廠工人沒有一個不反對的,不論是哪一派的工人都反對的,不論是紅色工會的,黃色工會的,兄弟團的,青紅幫的,信教的,以至於復辟派的……,可以利用這種機會,用全廠工人的名義選舉代表與資本家辦交涉。所以,表面上完全是為經濟的意義,但是到了一定的時候,經濟的要求與政治的連在一處,自然它也要領導政治的鬥爭,比如說,蔣介石要在工廠工人那裡每人每月捐一角錢的北伐捐時。至於說它是經濟的,是與共產黨的政黨支部的區分,而不是說不可以做政治鬥爭。工會支部是什麼?就是現在的赤色工會。從前的工會是全體工人的,罷工勝利,工人都加入工會,罷工失敗,工人就多又退出,這樣的組織是沒有群眾基礎的,一般群眾不以這種工會當做自己的組織。和森[6]同志所說的是對的,就是加入工會的必定要是明白一點的工人,因此加入赤色工會的比較少了。一個工人他明白必須推翻現政府,要有蘇維埃政權的建立等等口號也是比較少的。要他們明瞭要反對黃色工會的妥協,改良,讓步,可以多一些。紅色工會的組織是要靠同志發展的,可以由幾十個人慢慢的發展,算做上海總工會或是別個的工會支部,它要在全廠之內起「黨團作用」(「會團作用」),這樣可以去影響工廠委員會。(「這樣的雙重秘密,工人是要弄不清楚的」——若飛[7]插話)這固然是一個問題,一般工人同志不能明白,是在一種非常困難的狀態之中,但是除了這個想不出更好的辦法。我們必須要使他們明白,使同志在工會之中起作用,使黨的主張,工會會員都能贊成,又使這會員在工人群眾中起作用,使群眾瞭解不是不可能的。這個問題,到委員會[8]中可以說得更清楚一些,明天再詳細討論,想出新的方法更好,不然也要使它寫得大家愈易看清楚愈好。 ⑦產業工人中的問題。那一部分工人是我們所注意的?我們總的精神是要集中於產業工人的身上,如鐵路工人、海員、五金工人、大工廠工人等等。手工業人數多而產業工人組織少,這是危險的,但也決不是丟棄了手工業工人,這是要注意的。討論時曾說到,決議上要說得更明白一些,如郵電、市政、兵工廠、機器廠等都要說清楚。對於工人與農民的關係問題,草案上是說得太少了一點,並且太弱,要更明確一些寫。在委員會中可以提出具體的條文來。女工童工問題,周秀珠同志在這裡說了很多,但沒有具體辦法,在這個決議中不能詳細說到,就要在青年與婦女決議中有清楚、明白、詳細、具體的規定。 注釋 [1]草案,指由瞿秋白和格勒爾、奧爾加等參與起草,提交給中共六大討論的《中國職工運動議決案》草案。 [2]周秀珠,女,出席中共六大的廣東代表,當選為大會主席團委員和候補中央委員。六大後任中共中央婦女工作委員會秘書。 [3]章宗祥,浙江吳興人。曾任袁世凱政府法制局長、司法總長。1916 年6月任段祺瑞政府駐日公使,多次經手對日借款和簽訂喪權辱國協定的談判。五四運動時被愛國學生列為三大賣國賊之一。1919年6月10日,被北京政府免職。 [4]曹汝霖,上海人。1913年8月任袁世凱政府外交次長。1915年與陸征祥一起同日本進行關於二十一條的談判,並多次私訪日本公使,密談達成協議條件,5月25日簽訂這一賣國條約。1916年4月任交通總長,5月兼外交總長。袁世凱死後,在皖系歷屆內閣中擔任交通、財政總長。多次經手對日借款,出賣國家主權。五四運動中,被列為賣國賊之首,住宅被示威學生燒毀。 [5]上總,即上海總工會。 [6]和森,即蔡和森。 [7]若飛,即王若飛。 [8]委員會,指中共六大的職工運動委員會,瞿秋白為委員之一。 (1)本文選自六大會議記錄。標題是編者所加,並校正了個別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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