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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之修正不平等條約


  北京政府之修正不平等條約(1)——日本外相之政策可以對照(一九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北京的外交部居然擬議提出修正不平等條約;而且說,中國參戰時亦希望取消不平等待遇,可是巴黎和會,結果一無所得[1],華府會議決定[2],迄今沒有實行,所以要重行修改條約。同時我們聽見日本外相發表意見說:「將來之方針,則決不主張軍隊支配或國際共管中國,而主張廢止中國學生所唱之不平等條約,依華府會議決定撤除之治外法權,及關稅會議[3]之實現。」(上海《每日新聞》[4])

  或者有人要說,我們民眾運動的勢力可以算已經大發展了——連軍閥的政府和帝國主義的日本,都不能不贊成修正不平等條約了。且慢……我們應當看清楚,中國外交部的政策是修正不平等條約,可是方法卻只是照會各公使轉達各國。我們以為不平等條約根本應當廢除,決不是這種方法所能達到目的。照會去照複來,一請一駁,過半月一月,這件事早就可以忘懷,「反正騙過民眾的熱情罷了」。如果北京政府真能代表國家及民眾利益,應當拿出段祺瑞初上臺時自稱「革命手段」的精神來,宣告一切不平等條約廢止,請各國分別來和中國重訂條約。這才使各國不能不露出本相,不能以空言贊成廢止不平等條約來哄騙中國人了。

  誠然不錯,日本外相,還比中國外交部徹底,竟說廢止不平等條約,……「決不主張以軍隊支配中國」。可是我們注意,千萬注意這是「將來之方針」。現在呢?打殺中國工人、學生,海軍陸戰隊上岸;自己放火燒臺灣銀行,圖賴中國;無賴冒充華人,故意嫁禍中國;收買流氓,使他們攜帶手槍,威嚇毆打罷工工人……除此以外,日本外相在聲言主張廢止不平等條約的時候,同時便說:「在列國協調之下而講自主的對策,固無異議;然若越出範圍而孤軍獨進,則此自主的對策即成絕對的禁物。」原來如此!對於五卅滬、漢各案,主張與美國等列強一致對付中國——這是實利。對於不平等條約,說聲將來之方針在於主張廢止不平等條約——這是口惠。日本帝國主義的政策真是巧妙萬分!

  我們中國的政府呢?除了將民間一兩年來廢約運動的口號,反對華府會議的議論「修正」一下,擬了一個照會之外,也是同樣的主張另案解決滬、漢慘劇;並且主張仍舊以上海總商會[5]的條件提出去,不但撇開代表上海罷工、罷市、罷課之大多數市民的意見——工商學聯合會的十七條,而且完全不管全國各地民眾的要求。——這是北京政府的「對外」政策!

  原載《熱血日報》第21期

  注釋

  [1]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1919年1月18日至6月28日,參戰各國在巴黎舉行和平會議,中國政府代表團曾在會上提出關於廢棄帝國主義在華各項特權的七項希望條件,為會議所拒絕。

  [2]華府會議決定,指華盛頓會議關於中國關稅自主、撤廢領事裁判權、各國在華駐軍、各國租借地、各國在華電臺和郵電等問題的決議以及《九國公約》,這些決定都沒有得到實行。

  [3]關稅會議,見本卷第160頁注10。

  [4]上海《每日新聞》,日本人在上海創辦的日文報紙。1918年11月創刊,初名《上海經濟日報》。1924年改名《每日新聞》。

  [5]上海總商會,見本卷第21頁注⑧。

  (1)本文是作者為《熱血日報》寫的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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