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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社會學之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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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社會學之對象及其與其他科學的關係 第一節 社會學之對象 社會學的定義,至今每一個社會學家各有自己的解釋,普通也不懂得究竟社會學是什麼。因此,我們若要研究社會學,首先便應當確定社會學之「對象」,就是社會學所研究的東西;不但如此,尤其要明析社會學的範圍。不然,就很有危險,——社會學家往往可以因此勞而無功:研究了半生,結果所研究的僅僅是社會學的一部分,或者簡直不是社會學,甚至於寫來寫去只是幾篇通俗的社論,新聞記者的通信稿。這是因為社會現象異常複雜,近代科學方法還很少和他接觸,再則,自然科學的對象純粹是客觀的,而社會科學的對象卻就是人自己,所謂——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社會學原是很幼稚的科學。號稱社會學最盛的美國,有一個美國社會學會,在一九一五年時他居然已經存在了五十年,他做這五十歲生日的時候,舉行一次「徵求答覆案」,發行紀念特號;結果全美所有的大社會學家對於社會學的定義不同得很;社會學還僅在搜集材料時期,於此格外的明白表顯出來了。〔看斯摩爾[1]的《美國五十年來的社會學》Amer.Journal of Sociology,May 1919,Small,「Fifty Years of Sociology in the United Stats,(1865—1915)」〕 那時所謂社會學還是:「因為他是新科學,於是凡在別處找不到容身之所的問題都擁到他這裡來,新發見的地方都是愛爾多拉多(「Eldorado」福地之意,西班牙語),無家可歸,無地容身的人都來了:他那最初一期不可免的性質及範圍之不確定,使人人都可以來尋他們的避難地。」(見齊美爾[2]之《社會學》——Simmel,Soziologie.1908.) 社會學處於如此窘境,難道已經加得上「科學」的頭銜?實際上卻不儘然。從孔德[3]以來,社會學跟著近世人類發展而起,他是現代社會(資本主義的)的產兒。人類共同生活的形式及內容已經非常複雜,於是就發生研究他的需要:社會之中問題,一天一天的難解決起來,所以不能單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方法,非有一紀律完整的科學從根本上研究不可。況且人類能製造工具之後,漸漸從脫離「自然」的束縛而想進於脫離社會的束縛;社會不好,也想改造他。然而所謂「不好」,因人而異:有人在這社會裡只受「時時恐懼失去已得者」的危險,有人卻處於「一無所有,無可再失」的地位。因此,那前一種人只想怎麼可以敷衍過去,——所以到處去找彌補辦法;他們這樣的去研究社會學,實際上當然只能得著社會學的材料於其他科學之中,只多也有社會問題:不是走入歧路,就是瑣瑣屑屑。因此,他們決不能創造真正的科學,而社會學的定義也找不定,使社會學如此之受苦,變成了:七零八刲的破皮統子,胡投亂塞的百寶箱兒。那後一種人呢,卻迫得非追求「不好」的根源(公律)不可,非徹底拆造這所破屋不可;他們這樣的研究社會學,因此能洞見底蘊——最初不過只得大綱,而後來自然就能進於精細詳密——如此才能得到真正的科學。於是「現代的社會學」才漸漸的成就。 這是從社會學的目的及來源上而論,我們書裡自當更加逐步詳釋上述的理由,現在且從普通論述學術的方法下手,——在這第一章緒言裡先說明這「現代社會學」的定義及範圍。 第一,社會學若是科學,他必定研究宇宙間各種現象中某一部份;第二,要證明這一部分現象的確應該有一特別的科學來研究他;第三,要確定社會學對於其他科學的關係——各種社會科學當然亦在其內。 社會學所研究的對象,必定是其他科學所不能研究的,否則社會學無以異於其他科學,就是沒有自己的科學領土。其次,社會學所研究的對象,亦許其他科學亦在研究;然而別種科學決包含不了社會學的對象。 社會學所研究的究竟是什麼呢? 社會學應當答覆的問題是:什麼是社會?社會的發展或衰滅之根本原因在那裡?各種社會現象相互的關係如何?此等現象的發展之原因在那裡等等。最應當注意的就是社會學所研究的乃是整個的社會及一切社會現象;其次,就是社會學所研究的乃是人類的社會。所以社會學的定義當是: 社會學乃是研究人類社會及其一切現象,並研究社會形式的變遷,各種社會現象相互間的關係,及其變遷之公律的科學。 可見,研究社會現象而偏於某一種的,便不是社會學。又可見,無機體界、動植物界的現象就不是社會學所研究的。社會學只研究人類社會,即使亦有時涉及動植物界,也僅只是為社會學而研究的。這兩點首先應當注意。 再進便可以論述社會學與其他科學的關係,——同時亦就是對於社會學對象作更詳盡的解釋。 [1]斯摩爾,見本卷第138頁注④。 [2]齊美爾(Geory Simmel,1858—1918),德國哲學家、社會學家,形式社會學的創始人。著有《論社會間的差異》、《倫理學導論》、《社會學:關於團體組織形式的研究》、《社會學的根本問題:個人與群體》等。 [3]孔德(August Comte,1798—1857),法國哲學家,實證主義社會學的奠基人。著有《實證主義哲學教程》和《實證主義政治體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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