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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央信


  (一九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中央:

  前昨兩天參加閘北區委開會,有一個問題要報告的。

  區委討論派同志赴莫[1]的時候,有一句話說:「不要派好的去,你看現在許多由莫回來的,中央只有不理,任他自生自滅,若派好的去,將來不是犧牲了麼?」我對於此事向同志加以解釋,同時要他舉出事實。他說:「徐××,他是俄國回來的,善俄文又善法文,能當翻譯能做文章,但他現在又找不到職業,游離於社會間。吳××是一位女同志,也剛由莫回來,病得非常厲害,衣服被蓋都不能抵冷,而且醫院的藥費繁多,省委給他十元,怎樣夠呢?張××[2],他是團兼党的同志,也從莫回來,現在因他是廣西人,在上海一點社會關係都沒有,找不到職業,天天鬧飯荒,黨又無工作分配」。還有一個姓左的,是什麼樣的,我忘記了,他也沒有詳細說。同時團區委出席党區委的同志也是覺得黨中央這樣不理是不對的。又據他們說,中央是有理的,中央派到省委,省委派到區委,區委派到支部。支部無法解決送回區委,區委無法解決送回省委,不知你們省委怎樣辦?

  我當時加以種種解釋,大概是說:中央把由莫回來的同志分配到各省工作,這是對的。不能說中央沒有指定某同志應該到某省某區某支部或入某工廠工作,並且多給錢與他提防找不到職業時有飯吃,才算是中央有理。主要的是省委與區委應該討論怎樣分配這些同志的工作,怎樣使他們職業化,到群眾中去。他們也有相當的瞭解。

  但我覺得這個問題可以在上海發生,各省也會發生的。我以為中央對於派赴各省工作的留學生,應該比較具體的指示省委注意和分配工作的方法。並要省委對於由莫回來的同志如何分配工作應做書面的報告,不能任其放任,才不犧牲党培養人材的精神和物質。如各省確是沒有辦法解決時,中央當考查其實在的原因何在,當再設法。

  至於從莫回來的同志未必個個願做下層工作,而且又受了赤都的好待遇更不願吃多點苦,或者因為到了中國以後,對敵人的白色恐怖改良宣傳,對黨的殘破不堪而引起消極的觀念也是有的。中央對於這些由莫回來的同志,應再經過中央短期的訓練,使其明瞭中國目前狀況及黨的任務,用小組或談話的方式都好,同時要使他多發表意見才能考察出來。以後對於這些由莫回來而去各地工作的同志,中央也應特別的考察,指導各地黨部去訓練他。

  在上海擺著這些無法解決的留莫生,中央應指導蘇省委[3]快點解決。

  這是我今天從區委回來覺得要告訴中央的意見,未知是否有當,同時我仍要提出省委解決這問題。

  彭湃

  二月十一日載《黨的生活》第6期

  1930年4月1日

  [1]莫、赤都,均指莫斯科。

  [2]原稿都沒有以上這三人的名字。

  [3]蘇省委,即江蘇省委。

  (1)1930年4月1日《黨的生活》第6期的編者按說:

  「彭湃同志給中央與中央組織部答覆彭湃同志的信,本擬在去年《黨的生活》上發表的,但因為《黨的生活》中途停版之故沒有發表。」「彭同志寫這信時,他正在江蘇省委負責工作。今日我們得發表他的遺稿與組織部的覆信,希望同志們在讀閱時,紀念彭同志及一切無產階級的戰士,並注意組織部這一答覆——它把黨員與党的正確關係解釋得非常清楚,幸勿以為這是談的回國同志的問題而忽之。」

  《中央組織部答覆彭湃同志的信》也發表在《黨的生活》第6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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