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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教


  宗教之意義

  宗教最粗淺的意義便是信仰鬼神及天堂、地獄。然而宗教是社會勞動的產物;人類協作勞動的初期,既然要與自然鬥爭,便要解釋自然的疑謎,造成對於自然的概念。殘酷的自然界和繁複的自然現象,在原人時代既不能知道他的必然因果,便不能自由應付他,只靠宗教式的概念以自欺(信仰),方能鼓起勇氣,激勵情緒,以從事生產;因此,要固定這種概念及情緒,便有一定的行動儀式,使有所尊崇敬畏。尊崇和敬畏固定人對於事物愛好或憎惡的共同情緒;這種情緒是共同勞動之中所必須的。所以宗教又是一種勞動過程裡的工具。

  宗教與階級鬥爭

  社會裡發生生產的總管理者,或統治階級之後,宗教的作用便漸起變化。原始時代的宗教,往往兼有現代是科學、藝術、風俗、道德、哲學的職任,混成一隱約的系統,以為社會適應自然的工具:傳授經驗,整齊情緒,練習共同勞動(儀式)。階級發生之後,隨技術而增高,那傳授經驗(智識)的作用漸漸消失,練習共同勞動的作用也是如此。可是整齊情緒的作用,因階級統治而增大:治者階級藉以恐嚇受治階級,使之馴服,鎮懾他們的情意,以供驅使。

  宗教之變遷

  宗教的發生很早,最初是所謂「萬物有靈論」:原人勞動的時候與自然接觸,求解釋他而智識經驗不足;每每以自身勞作之例妄相推測,以為風水雷電之後也有一個東西在那裡推動,又不可見、不可聞,便以為是心靈。漁獵社會前後,人每受禽獸的迫害——與禽獸接觸多,分別出強弱善惡。於是對於某種禽獸特別加以敬畏;各部落氏族相遇時,已經各舉所敬畏者做標誌,因此而有圖騰式的「拜物教」。

  宗教社會裡長老智識最高,生時管理生產,事事只有遵循祖訓(智識經驗的傳授),死後子孫又尊崇他的遺教以組織勞動,因此便發生「祖先教」。「祖先教」發生時,人才看見死人帶著對於活人有用的智識而去,活人與死人之間,亦發生了聯繫;設想生前和祖父的共同協作及共同消費,因而製作祭祀等儀式;鬼神的概念發生,萬物有靈論才能變成「萬人有鬼論」——不但認每一物質都有心靈,並且認每一個人(物質)死去之後,心靈仍舊存在,並且監視著自己的子孫(鬼神),——心靈才變成靈魂。所謂:「非其鬼不祭」,「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就是宗法社會裡利用自己的祖先,整齊社會情緒,組織勞動的證據。小農經濟裡技術甚陋,難以敵天災,自然力量在在都是「神道」,所以有簡陋的多神教。封建制度的社會關係形成之後,貴族、巫祝、儒士或官僚之下有奴隸、農奴及賤民等的階級或閥閱制度,於是多神教漸變而成「等級教」:鬼神之中也分等級,遞相轄治。

  不但如此,政治制度發現之後,人間有軍隊、監獄、審判,天上或地下就也有天堂地獄的「政府」。萬物有靈論及圖騰拜物教時,人類對自然的權力很小——神的形象大抵是禽獸。祖先教、多神教及等級教時,人類技術已經部分的征服禽獸——自然界的疑謎漸漸的不成重要問題;可是社會關係複雜起來,社會的疑謎又起重重孽障,須得猜度推測,有一個信仰概念以自欺欺人——於是「人才按照著自己的形象和情狀製造出神來」。資產階級興,技術進步而有科學或哲學,經濟關係裡是「個人自由發財制」,已經漸脫封建宗法的束縛——個性主義發生,於是才確立嚴格的一神教。技術、科學及哲學,既因複雜的生產需要運用抽象的觀念,方得處置當時的「人事物情」,當即製造或分析出新式的思想方法;宗教的神方才漸漸隱去「人形」的面目,而以「仁」「慈」「愛」等抽象觀念代替。

  其實唯心論式的宗教根底,仍舊是非分析的亂猜測的信仰;物質之外有此等抽象玄虛的「道」支配社會及歷史——仍舊是社會之疑謎。資產階級要用這些宗教信念及教會宣傳去蒙蔽民眾,消磨他們的革命情緒。況且純正嚴格的科學因果律如若用到社會現象上去,必定證明資產階級的社會並非仁愛的結晶,乃是剝削的機關;必定證明資本主義的社會制度之發展,勢必至於引起無產階級革命,顛覆資產階級。資產階級學者,因此對於社會現象,不敢用亦不肯用科學方法去研究;寧可用宗教製造對於社會現象的信念——種種神秘學說、精神文明、自由意志等:「病人不敢聽醫生說他要死,雖聽也不肯信」,——宗教的作用本是自欺欺人。

  宗教之消滅

  無產階級生長於高等技術裡,對於自然界的疑謎早已不成問題;階級鬥爭的經驗又能使漸漸瞭解社會現象的因果,不用猜度,卻要真正的解釋現象;他又絕對無需乎剝削制度,不但不用自欺欺人,而且要力求免除別人的欺罔——所以必然反對宗教,廓清一切對於自然及社會的迷信,根據科學的人生觀,自然可以鼓勵自己的情緒,堅定自己的意志,無所顧忌,從事於階級鬥爭及改造世界社會的偉業。人類社會改造之後,一切剝削制度及階級鬥爭消滅——宗教更無存在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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