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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斯科傳來日諾亞會議情形


  莫斯科傳來日諾亞會議情形(1)(一九二二年五月十二、十九日)

  協約方面新覺書——承認俄國問題——俄國之答覆

  日諾亞會議[1]上英法對俄態度,幾至於絕無調和之勢。第一次覺書討論之後,又得著俄國的答覆。協約方面自然要開一次「宰割會議」,此次會議上英國主張得勝,於是發生新覺書,——而法比不同意,磋商結果,比國竟沒有簽字,法國雖簽字而仍保留法內閣之最後決定。

  五月三日新覺書送到俄代表團,——內容,日俄國第一次答覆而要求條件之性質略有更改,共十三條:

  (一)第一條限制蘇維埃政府不得干涉別國內政,恐有犯國境及政治問題,並要求在俄國本國內,不得作幫助別國革命運動之宣傳及助款之行動,蘇維埃政府對於小亞細亞諸國當幫助其經濟上之恢復,而對於各該國間之政爭須嚴守中立。

  (二)第二條述及戰時借款,各債權國現時對於俄國絕不要求償還。將來討論及各國參戰國及美國間之戰時借款總問題時,各國自當向其國會說明俄國經濟之困難,請其議決減少俄國之戰時借款。蘇維埃政府方面亦當免提出「俄國內亂時,因某數協約國的暗助反革命,所受損失之賠償問題」。俄舊政府所存在國外之金錢,以之抵償戰時之借款,不能歸還俄蘇維埃政府。

  (三)其餘財政上的要求問題,軍事債務問題整理停妥之後,即可立時取消。

  (四)蘇維埃政府當承認一切俄舊政府之債。

  (五)地方債款當歸各地方蘇維埃擔負償還;但債款之訂成,適當該地方不隸屬於蘇維埃政府之時者不在此例。

  (六)蘇維埃政府得於十二個月內與執有俄國國債票之外國人開始協議其償還之方法,利息減少之多少,屆時自當注意及俄國經濟困難之情形及其恢復之必要,倘俄政府及外國債權者間之協議不能解決爭執問題時,由仲裁委員會解決之。——仲裁委員會由俄蘇維埃政府派一代表,執有國債票者派一代表組成之,委員會會長由美國(第三者)最高法院院長,或國際聯盟及海牙仲裁所所長指派。

  (七)俄國自有規定國內經濟、政體及私有制度的任何形式之自由,而為獎勵國外經濟輔助起見,俄政府當表同意于歸還外國所有者以被沒收之財產,或與以償還。償還時,外國所有者不當取得恢復其原有權利之可能。如償還限度不能解決時,由混合的仲裁裁判廳決定之。——此仲裁裁判廳當解決「令原有主承租其舊有企業時,能與以前佔有時得同等利益否?」之問題。如仲裁時,發見承租辦法不可能之時,則償還限度仍由仲裁裁判廳決定之。蘇維埃政府所拒絕歸還原有財產,無轉交之與第三者之權。外人所有財產,如併入於某一托辣斯[2]時,原有主能依其原有財產權之比例率,加入該托辣斯,一切收歸國有時尚在外國人管理之下的財產公司、商業公司、工業公司,亦准此辦法。因蘇維埃政府之「行為」或「不行為」而受的損失,其賠償方法,由混合的仲裁裁判廳依國際法之原則決定之。

  (八)俄國內外國私人之損失,當與以取得賠償之可能,如因蘇維埃政府之「行為」或「不行為」而不能取得賠償時,其責任由俄政府擔任。

  (九)第七條中所言各種賠償,以五分利債票償還之;其付利及還本之期限方法,均由仲裁委員會決定之。

  (十)混合的仲裁裁判廳之組織:共三人,——一人由俄政府指派,一人由當時的某國政府指派,其餘一人則由仲裁委員會會長指派。

  (十一)第十一條中言及居留俄國之外國人民之自由及保證等。

  (十二)第十二條言及俄國及外國人因種種之協約契約,謂外國人當與俄政府隨時特別協定。

  (十三)第十三條言俄國當歸還路美尼亞[3]所存于俄國之珍貴物品。

  覺書後簽名的:意大利、英吉利、西班牙、波蘭、羅馬尼亞、瑞士、瑞典及法國。其中法國是附條件的,已如上述。比國不滿意於第七條,要求絕對恢復私有制,竟沒有簽字。——其實對於俄國已是很苛酷的條件。據巴黎消息,法國亦決采比國的主張,不日要撤回簽字。協約對俄問題中之分裂已竟顯然可見。我們現在再看俄國對於這新覺書的態度,瞿趣林的宣言。五月四日瞿趣林[4]對新聞記者說:新覺書中有俄國絕對不能忍受的條件,譬如第一條有害俄國主權。再則末一條,俄國與路美尼亞之間邊境問題還沒解決,說不到歸還珍貴物品之類的正軌中的外交關係。戰時借款,已經雙方協定認為取消,現在何以又重新提起;至於仲裁裁判廳之辦法,有侵犯俄國獨立及主權之處,尤其出人意外。自別一方面而論,覺書中沒有清楚明瞭的議定,協約國對於俄國之財政上的補助,究取何種的形式,到何種限度。以如此之條件,俄國代表團,可以申明,妥協是不可能的。

  新覺書之結果,一方面是俄國所不能忍受的,一方面又是法比所不滿意的。在這種場合,魯意喬治[5]及桑守(意代表)忽決議即日審視承認俄國問題(其時美總統哈定亦正提及),大概是極力要遷就妥協,想借此緩和俄國代表答覆時的態度。而同時魯意喬治又提議日諾亞會議開末次全體大會,屆時他要說明日諾亞會議失敗之原因,從此即可閉會,並言:此後英國不再關涉大陸上的問題了(五月七日)。

  照這兩消息看來,協約國的內哄暗中一定已經很烈。俄國在此次會議所得結果,可以說外交上之消極勝利,可是以會務全體的總觀而論始終還隔著千重雲霧無所解決。

  最近消息(五月九日)雲,魯意喬治對俄代表說,俄國若稍讓步,法比亦將緩和。……然據外間推測,俄國問題中,英意歸罪於法國之挑撥戰釁,法比不滿於俄國之烈硬態度,三方面掣肘難行,其結果不外三端:(一)會議完全決裂,(二)形式上的停會,以為後日討論留餘地,(三)分訂條約(意英承認俄國之期,如此分訂協約之局面一定,恐已不遠)。而法國方面如遇停會,恐不免還要要求各國不得于停會時單獨與俄國訂約呢。以後再瞧罷,究竟什麼結果!

  一九二二年五月十二日莫斯科

  日諾亞會議之結局——海牙審查委員會之繼續——美國之對俄政策——此後俄國之國際地位

  今天(五月十九日)日諾亞會議要閉會了,一月以來的「折衝樽俎」[6],俄國問題對於協約國竟沒有絲毫結果。反而「自家人」吵了好幾場嘴,「一塊爛骨頭,搶來搶去,自己咬著自己的尾巴了!」

  英法為最後一對俄覺書,竟起了一大大的衝突。外間的推測,以為共訂協約或者是不可能的了,英意與俄難免有單獨訂約的事實,日諾亞「大」會,這算得一場春夢。

  本來各國經濟利益不同,對俄態度,那能一致:——英以工業國的資格,急需市場,——俄國還債問題反延滯了「商情」;法以放債國的地位,——若就此便宜了俄國,班嘉侯的老面皮(他原是戰前經手放債與俄國的人),如何擱得下!其他各國,各有各的「相思病」。看來日會一台好戲,就此要偃旗息鼓,各走各的路,……然而……然而協約國得了俄國對於最後覺書的答覆之後。——他們看看:在日會是解決不下的了,立刻就分訂起條約來,對於法比「似乎面子上過不去」,——於是日諾亞大會上,協約國雖吵了這許多次架,又「忽然」重新妥協起來,決定暫起閉會,另行在海牙組織一審查委員會(Commission des experts),俄文或謂之預議委員會,來詳細討論對俄的私有財產問題、賠償問題、還債問題。如此以前的種種條件,到期來還是懸而未決,須待下回分解。

  難道這真是法比的「面子問題」麼?真是「忽然的」重新妥協麼?自然不是的。可是我們談到未出席會議的某國時候,這層隱秘的原因自然能明顯出來。現在且看一看所謂,「海牙審查會」是什麼東西?五月十六日,日諾亞會議的政治委員會又通過一議決案:

  (一)俄與協約之間的爭執問題,當由協約國派定審查委員會與俄國方面之審查委員會共同擔任討論,雙方委員會當有同等之全權。

  (二)協約各國及俄國雙方所派定之審查委員會名單於六月二十日前互相通知。

  (三)審查委員會之責任為解決一切爭執問題:一、債務,二、私產,及三、借款。債務系指舊債之償還,而借債指現時對俄放債條件。原文固為,「信用」也。

  (四)雙方兩審查委員會定於六月二十六會集於海牙。

  (五)審查委員會,當試于上述三項問題上,得確定之結果,而向其政府作總提案。

  (六)為保證審查委員會工作之安寧起見,為保證雙方之信用起見,雙方須嚴守Status guo(「不變狀態」),不得互相侵犯疆界,不得作敵視的宣傳。此嚴守Status guo之義務,或以解決邊境問題之日為止,或特定一期間。且此相互義務之協約,凡簽字各國皆當負責;不得干涉他國內政,不得與他國政治團體以財政上的或其他的輔助,且當禁止自國境內嘗試為反對他國之強暴行動,或嘗試為疆界上的破壞或政治上的破壞之行動。

  除此以外,協約方面確有一秘密決議:海牙審查委員會未解決之問題,各國不得先期與俄訂單獨的條約。還聽說美國以此議決為條件,亦將加入海牙委員會。魯意喬治又恐嚇俄國,假使再不同意,他們要行「同盟抵制」。而法比代表沒有出席參預議決,但允諾:如俄國承認此決議,法比代表自當向其政府提議加入委員會。

  十七日協約國將此決議通知俄國,著手討論,大略已經確定。大家整理行裝,不久就說「再見」,各自去預備審查委員;協約國為一方面,蘇維埃共和國為一方面;俄羅斯、烏克蘭、白俄[7]、亞奏白黨[8]、羅馬尼亞[9]、亞白哈滋[10]、高加索諸國(喬治亞[11]共和國、蒲哈臘[12]共和國、霍來滋美[13]共和國),及遠東共和國八國。

  當討論的時候,議及所謂嚴守「不變狀態」一案,還有一小小的笑談。日本定要說這一決議不能包括遠東共和國,所以其中互相不得侵犯疆界一案不通用於西伯利亞。俄國代表答言,魯意喬治剛剛聲明,俄國方面八國,遠東亦在內。魯意喬治笑向日本代表說,「仿佛日本已有侵犯遠東共和國之決心似的。」日本代表才不說話。

  現在言歸正傳。正當討論的時候,協約報紙上已髮露了所謂「秘密」的一條件,說是:因為此次共訂協約沒有成功,各國可於三個月之後,即海牙開議期完結時,再有與俄國商量單獨訂約之權。換句話說,就是三個月之內,各國同盟限制不與俄國訂約。不但如此,外間傳言,法比還在竭力運動,至少在這三四月之內,要強迫德國延緩「德俄承認條約」發生效力之時期。如此說來,竟是「政治的封鎖」。

  協約國方面恢復「一致」,難道是偶然的?此處可要講那未出席的「旁觀者」——美國。各國經濟利益既然如此不同,何以必定要政治封鎖,在經濟上有幾國反因此而做賠本的生意呢?原來英法,不論他倆怎樣想搶奪俄國做銷貨的市場或放債的主顧,而歐戰以後,歐洲諸國差不多窮得要命,辦一事,非得請出大財主的美國不行,——歐洲欠美國的債總數已在二百萬萬元美金以上了。所以日諾亞會議上,美國固然故意居奇沒有參預,而協約每議一案必須看一看美國的眉眼,「看這樣辦,美國肯不肯給錢?」實際上美國駐意公使比魯意喬治的作用還大。此次「政治封鎖」的秘密條件,就是美國人暗中弄的鬼。現在呢?美國居奇的態度依然。協約國問他加入海牙會議與否,他仍回答「如俄國態度不變,即使再討論,還不是枉費唇舌!」法比見美國拒絕,又興沖沖的掀唇咂舌起來;他們說,決議是決議,可是假使要牽涉到政治問題,法國是不幹的。——其實預定的三項問題,那有不牽連到政治問題上去的,他們的意思還不是不肯與俄國以法律上的承認,以為「不時之虞」嗎。美國正式的表示態度(答覆協約延請入海牙委員會通牒)固然是如此。——法國人借此高興。然而一方面美國輿論卻說:「歐洲一日不正經辦解除武裝,美國就一日不願參與歐事。」這又像是幫助瞿趣林在日諾亞會議第一次演說關於解除武裝的提議。

  如此看來,美國對俄態度,一方面由哈定在華盛頓高談承認俄國,一方面美國駐意公使拒絕加入委員會。分明是在中間挑撥離間。我們到海牙開議時看著吧,——美國還有新鮮花樣呢,我們現在再看一看,俄國在日諾亞會議的結果如何。

  誠然不錯,俄國除一德俄互認條約為具體的成績簡直沒有。然而協約方面兩次苛酷的要求,一次「倫敦預議」——「治外法權」等,一次最後覺書——償還私產之仲裁辦法等,都沒有傷著俄國的毫髮,直碰了頂了回去。況且,假使美國要想在海牙會議時用離間政策從中取利,俄國在日諾亞會議的離間政策卻已有八分模樣了。英、法、意的爭執固然客觀條件如此,即瞿趣林的手段也就可見,因俄國還債問題,承租煤油業問題,瞿趣林已經替協約國種了一「分裂」的毒症;病根已在,遲早必要大發的——狗搶骨頭亂吃,再有人在旁邊逗他們,那有不打架的,這是消極的勝利。

  再則,四年以來,協約對俄,始以軍力,不成,繼之以陰謀及經濟封鎖,不成,現在居然恭請到會,國際地位上,俄國實際上已得「事實上的政府」之承認;即使現在協約國還勉力團結一致對俄,也至多只能作政治上的封鎖了。況且協約國向來疾呼厲罵不准「過激派」宣傳;現在卻請他們到外交議席上大宣傳而特宣傳「解除武裝,保證和平」,「有限制的私有制」,「帝國主義之罪惡」,歐洲人民自然看得出,誰是願意真正恢復歐洲經濟的,還是法國的班嘉侯呢,還是俄國的瞿趣林?——這是「抽象的」勝利。

  至於以後俄國的對外政策,則全俄立法機關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期期會(五月十二日至五月十八日),對於此會的結論,贊獎瞿趣林的外交政策,並謂德俄條約可為一切蘇維埃共和國與資本主義國家間妥協之模範。以後,如海牙審查委員會上爭,俄國恐至少也竭力保持此最小限度。

  杜洛斯基對新聞記者說,德俄條約,決沒有外間謠傳的攻守同盟的性質,因為俄國及德國之社會中的「財產關係」(私有制)原則上根本不同。決沒有軍事協約的可能。然而不論英、法、美、意,只要誠心願意恢復和平,與俄國為經濟的協作,這種經濟協約,卻最好能照德俄條約的先例,互相尊重各國立國的原則,那就無時無地沒有不能成就的。這是國際政策的總觀。

  對於外交上幾個單獨問題,杜洛斯基的意見以為波蘭、羅馬尼亞、南斯拉夫,雖受法國指使,俄國白黨的運動,在日諾亞會議之後,還有侵犯俄國的惡念,然而現在俄國對外愛和平的政策,全歐人民都已了然,戰禍決不會有,俄國與這幾小國間糾葛問題(如波蘭之賠款問題、羅馬尼亞之邊境問題等),將來自不難迎刃而解。至於美國,如拋棄威爾遜主義之對俄政策,則其在西伯利亞之承認礦業,大可作抵抗日本強盜政策的武器,而且於俄國經濟上有莫大的輔助。

  日諾亞會議完了,各大問題的形勢依舊在兩可之間,可見歐洲善後,始終還待俄國,我們且看著罷。

  一九二二年五月十九日莫斯科

  原載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日《晨報》

  署名:瞿秋白

  注釋

  [1]日諾亞,今譯熱那亞。熱那亞會議於一九二二年四月十日至五月十九日在意大利熱那亞召開,參加會議的有蘇維埃俄國、英國、法國、意大利、比利時、日本、德國和其他二十一個國家的代表。會上,帝國主義列強企圖利用蘇俄的經濟困難強迫它接受條件苛刻的協定,包括要求償還沙皇政府和資產階級臨時政府所借的外債,要求把收歸國有的企業歸還給外國企業主等。蘇俄代表團拒絕了帝國主義國家的無理要求。

  [2]托辣斯,今譯托拉斯。

  [3]路美尼亞,今譯羅馬尼亞。

  [4]瞿趣林,見本書第322頁注④。

  [5]魯意喬治,見本書第227頁注59。

  [6]折衝樽俎,語出《國策·齊策五》。原文是:「此臣之所謂比之堂上,禽將戶內,拔城於樽俎之間,折衝席上者也。」後泛稱外交談判為「折衝樽俎」。

  [7]白俄,即白俄羅斯。

  [8]亞奏白黨,今譯阿塞拜疆。

  [9]羅馬尼亞,應為亞美尼亞。

  [10]亞白哈滋,今譯阿布哈茲。

  [11]喬治亞,今譯格魯吉亞。

  [12]蒲哈臘,今譯布哈拉。

  [13]霍來滋美,今譯花剌子模。

  (1)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北京《晨報》為刊登這篇通訊寫的「記者識」稱:「瞿君寄來通信,多被郵局遺失。自一月迄今,以通信上號數計之,遺失之件,當在十五通信以上,此篇亦系瞿君敘述日諾亞會議情形之第二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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