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瞿秋白 > 瞿秋白文集② | 上頁 下頁 |
中國人的言論自由與外國人的上海政府 |
|
中國人的言論自由與外國人的上海政府(1)(一九二四年四月七日) 中國人的言論自由本來就沒有保障,不用說什麼暫行刑律上有種種取締限制的辦法,使受壓迫的人民敢怒而不敢言。而且在法律之外還有中央地方的大小軍閥隨意摧殘。如今更好了——外國人的政府居然也來侵犯中國人民的言論自由。讀者諸君,不要以為我所謂「外國人的政府」是在華盛頓或倫敦,他卻在我們中國上海——就是工部局,工部局儼然是上海政府,一切收稅、警察等權完全歸他掌握;——住在租界裡的中國人,(雖然前清的遺老,革命党的亡命客曾經當租界是世外桃源)——而實際上卻完全變成這一外國租界政府之下的臣民,——一切都唯命是聽。 這次工部局取締印刷品的議案,根本要想壓迫租界內的言論自由。各商界聯合會已經抗議,滬西四路商界聯合會的決議之中更有「……促進收回治外法權,撤銷會審公堂」的宣言,中國市民公開的反對外國政府,這算是第一次。可是,外國政府對這種抗議的態度是怎樣呢? 請看: 書業商會、書報聯合會、日報公會、書業公所的代表去和工部局「交換意見」,工部局回他們道: 此案事在必行,……如華人對於工部局行政有不滿意者,盡可移居租界外…… 工部局的意思是說,租界早已不是你們中國的領土,由不得你們,——我們要怎樣便怎樣;你們若不願意,滾出去罷!已經亡國的上海市民呵!你們真正移出租界去呢?還是…… 同時,商務、中華的代表去,工部局又對他們道: 工部局不能于此時因代表來說而改訂此項議案。唯此後關心於此事之人,如以為因印刷人註冊而遭困苦,則工部局隨時肯聽人訴述苦處…… 是了!中國人居住在中國境內,言論出版而不得自由,要向外國人訴苦!工部局肯聽中國人訴苦,便算是深恩厚德了。已經亡國的上海市民呵!你們還是低首下心的去訴苦呢?還是…… 原載1924年4月16日《嚮導》第61期 署名:巨緣 (1)本文原題為《中國人的言論自由與外國人的政府》,收入作者自編論文集時改成這個題目。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