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瞿秋白 > 瞿秋白文集① | 上頁 下頁 |
哈埠見聞中之琿春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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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設總領事與張使直接交涉(一九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琿春交涉據記者在此所得確報,則此消息大有關係。前數日尚聞外部二次拒絕共同出兵,而今晚(廿八)吉林省公署所派琿春事件[1]之調查員瞿鉞(字紹伊)已到哈爾濱,明日即將啟程赴琿,並聞張使[2]已允日本共同出兵矣。照理此種重要交涉,當由中央政府之外交部辦理。何以張使不待中央指令即遽自允許,此中大有疑點。實則張自任巡閱使後,東三省一切外交事件,均極力引為己責。故日人亦設東三省總領事于奉天,現任即為赤塚,乃專為與張使交涉者。彼知中央政府為萬目所注,不易取巧,既有張使之自告奮勇,渠何樂不舍難就易乎!日人之所以要求共同出兵,其目的不外借此延長軍事協定,以擴張其在蒙之軍事勢力,與日軍前次之擾亂中東路政策相似。琿春事件之發生其遠因亦在此。最初日人在大連勾結胡匪三四千人,欲圖擾亂中東路,因我國防備嚴密無所施其技,此等胡匪即由中東沿路經東溝至琿春。且胡匪之一切軍械均由日本人供給。其供給軍械之方法亦甚巧妙:每故意運槍械軍火經過一地,與胡匪相約,至時開槍,日人聞槍聲即遺械而走。及胡匪得其槍械,再向當局提出抗議。可謂刁惡極矣。日本人既如此處心積慮擾害東三省,藉端擴張其軍事上之效力,中國當局長此因循苟且漫不經心,事權既不統一,交涉處處失敗,滿蒙前途更不堪問矣。琿春事件即為鐵證,願國民留意焉。 原載一九二〇年十一月四日《晨報》 署名:瞿秋白 注釋 [1]一九二〇年十月二日,日本帝國主義無視中國主權,出兵向我延邊及琿春地區進犯,並無理要求中國政府出兵配合它鎮壓當地人民反日運動。當時任東三省巡閱使的張作霖表示要盡力並開始協助日本鎮壓延邊人民。消息傳出後,東三省以及北京、山東的青年學生紛紛集會遊行,掀起激烈的反日運動。此事稱為琿春事件。 [2]張使,即當時的東三省巡閱使張作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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