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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農民土地問題時的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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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農民土地問題時的發言(1)(一九二八年七月二日) 我只簡單的說一說,詳細的意見在委員會[1]中去發表。 1.豪紳的問題 如果不解釋這幾個字也無不可,不過決議草案上已寫出:「凡是強佔廟產等,就是土豪劣紳。」這樣說會使人不明白的,仿佛除此以外的人便不是紳士或土豪了,所以要說明中國的紳士是什麼東西。中國在以前不一定有錢的人就是紳士(如鹽商)。從前有一個笑話,就是鄭板橋[2]喜吃狗肉,異常討厭鹽商。鹽商某願出萬金求他寫一副對子,他無論如何不肯。後來他到揚州,便有一個極雅致的「書生」請他吃飯,並且已有他最喜歡吃的狗肉。這一家有許多紙筆,該主人就請他寫了一副對子。板橋問那個人的名字,恰與某鹽商的名字一樣。板橋才知道自己上當了。這個例子就證明紳士與富人在從前是不同的。紳士一定是要做官的,甚至是科舉的人。 資本主義侵入了中國後,商人漸成紳士了。商會會長及會董等都是紳士了。以前的紳士階級就是士大夫階級,故帶有貴族性,他們在外面賺錢更大,回鄉來就要買田地或重利盤剝,變成了商業資本地主階級——剝削階級。現在與以前不同了,土財主、富商也成紳士,他們很普遍的不但用經濟勢力,並且還用政治勢力來壓迫農民(其中的土財主、富商就是所謂土豪)。所以這個觀念不清,對新策略是很有影響的。 2.農民分化問題 立三[3]所引毛澤東對於富農的定義:「有餘錢剩米者為富農……」,當然不合乎馬克思主義,因為他不拿有生產工具為標準,只由消費方面看而不由生產方面看。 A.富農 剝削雇工,這特點是資本化的。鄉村小資本家(與城市工廠主無大分別),因為他主要的是剝削雇工。中國富農不完全是資本化的,中國農村技術很低,不能多賺錢,自己做不完的就得出租,是半地主性了(以地租為生)。 B.雇農 與富農是相反的,他出賣自己的勞動力,做出來的生產品都歸地主或富農。他的生活完全依靠自己的勞動力,他是農村無產階級。 C.中國鄉村是半封建的,所以有過渡的階級,就是最小農。他一方面種自己的田,不夠生活而兼做雇工(短工)或作手工業以維持。他一面自己生產,一面出賣勞動力。他可算是農村半無產階級。 D.小農 用不著做雇工,完全靠自己種田。即使自己生活不夠而做雇工,也是偶然的事情。 E.至於中農就是富農與小農之間的過渡,他完全靠自己,甚至雇人做工(偶然的)。 這是農民內部的分別,在草案上應該增加上去的。 3.策略 農村中最有力的是無產階級與半無產階級。中國雇農很少,富農也很少。有時做農民有時做工人(運輸、碼頭),半無產階級數目最大,與無產階級很模糊。他們是最好的先鋒,是我們自己的力量。草案規定是對的,我們應該領導中、小農推倒地主。在這過程中,要使富農中立,因為在海陸豐與萬安的事實,證明富農與其他農民無大利害的衝突。現在是農村無產階級與半無產階級領導中、小農去打地主的鬥爭而使富農中立。 任旭[4]同志所說聯合富農與從前聯合資產階級一樣的不可能,其實事實上不是這樣。 在五卅時,我們與虞洽卿之聯合,反對帝國主義,可是我們另一方面,我們還是反對他的三北公司[5]。那時他只知道反帝國主義,等到帝國主義對他拍拍讓步,就反對我們了。地主如果已打得落花流水,富農一定也會反對我們,我們就要改變策略,現時使富農中立是對的。一方面是和他反地主,一方面是向他進攻。 土匪與紅槍會,在草案(農民運動)上說得太簡單了,我贊成詳細一些。 4.大燒大殺問題 任旭講的,我是同意的,可是我要說明我們並不反對殺得太多,殺人並不一定是盲動,盲動並不一定就大殺大燒(如七十二烈士[6])。但是大殺大燒不是我們革命的目標。如三K黨那樣以什麼人都殺掉做目標,這是流氓無產階級報仇的心理,是空的,不是無產階級革命的方法。對於土豪、劣紳(正紳也是一樣)、地主,完全消滅是我們的目標,凡是農民要殺的就殺,而不是暗殺(固然有時得要)。「八七」以前連戴高帽子也禁止了,當然是不對的。我們的第六次大會並不是不准大燒大殺,是反對以大燒大殺為目標,這是應該告訴民眾的。固然燒殺是代表農民的憤怒,不能強加禁止,然而要注意往往執行者不是農民,只是我們機械的應用(如規定殺多少人足數)。這是不對的,我們要有組織的燒殺。 5.土地鬥爭 決議草案已有清楚的觀念。第一是指沒有土地的農民(佃、雇與失業農民),第二是未完全沒收的(自耕農)與獨佔土地的人之間的鬥爭(因為不見得都是地主),看清楚了這一點,就不會懷疑了。北方土地是封建的,以政府名義按畝抽捐,因此土地所有權,實際上差不多是軍閥的。很明顯的,北方的抗捐與抗稅就是土地之爭。不管中國的革命怎樣的不平衡,農村的土地鬥爭總是為爭土地——不管現在是抗捐抗稅。這在議決草案上已指明。 6.農民與社會主義問題 有同志以為平分土地或公耕就是社會主義,我是不同意的。這完全沒有看清目前革命的階段——資產階級民權革命。工廠未入我們的手,無論土地怎樣分配,是不能轉入社會主義的。因為公耕如果沒有社會經濟的調劑,是不成功的,一定要拿農產品換進工業品的金錢貿易,為全國經濟基礎,所以不是社會主義。如果公耕是用機器生產還可以說,何況中國的技術很落後呢?公耕不能算是社會主義,因此土地國有與土地的分配並不是社會主義這一點要認明白。 土地國有,只是轉變入社會主義的一個條件。公耕是小資產階級的空想,然而我們不妨贊助。在俄國一九二二年托爾斯泰派主張公耕,蘇維埃也幫助他們(因為是集體的經濟)。 平均土地,我們過去在武漢的錯誤就在於:一方面是完全沒收,別一派又有主張完全平均。平均這辦法是不可能的,就是革命成功了也不會有辦法。所以我們的黨綱決不能是平均地權。我們不要把党當成皇帝,像洪秀全[7]或王安石[8]下令分成九等土地解決一樣。詳細的規定,大會是不可能的,要因各地情形決定,要看農民的要求來決定。 我們的空想應該去掉。 注釋 [1]委員會,指中共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農民土地委員會。瞿秋白為該委員會成員之一。 [2]鄭板橋(1693—1765),名燮,字克柔,號板橋,江蘇興化人。清書畫家、文學家。為「揚州八怪」之一,有《板橋全集》傳世。 [3]立三,即李立三。 [4]任旭,出席中共六大的湖北代表,六大前曾任中共中央長江局委員,並曾代理中共湖北省委書記。 [5]三北公司,指虞洽卿1913年在浙江余姚三北投資創辦的三北輪船公司。 [6]七十二烈士,指1911年4月27日(農曆三月二十七日)參加廣東起義而犧牲的革命黨人。因起義失敗後曾收殮得遺體七十二具,合葬於黃花崗,故稱「黃花崗七十二烈士」。 [7]洪秀全,廣東花縣人。太平天國農民起義領袖。 [8]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世稱荊公,撫州臨川(今屬江西)人。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神宗時召為翰林學士、參知政事,後任宰相,積極變法,推行新政。 (1)本文選自六大會議記錄,標題為編者所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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