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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債票與農民》篇後


  (一九二六年八月四日)

  昨天回到廣州,看見綺園[1]同志正在埋頭校對,拿過來一看,原來是一篇論《公債票與農民》的文章。他問我還有什麼意見?我覺得東江方面派銷公債的情形,還得稍說幾句話。潮梅得到政府要派公債二百萬元的消息,就有三種人是喜歡不過的,他們並不是為著革命與擁護國民政府來那麼歡喜,他的歡喜是別有作用的。這三種人是甚麼人呢?第一種是貪官污吏;第二種是劣紳土豪;第三種是陳逆餘黨。貪官污吏為甚麼歡喜呢?他把政府發出的「有獎公債」,換轉過個名目叫做「北伐軍餉」。公債是有本可還,有利可歸,有獎可得的一種債票;「軍餉」是人民所最駭怕的。貪官污吏就先把這口號去威嚇一般人民,使他們不敢作聲。並且口口聲聲說奉總司令電令嚴催軍餉,刻不容緩,更使一般人民俯首貼服,不敢過問。那麼貪官污吏就和少數劣紳土豪合作,從中漁利,暗受黑銀和茶銀[2]。有銀而可以報效劣紳官吏者,可以不用派,富者樂得報效,貪官樂得受錢,而公債的巨額只有移到一般貧困的平民身上,這是貪官污吏樂得為的一件事。劣紳土豪是和貪官污吏狼狽為奸的,貪官污吏若無劣紳土豪做手腳,是不能存在的。那末,一般劣紳土豪,尤其是民團長保衛團董這些人,一從縣長的手,領過了派「北伐軍餉」的大權,背後有了貪官做主,便任所欲為,要怎樣派,要派那一個,是不成問題的。他們的派法可分為三種:一種系派人丁的,每人都照派負擔「北伐軍餉」若干;第二種是派田畝的,凡不論耕自己或別人的田,是一律按田畝派的;第三種方法是立股份的,比方全縣為一千份,某區應該負擔若干份,某鄉應負擔若干份,這些份認定之後,有祖嘗的出祖嘗,無祖嘗的也就依照錢糧或田畝人丁去攤派。以上三個辦法都是陳逆時代的舊例。富商地主可以避免出錢,而貧窮的家,雖三歲小孩不免,和那幾百萬的財主佬,同一樣的負擔。這種攤派方法,不但使政府得不到錢,貽誤了財政的收入,並且惹起了大多數窮人來反對政府,只有劣紳土豪從中發財罷了。這些人最痛恨的就是本黨[3]的農民運動,時時少不了造了許多謠言,用許多暗毒手段去阻止農民加入農會和破壞農會。他們領到了派「北伐軍餉」的大權,他就專來派那些加入農會的會員,尤其是農村較為革命的農友派得更多而且重。他們說:你們要入農會,你們就應該要出錢,你們天天叫著擁護政府出師北伐,現在對於此北伐軍費,是要特別請你熱心北伐的人出。倘你退出了農會,以後不要加入,倒容易磋商一點。不然就請你們加入農民協會的展本領,看要不要坐監。農會因此不得不為貧苦的會員求免者,則為劣紳團董所大斥。這些劣紳團董又反轉過來向公債委員和縣長說:唉!這些公債是無法攤派了,現在人人都觀望。縣長委員問:「為何緣故呢?」劣紳團董說:「就是農民協會在那裡阻抗,他不但不繳,並且要來和我們打,若是農會你能夠壓他得住,那麼就無問題了,馬上人人都交了。」所以縣長、委員們就大發雷霆,大罵農民協會是反革命了。訓令、公函、呈報、快郵代電如雪片紛飛,造成農民協會是反革命的罪名。本党同志在鄉村間做農民運動者,或在農會中任職者,則當然站在政府的利益上,去勸農民無論如何痛苦,宜極力負擔,以免被人攻擊,說我們反革命。可是一般農友,他並不是不願出,是無法可出。所以大都厭惡農民協會,不但不為其出力,反坐視那富者不用出錢,貧者負擔得很重而不救。並說農會是政府辦的,起了一種懷疑的心理。那麼他對於政府更不用說了。

  陳炯明的逆党更聰明,他就乘著這個機會做反宣傳,說「國民政府萬歲了」,「農民萬歲了」,「政府抽你們的萬稅,農民要出萬稅了。」種種挑撥還不算,並有許多是『討赤軍』司令官的委任狀,在鄉間分發,說你們來幫助我們,將來軍餉可以不交,還有官做。一般覺悟了的農民,雖不至為其所惑,而大多數尚未覺悟的農民,就會被逆黨所動搖了。

  舊曆六月九日、十日這幾天,東江沿海一帶,由海陸豐、惠來而至五華,突發飄風大水,農產物大受損失。農民叫苦連天,汕頭各報都有紀載災情。而惠來局團局長張葆元竟於十二日大水未退,農民正在悲哀的時候,率團丁及縣署遊擊隊分向各鄉勒收公債,先取腳皮伕馬費,否則捕押縣署或民團局,農民更加苦不忍言了。且該縣所派更是以田畝或股分為標準的,所以貧窮的家負擔很重了。這是惠來的情形。那麼我們一面北伐去攻城奪池,後方拼命來棄掉民眾。不但北伐無勝利的保障,國民政府的革命基礎,且要斷喪在一般貪官污吏、劣紳土豪、逆党之手。這是何等重大的事情啊!

  署名:彭湃

  載《犁頭週報》第12期

  1926年8月10日

  [1]羅綺園,中共早期黨員,曾在中共廣東區委農民運動委員會擔任領導工作,當時是廣東省農民協會常務委員之一。 1931年被開除出黨。

  [2]即受賄之意。

  [3]此處是指國民黨。

  (1)本文是附在羅綺園《公債票與農民》一文之後的,原文沒有標題,題目是編者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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