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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各國奴隸平民之暴動


  古埃及

  西曆紀元前一三二〇年——埃及之以色列築城工人反抗壓迫的暴政,摩西[1]率領之罷工逃去。

  紀元前一一〇〇年(?)——某月十六日埃及寺院之石工宣佈罷工,要求預支薪水,三日後得勝利始上工。

  古猶太

  紀元前九五三年——猶太王雷波篤安[2]時人民反對苛稅而暴動,猶太十二族中十族分裂出去,自建以色列國。

  古希臘

  紀元前四三一年——斯巴達[3]攻雅典之卑羅尼蘇戰爭[4]時,雅典有二萬礦工罷工,逃往敵國之鐵沙裡地方。

  古羅馬

  紀元前四九四年——羅馬平民群眾反抗貴族,移遷至聖山[5],拒絕交納田租及償還債務;貴族允許取消債務並解放因負債而賣身為奴的人,始罷。

  紀元前四八六年——平民要求頒發田地,嘉西(Cassius)[6]始定農地法。

  紀元前四四九年——平民因貴族的十大官(Decimirie)[7]姦淫民女,剝削平民,複據聖山「叛亂」,貴族讓步,允許實行十二銅牌的羅馬法[8]。

  紀元前四四三年——平民始得選統領三四人,與貴族所選者共同執政。

  紀元前三六六年——平民統領李錫尼[9]提出新法,限制財富田產並廢除財產承繼制度,通過。

  紀元前一三九年——羅馬屬地卑倫納地方之努盟蒂人民首領農民維略都(Viriathus)[10]率眾叛,不久即敗。

  紀元前一三三年——努盟蒂人繼續反抗,是年始全平。(意大利當時全國地主不過二千人,羅馬在紀元前一五九年至一三一年,自由農民自三十二萬四千減至三萬一千九百人,農奴日益增多了。)

  紀元前一三三年——貧民党[11]護民官格拉克(Tiberius Gracchus)[12]倡言要求實行李錫尼新法,富豪党[13]誣為陰謀稱帝,殺之,株連三百餘人,然因農民反抗,新法不得不實行,取得田地者有四萬戶。

  紀元前一二三年——格拉克之弟(Gaius Gracchus)[14]被選為護民官,又主張恢復李錫尼新法並與意大利土人以選舉權,富豪党反對。

  紀元前一二二年——富豪党殺格拉克之弟及其党三千人。

  紀元前一〇〇年——貧民党馬留[15]第六次當選為統領,其黨人薩都尼翁(Satuniuns)[16]厲行格氏兄弟新法,又頒穀物條例救濟貧民;富豪党與戰,慘殺之。

  紀元前七九年——斯巴達季(Spartacus)[17]率領羅馬奴隸反抗貴族專政,戰敗而死。(現在德國共產黨最早的組織即名斯巴達季社[18],便是據此古典。)

  紀元前六二年——嘉裡汀(Kalitiu)[19]率奴隸暴動。

  【注】

  [1]摩西(Mosheh),猶太教、基督教聖經故事中猶太人古代領袖。據聖經,摩西是先知和立法者,他帶領古猶太人擺脫了埃及的奴役並給他們立下了約法。

  [2]雷波篤安,今譯羅波安,所羅門之子,繼之為猶太王,約公元前930年登位,在位17年。

  [3]斯巴達,古希臘一重要城邦,位於伯羅奔尼撒半島東南部。公元前8世紀立國,至前5世紀達到極盛,前3世紀時淪為馬其頓的附庸。以其嚴格的軍事教育著稱。

  [4]卑羅尼蘇戰爭,今譯伯羅奔尼撒戰爭,古希臘斯巴達與雅典的爭霸戰爭,自前431年至前404年斷續進行,以斯巴達贏得霸權告終。

  [5]聖山,即阿芬丁山(Aventine),在台伯河左岸,距羅馬城中5公里,是羅馬七丘最南一座。上有平民的神廟,在平民兩次出走成功後被命名為「聖山」。

  [6]嘉西,今譯卡西烏(Spurius Cassius),前486年的古羅馬執政官,因提出土地法案欲將羅馬征服區的「公地」分一部分給平民,遭貴族反對,被誣為想當僭主而處死。

  [7]十大官,即十人委員會,前452年、450年先後選出的兩屆古羅馬立法機構,且被賦予額外的行政與司法權力。他們編制了十二銅表法,至第二屆因企圖專權被推翻。此後古羅馬始將保民官人數也擴充至10人。

  [8]十二銅牌的羅馬法,即十二銅表法,古羅馬最早的成文法,約公元前451—前450年編成,是平民反對貴族鬥爭的成果,代替了原先在羅馬有效的習慣法。它反映了古羅馬社會財產分化的過程、奴隸制的發展和奴隸制國家形成的過程,因鐫於十二塊銅牌上而得名。它是後世羅馬法典及歐洲法學的淵源。

  [9]李錫尼(Gaius Licinius Calvus Stolo),古羅馬保民官,自前376年首任起與另一保民官塞克斯都(Lucius Sextius)連續10年提出維護平民利益的法案,前367年終獲通過,即所謂「李錫尼法」,次年又當選執政官。

  [10]維略都,今譯維裡阿圖(Viriatus),或維裡阿薩斯(Viriathus),牧人,領導了盧息塔尼亞(Lusitania,今葡萄牙一帶)人起義反抗羅馬統治並贏得了獨立。前139年被謀殺。

  [11]貧民党,指古羅馬的平民階層。平民源于三百氏族以外的羅馬居民。他們雖是自由民,須納稅並服兵役,但並不享有公民之政治權利。

  [12]格拉克,今譯格拉古,指提比留·格拉古(Tiberius Sempronius,前162—前133),古羅馬政治家。前123年任保民官,提出限制佔有土地的土地法案,獲通過。競選連任時被貴族所刺殺。

  [13]富豪党,指古羅馬的貴族階層,源於組成羅馬部落聯盟的300個氏族,是奴隸主,在羅馬共和國初期即享有特權,可擔任執政官並選入元老院。

  [14]格拉克之弟,指蓋約·格拉古(Gaius Sempronius Gracchus,前153—前121),古羅馬政治家。前133年成為推行土地法案的三人委員會成員。前123年任保民官,致力推行土地法案。前121年在與貴族衝突中被殺。

  [15]馬留,今譯馬略(Gaius Marius,前157—前86),古羅馬統帥、政治家。平民出身,當過保民官、大法官和西班牙總督。前107年起多次任執政官,推行募兵制軍事改革。後期聯合平民派、騎士派與貴族派爭權。

  [16]薩都尼翁,今譯薩圖寧(Lucius Appuleius Saturninus,?—前100),古羅馬政治家。前103、100年兩任保民官,提出土地法案和糧食法案等,前100年競選連任時與元老院派發生武鬥被殺。

  [17]斯巴達季,今譯斯巴達克(Spartacus,?—前71年),古羅馬農民起義領袖。色雷斯人,前73年率眾在維蘇威火山起義,至前71年被鎮壓。

  [18]斯巴達季社,今譯斯巴達克同盟,卡爾·李蔔克內西等德國社會民主黨左派於1918年11月建立,後即正式建立德國共產黨。

  [19]嘉裡汀,指喀提林(Lucius Sergius Catilina,約前109—前62),羅馬貴族,急進派領袖。前64年開始策劃武裝政變反對豪門權貴統治,前62年因事泄倉促起事,失敗戰死。史稱「喀提林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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